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用地划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3 14:04:45 66 人看过

划拨用地是指开发商无偿获取的,没有向国家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用地。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建设用地可以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用地与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以及水利等基础设施的用地;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用地。

建设用地划拨

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用地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含义:

1、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或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3、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多少年没有作出规定,而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是70年,使用权到期后一般自动续期。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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