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了口供可以取消案子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1:02:56 67 人看过

录完口供可以撤案吗

录完口供与撤案没有关系,做笔录是调查取证的需要,撤销案件是不构成犯罪。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查问案件事实和其他与案件有关情况的一种侦查行为。

撤销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具有某种法定情形,或者经过侦查否定了原来立案根据所采取的诉讼行为。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刑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相关知识:派出所录口供的规定

法律规定证人在诉讼中负担的诉讼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61条也有类似规定。作证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作证,任何人都没有拒绝作证的特权。证人在诉讼中依法负担的义务主要有:(1)接到司法机关的通知后,应按时到场作证。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2)据实陈述和正确回答询问,如有作伪证或隐匿证据,要负法律责任。(3)对司法机关询问的情况和本人陈述的内容保守秘密。(4)遵守法庭纪律。

证人拥有的权利包括:

1、安全保障权

人民检察院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充分陈述权

人民检察院必须保证证人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证人协助调查。

3、核对笔录权

询问证人笔录应当交证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4、证件知悉权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5、侵权控告权

证人对于侦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证人的义务有:

1、作证的义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如实作证的义务

证人应当客观、如实地提供证据,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进行诬告。诬告陷害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法律责任。

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要求证人出庭或者没有必要,或者事实上、法律上不可能,或者会损害更大的合法利益和价值,因此证人出庭作证义务并不具有绝对性,此时法庭允许证人不出庭,而代之以提供书面证言之举动,理应得到法律支持,《证据规定》第四十一条即为此提供了支持。根据该规定,在以下五种情形下,经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供书面证言:

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没有异议的。法律要求证人出庭的目的在给对方当事人就证人证言提出质疑和反驳的机会,以保障质证的效果。如果对方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交换证据中对证人证言没有异议,则法律目的确已达到,再就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证人出庭的义务与公民生命健康权相比较,显然后者具有更重要的价值,在两者不能兼得的情况下,后者应当受到法律的优先保护,不宜要求其履行出庭作证的义务。

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从合理性的观点看来,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不能给其造成过重的负担。如果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而无法出庭,则证人不可出庭作证。

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证人出庭作证在客观上不具有可能性,要求其出庭显系强人所难,有违法律精神。

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以上列举的四种具体情形系对实务归纳的结果,并未按周-延的逻辑进行分类,不可能将所有应当纳入规范的对象尽列其中,为了适应审判实践发展的需要,避免出现规范漏洞,故设此兜底条款,以付实用。

如果隐瞒事实即构成犯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9: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录口供留下案底吗
    录口供不会留下案底,无论是主动到派出所去做笔录,还是被警察强制带到派出所去录口供的。只要是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犯罪的就不会有案底,所以说到派出所去做笔录,没有被判刑的就不会有案底。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一、做犯罪记录了几年能消除?犯罪记录又称“前科”,俗称“案底”,是一种客观记录,不存在消除之说,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国家机关会对犯罪记录作相应封存和保密,除了特殊情况不对外公开。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永远被记录,如果之后又犯罪,将构成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须加重处罚。比如,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被判处5年期以下的,国家机关应当对其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所以虽然无法消除,但一般情况下不会被他人查阅到,因此自然不能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但有一种除外情形,也就是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
    2023-04-06
    327人看过
  • 录口供会有案底吗?
    无论是主动到派出所去做笔录,还是被警察强制带到派出所去录口供的,只要是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犯罪的就不会有案底,所以说到派出所去录口供,没有被判刑的就不会有案底。一、立案结案有案底吗立案不代表有案底。案底指某人过去有过犯罪行为的记录。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判决一个人是否犯罪,必须经人民法院审判后认定。因此,仅仅是被刑事立案的,不属于有案底。检察院结案的有案底存在,要是案底存在了,那么不管是多轻的罪名,只要是判了的就有案底存在,案底是永久的跟随的。二、取保候审解除后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判决才会留下案底。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因为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个时候还没有办法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没有犯罪事实,所以不能对其定罪处罚,就不会留有案底。三
    2023-02-27
    404人看过
  • 打了110说取消报案可以吗
    报警记录是不能撤销的,但是你报警是不影响你的个人生活的。你这个报警仅仅作为警情录入了系统,不是把你作为违法行为人或是犯罪嫌疑人录入的,对你不会有任何影响的。建议你放松心情,调整心态,放宽心开心生活不要有负担哈。一、骗我钱的人自己也是受害者应该知道真相后第一时间报警。然后和警察做笔录,把受骗经过详细记录下来,至于骗您的那个人也是受害者,那是另一回事,他应该作为另一个原告去报警。警察如果解决不了,那就去法院起诉。你只能起诉骗您的那个人,要求他赔偿损失。二、签完合同后在什么情形合同无效?签完合同后在以下情形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3、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撤销,但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一般建议事后及时报警,保留报警记录作为证据。三、被
    2023-04-11
    248人看过
  • 打架纠纷录口供算是立案了吗?
    在警察局录口供不等于立案。立案是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一、打架斗殴的处理方式1、双方互殴,如果双方伤情都未达到轻伤二级或以上,那么双方都会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追究行政责任。(1)一般原则,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较轻原则,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3)从重原则,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2、关于双方伤情的位置不同,各自给对方造成的损害大小可能有区别,关于损失部
    2023-03-23
    469人看过
  • 录了口供没被拘留会留案底吗
    录口供不会有案底的,录口供只是接受调查的一个程序或过程,在接受处罚或定罪量刑前还属于嫌疑人,仅录口供没有后续的处罚不存在案底。口供是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在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一、刑事拘留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
    2023-04-04
    403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一次口供可以录几次
    刑事案件要录几次口供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但刑事案件在侦查人员讯问之后,应当将讯问笔录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他宣读。一、取保第一次传讯会干嘛取保候审之后,对犯罪嫌疑人的第1次传讯也是非常正常的,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责,采取工作,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制作讯问笔录,具体讯问内容根据不同案情会有不同。讯问不去,有可能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甚至可能会将取保措施进行变更,取消取保候审等措施,转而进行逮捕。二、讯问笔录属于哪类证据1、目前,针对询问笔录的证据类型还存有一定的异议,有的学者认为其属于证人证言,而有的则认为其属于书证。2、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地记载证人、被害人的陈述。询问笔录的处理办法同讯问被告人笔录的处理办法一样。要交给证人、被害人核对,并允许其改正其中的错误。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亲笔书写证词的,要允许书写,必要时,也可以让证人、被害人亲笔书
    2023-03-24
    14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嫖娼记录了要多久才可以取消口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8
      没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拘留决定的,要等拘留完后才能结案;若触犯刑法,则结案时间更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卖淫嫖娼案件是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案件,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给予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
    • 录口供录了就立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30
      公安部门在录取口供后还要经过审查才能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标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 录口供可以录音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9
      录口供,可以同时录视频和录音。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很多先进技术都用到了刑事案件侦查领域。 其中,按照相关国家权力机关的规定,现在的审讯过程一般都伴随有录音录像,全程监控,以确保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录口供就立案了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1
      1、不是。 2、公安部门在录取口供后还要经过审查才能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标准。 3、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 取保候审后还可以录口供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1
      取保候审后警察传唤,如果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不会再被收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