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没有单方面的声明就没有免责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9:33:32 405 人看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约定,承担修理、交换、退货或其他责任的,应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强行拒绝。“三包”是消法对商品经营者的强制性规定,商品经营者无权单方面声明免责。因此,业者单方面的免责声明无效。

商家免责条款有效的条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17: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免责条款相关文章
  • 两个人之间的免责声明有效吗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免责声明是有效的。免责声明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声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和债权人的过错是免责的条件。免责条件:1、不可抗力:《民法典》第59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民法典》第832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债权人的过错:《民法典》第832条规定、第893条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
    2023-04-17
    129人看过
  • 报纸发声明有没有用
    法律综合知识
    一、报纸发声明有没有用报纸上的公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区分公告的类型以及法律是否有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的,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公告时,可以采取在报纸上公告的方式实施,具有法律效力。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二、怎么在报纸上发声明不规范的格式可能会导致声明无效,浪费金钱事小,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事大,所以选择登报格式一定要走正规的三种途径:1、证件补办单位给出的格式;2、报社提供的参考格式;3、有强大格式数据参考的登报机构;三、遗失证件如何登报声明生活中遗失了证件后,
    2021-10-01
    448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免责声明有哪些?
    对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规制如下:司法规制,司法规制对于保证购房者免受不公平免责条款的侵害起着重要作用;行政规制,行政规制对于避免和纠正不公平的免责条款也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团体规制,购房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预购方与预售方的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免责条款效力审查掌握的标准是什么商品房预售合同免责条款效力审查掌握的标准(一)免责条款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是对免责条款进行限制的法律依据。因此,在预售商品房中,有上述内容的免责条款无效。应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违反法律,是指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范,只有违反强行性规范的免责条款才为无效。(二)免责条款不得免除故意和重大过失责任。如果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条款,则无异于鼓励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负责任地履行合同,这就与《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的
    2023-07-06
    410人看过
  • 离职证明没有可以写声明吗
    新公司要原公司的离职证明,办不来,可以写一份申明。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证明也即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因此,出具该证明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新单位要求当事人出具原来单位的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离职证明的用途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二、离职证明的注意事项1.开离职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2.开离职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
    2023-02-08
    418人看过
  • 免责声明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免责声明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免责声明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任何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都将被视为无效。法律对人身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给予特殊保护,如果允许通过合同形式免除对另一方人身伤害的责任,这将违反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宪法原则。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也无效。这种条款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允许其存在,将可能导致一方当事人利用此条款欺骗对方,损害对方的合同权益。3.对于免除一方当事人因一般过失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有效。当免责条款明确针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形时,会被认定为无效。二、有效免责条款条件有效的免责条款应具备以下条件:1.免责条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这意味着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2.免责条款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即使是格式合
    2024-04-10
    332人看过
  • 租房免责声明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订立免责条款。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免除合同一方的某些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自由。一、合同可以改为通用合同条款吗?可以的,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只要是双方合意协商一致,是可以修改合同的通用条款的,但前提是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是合同订立的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原则。二、免责限责条款包括哪些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免责条款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限制责任条款,即将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限制在某种
    2023-03-20
    92人看过
  • 个人承揽合同免责声明有效吗?
    个人承揽合同免责声明一般有效。但关于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违反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我国法律对免责条款的效力有哪些我国法律对免责条款的效力的限制:1、免责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免责条款不得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3、免责条款不得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的财产损失的责任;4、免责条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条款制作人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二、哪一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合同中有以下情况的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所谓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三、哪些情形可以视为无效的格式合
    2023-02-25
    397人看过
  • 保险免责声明跟拒赔有关系吗
    减损条款乃保险契约中所明确约定的一项内容,其主要功能在于明确说明保险公司在特定状况下可行使无赔偿之义务的权限。然而,在法律层面上,并非每一个此类条款都将毫无疑问地被认可为具有效力。若某一减损条款违反了诚信原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重要法律原则及具体规定,那么此种条款将无法获得法院的良好肯定并视其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在标的物损失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后,通过设置免责条款或者事后对保险合同解除或者修订等方式,以少赔或者不赔为目的,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024-05-17
    364人看过
  • 有没有有关财产方面的免费律师
    一、有没有有关财产方面的免费律师律师事务所里的都是要钱的,咨询可以免费,官司都是要钱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比例分段累进计算。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是你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同时要按照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二、律师收费的方式1、计时收费是指律师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耗费的有效工作时间,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确定的每小时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2、计件收费是指以每一委托法律事务为基本单位,按规定的数额或在规定的范围、幅度、限额内具体商定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3、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就是以诉讼请求所涉及到的数额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的计价方式。4、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较低的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与委托人就委托
    2023-04-24
    398人看过
  • 应用免责声明是不是有效
    应用免责声明是否有法律效力视情况而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三)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在订立免责条款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四)意思表示不真实,如订立免责条款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4-07-29
    87人看过
  • 律师声明没有律师签字有效吗
    律师函仅仅具备知会功能,因此您有权拒绝签署。律师函的实质是基于受托代理关系而做出的意思表示法律行为,对于诉讼当事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律师函并不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其有效性须经由法院认定。若法院不予认可,那么这份律师函将被视为无效。同时,律师函上必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及律师本人签名,以示对该函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发现无公章或签名的律师函,应立即怀疑其真实性,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追究委托人及其律师的相关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
    2024-08-17
    186人看过
  • 肖像权免责声明
    一、什么叫肖像权。肖像,从不同角度上有不同的理解。美术意义(或摄影)上的肖像,是指通过绘画、摄影等艺术手段,使肖像权人的人物形象在物质载体下再现的一种观赏造型作品。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则蕴含了肖像权人基于其肖像而享有的人格利益。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什么叫肖像权。肖像,从不同角度上有不同的理解。美术意义(或摄影)上的肖像,是指通过绘画、摄影等艺术手段,使肖像权人的人物形象在物质载体下再现的一种观赏造型作品。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则蕴含了肖像权人基于其肖像而享有的人格利益。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肖像是艺术地再现自然人的外貌形象。通常,我们判断人物的外部形象表现是否构成肖像,应结合其表现的形式和表现的部位来看待。首先,必须人物形象必须具有肖像特征。一是其表现形式即通过摄影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图像;二是肖像还必须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姿态、容貌、表情等主要特征;三是肖像必须真实可辩、熟知的人一看就知道是
    2023-06-08
    91人看过
  • 免费赠药还要写一份“免责声明”?有必要吗?
    近日,关于免费送药、药物共享的义举善行正在展开,不少个人都拿出了自己的余药免费赠予有需要的人,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药荒”。但也有人担心万一接受方在服用后发生了不良反应,赠药方要不要担责?在赠药之前写一个免责声明是不是更好。有必要写免责声明吗?“免责声明”是没有必要写的。免费赠药其实属于好意施惠行为,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一般来说,除非赠药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受赠人即使服药后有不良反应,赠药人也不承担法律责任。当然了,如果说赠药人在明知药物过期、损坏、污染的情况下,还将药物送人,并且产生了不良后果,那赠药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免责声明有法律效力吗?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
    2023-05-06
    159人看过
  • 民法典分包合同中的免责声明有效吗
    一、民法典分包合同中的免责声明有效吗民法典规定,分包合同约定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七百九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
    2023-06-17
    28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免责条款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商家单方免责声明书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2
      单方面的免责声明一般无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铺通知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和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 商家单方“免责”声明是否有,法律怎么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8
      商家单方“免责”声明一般是无效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 商家是否享有免责声明?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3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的,应当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三包”是消法对商品经营者的强制性规定,商品经营者无权单方面声明免责。所以商家单方“免责”声明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的,应当履
    • 免责声明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5
      劳动者签了免责声明,不签劳动合同不可以。
    • 有没有免费的律师,就是处理方面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赔偿工伤损失,并进行伤残鉴定,要求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等。同时可按照工作年限补偿经济补偿金,如涉及未签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