债权担保有什么作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0:21:22 92 人看过

债权担保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方面是因为有债的担保制度的存在,使拥有货币的人放心大胆地贷放资金而又有所保障。作为借出贷币的债权人或银行,可以利用保证、抵押权、质权等手段救济债权损失。

(二)另一方面是无钱或缺钱的人在借入一定资金后,原则上并不因为设立担保就使他失去了对其物的用益权或处分权。

一、被担保人不给还款怎么办

被担保人不还款,担保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因为担保人的存在,使债权人的权益拥有了双重保障。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人在被担保人不履行债务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担保义务。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被担保人追偿。

二、五种担保方式的区别是什么

1、保证。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

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

3、质押(质权)。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

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4、留置。留置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经占有的对方财产采取的扣留处置的一种保证方式。

5、定金。定金是以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三、反担保合同是指什么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与债务人和反担保人签订的担保合同,以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在实践中,企业在进行银行贷款时,也经常与担保公司合作,担保公司为其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时以自身财产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即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从而实现对资金的贷款需求。

反担保具有从属性,是对从债的担保。这种从属性是指反担保依附于本担保,是反担保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本担保不成立,反担保就无法成立。因为反担保的目的是保证担保人(即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如果担保人不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或者担保合同不成立,那么担保的法律关系就不成立,第三人不享有规定的权利义务,反担保自然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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