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停缓建工程代为处置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7:35:46 430 人看过

经2000年12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条为加快本市停缓建工程代为处置工作,根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停缓建工程处置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重要区域、重要道路范围内对城市景观有重要影响的停缓建工程,其产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处置方案或未按批准的处置方案实施的,由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后,指定代为处置机构进行代为处置。

代为处置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事业机构。

第一款所称的停缓建工程是指已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取得建设许可手续,1998年12月31日前停止建设的停缓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代为处置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停缓建工程建设和维护产权人的利益。

第四条代为处置机构应当对政府确定并公布的代为处置停缓建工程项目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日。代为处置机构应当在公告期限内与产权人签订代为处置协议;产权人逾期未签订代为处置协议或下落不明的,由代为处置机构直接代为处置。代为处置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一)产权转让。将代为处置的停缓建工程通过房地产有形市场采用拍卖的方式转让产权,由买受人进行建设使用。

(二)产权不转让,安排使用。对产权不转让、安排使用方式进行代为处置的,采用公开招标或协议方式由新投资者进行投资经营使用,或由政府投资建设公共设施。

第五条代为处置停缓建工程,应当由代为处置机构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方可进行代为处置;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代为处置停缓建工程产权转让程序:

(一)送达代为处置通知书。

(二)进行停缓建工程项目价值评估。由代为处置机构择优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停缓建工程项目价值进行评估,受托的评估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由受托的评估机构按规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三)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告并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时限为10天。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由市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裁决;经裁决,异议成立的,应当重新组织评估。

(四)由代为处置机构对停缓建工程转让产权提出代为处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通过房地产有形市场进行拍卖。

第七条买受人通过拍卖取得代为处置的停缓建项目产权后,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工程期限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第八条停缓建工程按照安排使用方式代为处置,由新投资者投资经营使用的,新投资者应当向产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停缓建工程安排使用代为处置的办理程序:

(一)送达代为处置通知书。

(二)进行停缓建工程项目价值评估。其程序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执行。

(三)由代为处置机构对停缓建工程安排使用提出代为处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通过房地产有形市场向社会公开招商。

(五)由新投资者向代为处置机构申报安排使用计划书,内容包括投资用途、投资预算、资金来源、使用年限、收益回报以及营运管理等,并与代为处置机构签订协议书。

新投资者参加投标或申请协议安排使用,必须具备投资预算的70%以上资信能力,并持有银行资信证明。

新投资者经营使用的投资资金和收益的报表,须经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后方可作为核算的依据。

第九条产权人在新投资者经营使用期限内要求收回产权的,应当与新投资者协商,对新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并提出自行处置方案,经代为处置机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停缓建工程代为处置后的转让款项或使用费,应当扣除应纳税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以及代为处置费后,依法返还产权人;产权人下落不明的,由代为处置机构上交市财政设立专户代为保存和管理。

第十一条政府投资建设用于公用设施使用的停缓建工程,由政府给予产权人合理补偿。

第十二条停缓建工程代为处置费收取标准,由代为处置机构按规定报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十三条代为处置机构办理代为处置的停缓建工程有关产权转让或安排使用手续,市国土、房产、规划、城建等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核发有关证照。

第十四条代为处置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接受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当事人的监督。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7: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估价相关文章
  • 关于转发《停缓建工程结算工程款办法》的通知[失效]
    各区、县建委,市属各局、总公司,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各施工单位:遵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压缩基本建设规模的精神,我市已经确定停缓建一批楼堂馆所工程项目,为了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尽可能减少损失,解决好停缓建工程遗留的经济问题,北京市建筑市政工程定额管理处提出了《关于停缓建工程的结算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筑市政工程定额管理处关于停缓建工程的结算办法一、关于停缓建在建工程的结算。1.已经确定的停缓建在建工程项目,应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工程施工到合理的停工部位后由建设单位(下称甲方)和施工单位(下称乙方)进行盘点,按1986年单位估价汇总表编制已完工程项目的结算。2.土建工程脚手架费用计取办法:(1)综合脚手架:仅完成地下室工程的,按地下室建筑面积计取相应定额规定的脚手架费并乘以1.05系数;已完成±0.00以上部分结构工程的,按实际完成的结构部分(包括地下室
    2023-06-10
    283人看过
  • 海口市土地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第一条为了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维护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辖区范围内,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第四条土地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第五条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必须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严肃法纪、实事求是,有利于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进行。第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私分土地给单位、个人的,按非法占地处理。第七条非法占用耕地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或没收非法占用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罚。第八条对单位或个人的土地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按以下规定实施处罚:(一)1983年5月9日前非法占用、买卖、转让土地的,责令
    2023-06-10
    338人看过
  • 海口市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海口市地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实施本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是指城市道路、绿地、河道、桥涵、隧道、排水、防洪、防灾、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安全、文化体育、环境卫生、教育与医疗、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等非盈利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管理房屋拆迁事务的组织(以下称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建
    2023-04-22
    346人看过
  • 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总则是什么?
    一、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经1999年4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2012年6月1日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调查和认定、处置和利用、预防和监管、法律责任、附则6章32条,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总则1、第一条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2、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适用本办法。军事用地、本市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行政办公用地、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和以无偿划拨方式供应的非营利性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市政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的用地,不纳入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范围。3、第三条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
    2023-03-31
    222人看过
  • 上海市人大代表建议立法规范司法鉴定行为
    昨天,上海律师协会召开律师参政议政新闻发布会,律师们就如何通过立法来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行为等问题进行了发言和交流。市人大代表、市律协会长盛某某说,一个案子的司法鉴定结论,关系到这个案子司法判决的公平公正。目前上海市有些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存在违反鉴定程序要求,质量管理不到位,职业操作不规范以及专业水平欠缺等问题,但是他们的鉴定结论却成为判决的重要依据。有鉴于此,盛某某打算在今年的市人代会上提出制订《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议案。盛某某举例说,一个工程的造价到底是多少钱,得由第三方鉴定机构也就是审价机构说了算,而这个审价结论就是直接的审判依据。如果这个审价机构是法院,我们有纪委,有监察等部门来监督它的行为,我们有一审二审,审判不服,你还可以抗诉。但是,问题是现在我们司法鉴定的结论,没有二审,没有再审,没有监督,没有复核,而这个结论就是我们裁决的依据。盛某某指出,上海的司法鉴定一类的机构,
    2023-06-06
    354人看过
  •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程序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具备的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已合格,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已出具工程工程质量监督报告;3、已办理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核销及施工合同(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核销手续;4、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已结算。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基本方法本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计算机网上申报建设单位具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时,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报建限额以下的项目进行设计合同登记后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取得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申报。网上申报软件系统将进行数据比对,比对通过后,建设单位可以打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明细表》,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网上申报。保密项目携
    2023-04-05
    322人看过
  • 海口市建筑工程土方、桩基础施工管理规定
    (1996年9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建筑工程土方施工单位和机械打桩施工单位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基础打桩施工质量,控制土方、泥浆和噪音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污染,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从事建筑工程的土方施工单位,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在本市进行桩基础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先办理资质审查、打桩许可证和打桩登记,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并在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市)注册登记和领取施工任务通知书后,方可进行桩基础施工作业。第四条工程建设单位需要单项进行基础施工或施工总承包单位需要对外分包桩基础施工的(包括在海南省建设厅办理施工报建的),也须按第三条的规定办理手续后方能进行桩基础施工。第五条土方、泥浆装运和打桩机械的使用范围必须遵守如下规定:(一)土方、泥浆的装运必须严格遵守本市关于施工工地规范作业“三个合格”的规定
    2023-04-22
    329人看过
  • 成都市防止和处置停工工程暂行规定
    2001年11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筑工程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防止和处置停工工程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停工工程,是指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中止建设达六个月以上的在建建筑工程。第四条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防止和处置停工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规划、国土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协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防止和处置停工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避免工程停工并对停工工程承担责任。对无力恢复建设的停工工程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置并做好善后工作。第六条建设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
    2023-06-10
    234人看过
  • 存量违建处置办法
    法律综合知识
    存量违法建设的解决办法:1、咨询当地城建部门,问清楚当地法规。2、等候拆迁通知,若是要拆迁,都会预先通知物主,并且定下期限。法律依据:《违章建筑处理办法》第四条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第五条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第六条依规定应拆除之违章建筑,不
    2023-04-07
    422人看过
  • 杭州市依法没收的建筑物处置办法
    第一条为坚决遏制和惩处违法建设行为,妥善处置依法没收的建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依法没收的建筑物的处置。第三条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予以拆除的,按照《杭州市拆除违法建筑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拆除。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不予拆除但应当予以没收的,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农村私人违法建房被没收后的处置按照市政府关于对市区农村私人违法建房处理的规定执行。第四条土地、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没收的违法建筑物,应在结案后责成当事人在10日内腾空该建筑物。被没收的违法建筑物,由市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统一接收处置。违法建筑当事人拒不腾空交付被依法没收的建筑物的,由土地、规划等部门依法强制执行。第五条负责处置没收房产的
    2023-02-28
    417人看过
  • 海口市城市规划监察行政处罚办法
    《海口市城市规划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经海口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海南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和《海口市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辖区规划范围内的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的行为,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第四条凡经规划部门检查发现,或经举报并调查核实,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城市规划行为的,均应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前款所称违反城市规划行为,是指违反有关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使用土地或进行建设,对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造成危害,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第五条对违反城市规划行为案件的处理,应以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为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第六条违反城市规划行为包括
    2023-04-22
    256人看过
  • 海口市法律援助办法
    发布部门:海南省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2000年11月30日海口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会议通过2001年1月11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会议批准2001年3月9日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援助,是指由市或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公民缓收、减收或免收服务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实施法律援助的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为法律援助人员。?获得法律援助的公民为受援人。?第三条法律援助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2023-04-22
    339人看过
  • 长沙市城市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办法[已修正]
    第一条为及时处理城市违法建设工程,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以及其他建制镇。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违法建设工程。国土、建工、房地产、环保、城管、公安、工商、园林、公用事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城市违法建设工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城市违法建设进行检举和控告。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城市违法建设工程是指下列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以及城市规划进行建设的工程:(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二)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和批准的设计图纸,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使用性质、外形、色调、高度等进行建设的;(三)临时建
    2023-04-22
    228人看过
  • 海口建军纪念币预约兑换能代办吗?
    答案是;可以的!代办条件:如代理他人兑换建军币,代理人应持本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且代理人数不超过5人就可以啦!预约时间2017年8月25-8月31日为建军币第一批次预约期;11月13-11月20日为第二批次预约期。1.电子渠道:2017年8月25日00:00-8月31日24:00及11月13日00:00-11月20日24:00,客户可登录中国农业银行门户网站、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预约。先到先得,额满为止。2.柜面渠道:2017年8月25-8月31日及11月13日-11月20日,客户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公告的营业网点办理预约。先到先得,额满为止。具体办理时间请查看承办分行网站公告或拨打95599电话咨询。兑换时间2017年9月22-9月30日为建军币第一批次兑换期;11月21-11月30日为第二批次兑换期。预约成功的客户在预约的兑换日期至约定营业网点办理兑换。兑换期结
    2023-05-30
    179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更多>

    #房地产估价
    相关咨询
    • 上海市建设工程技术评审管理办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市建设工程技术评审管理的实际需求,建立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专项技术评审专家库。在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评标,以及按照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开展专项技术评审活动的,应当分别从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或者专项技术评审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专家在评标或者开展专项技术评审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
    • 天津市建筑工程分项处理办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30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的施工发包和承包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工程量清单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招标,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并报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查。鼓励其他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的施工发包和承包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
    • 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办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5
      《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公布于1999年3月3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海口市社保问题代缴合法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0
      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双方如果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而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办理社保,是不合法的,也是政策不允许的。
    • 海口超市安置该怎样给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7
      超市拆迁的补偿拆迁主要有:超市所有权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获得补偿,所有权人的补偿包括对商铺估价补偿,超市出租的租金损失的补偿。超市承租人的补偿包括: 1、店面装修的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3、货物出清损失的补偿; 4、设备搬迁或重置的补偿。具体每一项的补偿标准,则需要根据实际评估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