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所以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且反诉与本诉应当是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
一、原告当庭变更诉讼请求是否影响开庭时间
会影响。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间是有限制的,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对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的时间均作了限制,即原告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否则,法院将不准许原告增加或变更诉求的申请。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二、去法院起诉他人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他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3、公民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活动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不是律师的,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证据和证据来源,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也就是说反诉本诉的当事人必须相同,这是因为反诉是本诉的被告人对本诉的原告人提起的,反诉的原告人必须是本诉的被告人,反诉的被告必然是本诉的原告人,否则就不存在反诉的问题;
2、反诉只能向原诉法院提起;
3、反诉和原诉应属于同一种诉讼程序;
4、反诉和原诉应基于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
5、反诉的时间必须在原诉受理之后,举证期限届满之前。
-
合同纠纷败诉后,公司应该如何应对?
395人看过
-
民事纠纷起诉后应该怎么应对?
59人看过
-
合同效力纠纷撤诉后反悔该怎么处理?
225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该怎样的应对
417人看过
-
合同纠纷仲裁对方不理应该怎么样办
105人看过
-
被起诉后被告怎么反诉合同纠纷
143人看过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
可以反诉对方合同纠纷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8当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双方往往因合同履行不正常而遭受损失。此时,我们通常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一方先向法院提起诉讼,成为原告,另一方能否作为被告应诉,而不能主张自己的损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除积极应诉外,还有权提起反诉,主张自己的权益。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被诉法院提出的独立反请求。该权利也是当事人法
-
合同纠纷被告需要怎么反诉,该怎么起诉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7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被诉法院提出的独立反请求。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此外,反诉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的法律关系和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的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当由其他人民法院独家管辖,或者与本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
-
反担保合同纠纷律师费用应该怎么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15(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提起反诉合同纠纷怎么办?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07提起反诉合同纠纷可以直接向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即可,并且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需要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在提起反诉的时候,要求反诉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反诉提出之后是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讼存在的。
-
租车合同纠纷反诉状该怎样处理?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8上诉人:唐XX,男,XXXX年10月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090219671004539X,汉族,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小X文化,农民,现住遂宁市安居区会龙镇接官厅村。 上诉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于2013年11月8日收到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2013)安居刑初字第83号刑事判决书,现因不服该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上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