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共有人侄女可以登记么
一般是不可以的。户主指的就是土地承包责任人。土地共有人则是跟土地承包责任人共享相关权益的人。一般来讲,土地共有人指的是家庭成员。
二、哪些人可以成为土地共有人
1、新生儿
根据我国承包法“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新生儿无法新分到土地,但是家庭原有的土地确权之后,新生儿是可以一起作为共有人登记在证书上的。
2、外嫁女
不管是出嫁女的娘家或者婆家哪一方有承包地,也不管出嫁女此前是否已取得某一方的承包地,都可以在确权时作为共有人,但必须选择一方,只登记一处,不能重复登记。
3、户口转到外地学校的学生
按照政策规定,只要外出学生仍然依赖于农村家庭收入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就认定为原家庭人口,有资格在确权时登记为共有人,但需要在备注栏说明具体情况。
4、进城工作子女
农村子女大中专毕业后在城市工作的,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稳定工作,比如在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这样他们就已经不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确权时不能作为共有人登记;另一种是自谋职业或者在小企业打工,这种情况下政策规定,由于承包地的功能在于基本生活保障,可以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5、复原回农村的军人
从农村入伍的初级士官或者义务兵,复员后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可以登记为共有人,但须备注说明情况。
三、怎样办理土地确权证
1、前期准备
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制定政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测绘单位。
2、调查摸底
对承包方代表、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等方面情况和信息逐户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填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国土部门处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分组形成优于1:2000分辨率的基础工作底图,开展核查公示。
3、实测确认
按照农村承包土地测绘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绘图并且标注好编码,完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实测并公示确认,来完善承包合同。
4、登记颁证
村镇将登记要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登记,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的人民政府来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颁证公示。
5、建立档案
镇、村级要建立承包合同、承包登记清册等档案,县级逐户建立起登记簿纸质和电子档案,相关登记资料要一并存档备查,并建立健全登记资料数据库。
6、检查验收
逐级开展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经费拨付是否及时、合同证书是否到户、测绘面积是否准确、档案是否齐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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