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纠纷归谁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6 03:30:42 185 人看过

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土地管理法》第14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四川农村土地纠纷诉讼管辖地在哪
    四川农村土地纠纷诉讼管辖地在哪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
    2023-02-24
    487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让20年后,土地归属谁
    在我国农村土地中,耕地是主要的农业用地,农民承包这样土地,承包期限是三十年。在取得承包权使用土地二十年后,土地归属还是土地承包人。如果土地没有经过确权,无法确定实际归属的,应该由农村集体持有。承包期到后,双方可以续签延期。一、林地承包的期限是多久林地的承包期限是七十年。依据我国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耕地的承包期通常是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一般是三十年到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通常是三十年到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一般需要经过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不宜通过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二、农村拆了宅基地会怎么处理农村宅基地与房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宅基地是房屋存在的基础和承载物,没有宅基地,房屋就无法存在,相反,没有房屋,宅基地也将失去其存在的目的而不成其为宅基地,从而变成了一般的其他土地。因而,二者在空间上是统一的
    2023-06-27
    444人看过
  • 农村自留地换承包地土地归谁
    承包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人死以后土地归谁呢人死以后土地使用权归家庭成员所有。土地使用权内容如下:1、农村承包权的标的即农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农村集体经
    2023-08-18
    317人看过
  • 女儿出嫁后农村土地归谁
    一、女儿出嫁后农村土地归谁乡村地区的女子在缔结婚姻之后,其合法持有土地通常应当归还给个人手中进行管理与利用;在承包期间内出嫁,若她仍然留在原来的生活地点或者虽然并不住在那里,但是在新的居住地并没有取得承包土地使用权的,那么该女子仍然有权继续享受本村所分配给她的土地权益。然而,如果该女子在新的居住地成功获得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原来承包给她的土地,就在发包方的许可下予以回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二、女儿出嫁后娘家的房产是否有权继承女儿出嫁后娘家的房产有权继承,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
    2024-04-13
    281人看过
  • 农村没有确权的土地归谁
    1、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民集体。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3、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4、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2024-04-20
    477人看过
  • 一般农村土地占有权归谁
    一、一般农村土地占有权归谁归集体所有,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的,所有人都只有使用权,没有占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证明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土地原状、再或者是赔偿损失;不过也可以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二、土地使用权起诉书怎么写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被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01-22
    163人看过
  • 取消农村户口农民的土地归谁
    如今随着农村户籍改革制度的不断推进,未来将会取消农村户口,也不会再农村户口这一个名称,农民也不会在被称之为农民,为变成了居民,而且随着推动农民进城的政策不断开展,很多农民都进入到了城市,对于农民来说,进入到城市落户。取消农村户口,农民的土地、宅基地归谁?其实这个问题一直也是农民不愿意进城的难题,对于农民来说他们在农村生活了一辈子,是祖祖辈辈的留下的遗产,即使进入到城市以后,等他们到了老年也愿意回到农村,回到根的所在,然而一旦进入到城市落户之后他们就难以在回到农村了,他们担心自己进入到城市以后将会丢到土地、丢掉自己的宅基地。虽然为了免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国家推出了土地确权,自愿退出宅基地给予补贴等政策,土地确权却只有30年,等到土地确权的期限一过农民的土地又怎么办呢?进城落户后由于户口迁移,在也不能够在农村承包土地,只能看着土地被回收。尤其是宅基地,进城之后宅基地原有的房屋还能够继续使用,
    2023-05-04
    425人看过
  • 农村耕地补偿款归谁管理
    一、农村耕地补偿款归谁管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二、征收农村耕地的补偿程序如何规定1.发布拟征地通告;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5.征收土地公告;6.征地补偿登记;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
    2023-11-30
    409人看过
  • 具体农村耕地违建归谁管
    一、具体农村耕地违建归谁管耕地违建一般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国土资源局管理,也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无准建手续、土地规划的情况下,在农村耕地上进行违规建设,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处罚。二、如何收集暴力征地的证据1、如何面对暴力征地在征地过程中留存证据是关键,不要通过暴力的方式维权。(一)拆迁开始前,避免“以命相抵”或者“誓死捍卫家园”的任何想法,以及将想法付诸实施的任何行动。(二)拆迁谈判过程中,避免谈判僵局,及时掌握拆迁方信息,适度配合,但不过分迁就。(三)暴力强拆过程中,不要用肉体反抗,慎重拍照、录像。第一时间及时多次报警。(四)暴力强拆之后,把握维权时机,及时启动谈判或者法律程序,切勿将强拆事件搁置。2、如何收集暴力征地的证据(一)承包证、土地租赁合同等证明我们是土地使用权人的证明材料。(二)户口本、
    2024-01-26
    12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管理纠纷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
    2023-07-21
    43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纠纷怎么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怎么调处好处理
    农村土地纠纷一般是对于土地权属的争议等等。那么,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是怎么处理的?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因争议双方的主体不同而有不同。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三)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如属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是怎么处理的(四)发生严重的侵犯行为,引起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触犯法律的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五)跨越县、市、省级行政管辖区的土地权属争议,各由其上一级人
    2023-02-06
    20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归谁呢
    高邮市三垛镇春生村村民翁*安遇到了一个问题:二轮土地承包时,他家的承包地为4.78亩,现在确权发现实际面积有5.9亩。他担心确权后多出来的土地会被收走。类似老翁家的情况,在高邮不在少数。如何既不违反相关规定,又要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同时还要让农民认可?日前,笔者从高邮农工办找到了答案:多出来的土地仍由原承包人承包。笔者在了解到,由于土地二轮承包距今已有18年,很多地方当初测量耕地面积时是粗线条“毛估估”,加上一些地方耕地的地形地貌发生了变化,结果在此次确权过程中发现实际测得的土地面积比二轮承包登记的面积多出来了。如何处理这些多出来的土地,成了确权工作的“考题”。高邮农工办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说,二轮土地承包时,村里一般都是拉着皮尺量的,大差不差就行了。有的村还把承包地分为几等发包给农户,高产田和低产田搭配,低产田又往往打八折计算面积。这次确权,用的是数字化的影像图,精确
    2023-05-05
    381人看过
  • 农村房屋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一、农村房屋纠纷该找谁关于购房合同争议的妥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谈判协商、协调调解、仲裁审判以及法律诉讼。首先,谈判协商:在双方建立良好互信关系的前提下,当事各方通过充分沟通交流,以谋求共同利益最大化的适宜方案来化解纷争,这无疑是最为理想的选择。其次,协调调解:若无法通过谈判达成共识,合同当事人可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具体说来,若存在任何一方或双方为国营企事业单位的情况,他们有权申请其上级主管部门展开调解工作。既要保持公平公正的立场,又应避免对案件造成过度行政干涉,保障调解的实效性和合法性。当事人还可考虑向各级合同管理机构、仲裁委员会、法院等就所涉及的购房合同纠纷进行投诉并寻求调解帮助。再者,仲裁审判:若协商无果且不愿意接受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依据在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由己方及对方共同签署的仲裁协议提交至相应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审理。最后,法律诉讼:倘若在购房合同未
    2024-03-28
    235人看过
  • 农村邻里建房纠纷找谁管
    一、农村邻里建房纠纷找谁管假如农村邻里之间因房屋建造事宜而引发纠纷,又无法依靠自身力量协调化解纷争时,当事人便可采用以下介绍的几种司法程序寻求法律援助:首先,可向所在乡村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尤其针对直接关系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争端此类问题。如是当事人对基层政府的裁决结果不够满意,可在此基础上于接到通知之日起的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启动法律程序解决。若当事双方关于宅基地所有权产生了摩擦与争议,双方应优先尝试通过相互以期达成共识,确保这一协议既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又保持公平合理的原则。若各方努力仍未达到双方满意效果,便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正式申请,同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比如和解协议草案、证据提取经过等详实信息。倘若乡镇政府拒绝接手处理,当事人还有权选择向上一级县政府或自然资源管理局提出申诉。如以上两种调解方法都未能解决问题,那么负责此事的机构就需要作出官方处理决定
    2024-03-22
    2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村里的农民集体土地归谁管?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6-26
      其实,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是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体土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多种类型的土地多呈现出以下垂直管理模式: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省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通常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
    • 国土局管不管农村土地纠纷
      湖南在线咨询 2024-03-26
      国土局不管农村土地纠纷。国土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农村土地纠纷当事人应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兼顾现实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请求乡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 农村土地纠纷农村土地纠纷赔偿标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2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
    • 农村征收荒山荒地,农村的土地归谁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5-27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的项目是比较多的,如果开垦的荒地荒山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而青苗补助、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归开垦者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
    • 土地纠纷,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哪个部门管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8-22
      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可以由村委会、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的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