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的露天工作,以及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度(不含本数)以下时,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按照国家统计局一号令的规定,各项津贴、补贴都应属于工资的组成部份,因此其性质应属于工资范畴。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的露天工作,以及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度(不含本数)以下时,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按照国家统计局一号令的规定,各项津贴、补贴都应属于工资的组成部份,因此其性质应属于工资范畴。国家税务总局也表示,个人取得的高温补助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 温 补 贴 是 否 应 该 计 入 工 资 总 额 ?
根据素材1和2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高温津贴作为一种特殊劳动条件下的岗位津贴,不能包含在最低工资的计算项目内。因此,高温补贴不计入到职工的工资中。
综上所述,高温补助是一种在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 ℃以下的特殊情况下,其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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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高温补贴的具体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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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是否属于工资总额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0新准则下,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都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的津贴或补贴,应该计入当月工资总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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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总额?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9关于您问的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总额,如果以现金方式发放防暑降温费,则当然纳入工资总额,个人需要对超标准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对超工资总额部分也需要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找一张发票,上面注明的是防暑降温用品,报销入账后,照样以现金发给员工,财务上则有可以劳动防护费进行入账了,不需要交税,这就是所谓的合理避税!,当然也可以进入福利费,作为员工福利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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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计入工资总额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6对于您的疑问高温补贴计入工资总额吗的解答是这样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在日最高温度达到35度以上的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不含本数)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按照国家统计局一号令的规定,各项津贴、补贴都应属于工资的组成部份,因此其性质应属于工资范畴。国家税务总局也表示,个人取得的高温补助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