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被终结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2:20:37 194 人看过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做出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规定,终结执行有5种情形: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义务的履行必须要有特定的主体,被执行的当事人死亡,行政机关往往是先决定中止执行,以其遗产履行义务或者待其继承人承受义务。如果死亡当事人没有遗产,也没有继承人代其继续履行义务,那么强制执行程序将无法进行,这时应当终结执行。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这种情形的原理与第一种情形相通。与自然人死亡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止的情形包括依法被撤销,依法解散,依法被宣告破产以及由于分立、合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终止。在上述原因中,一般只有依法被宣告破产时,才没有义务承受人。

3.执行标的灭失的。执行标的灭失一般是指作为执行标的的不可替代物由于自然或者人为原因发生物理意义上的灭失,从而导致强制执行不再具有可能性。

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行政决定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直接依据,一旦被依法撤销,行政强制执行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执行应当终结。

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里其他情形是指行政决定已经没有强制执行的价值或者义务的履行实属不可能,或者义务的内容已经通过其他途径得以实现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终结执行的情形是怎样
    人民法院对于义务人应当终结执行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有: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等。行政强制执行终结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三)执行标的灭失的;(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
    2023-08-01
    310人看过
  • 终结罚金刑执行的情形——法院裁定终结执行被执行人龙x罚金案
    裁判规则:基本案情:被申请执行人因犯抢夺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家庭在“5.12”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所居住房屋全部毁损、现居住于政府救济的过渡房内。争议要点:现无力缴纳罚金,提出终结执行罚金刑的申请是否成立。裁判理由:被申请执行人家庭在“5.12”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无经济收入,已经丧失履行罚金的经济能力和客观条件,属于《刑法》第53条规定的“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的情形,故被申请执行人提出终结执行罚金刑的申请成立。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
    2023-06-04
    434人看过
  • &&&终结执行有几种情形
    终结执行有7种情形,具体如下: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6、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7、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强制执行必须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属于执行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
    2023-08-10
    493人看过
  • 强制执行终结后,怎么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再次申请执行应提交以下材料:1、恢复执行申请书;2、原执行依据(判决书、裁决书等)副本;3、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副本或执行和解协议;4、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及联系方式;5、当事人信息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相关证据材料。二次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主要条件如下: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
    2023-08-08
    72人看过
  • 强制执行公证不予执行的情形
    依照法律规定,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以下前四种属于“公证文书确有错误的”,第五项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1、公证债权文书属于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2、被执行人一方未亲自或委托到场公证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的;3、公证债权文书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4、公证债权文书未载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同意强制执行的;5、人民法院认定该公证债权文书违背公共利益,裁定不予执行的。一、公证处强制执行公证费用公证处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公证费。二、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首先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2023-03-26
    276人看过
  • 中止和终结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合理的行为吗?
    都是合理的行为。执行终结与执行中止有区别,前者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后者是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条件具备时,执行程序仍要恢复。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工作无法继续下去,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特殊情况消灭后,再恢复执行程序。一、我国法律中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7、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8、一方当事人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
    2023-04-10
    146人看过
  • 怎样的情形下可以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一)行政强制措施只能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实施;(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形(四类情形: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三)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即需要单行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的具体授权;(四)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不得委托其他机关实施,也不得由其他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实施。一、不配合行政机关调查有何措施不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可以申请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暂扣强制措施是否适
    2023-04-07
    450人看过
  • 强制执行终结的还能再要求执行吗?
    在执行判决的时候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就是我们说的执行终结。按照法律规定,终结执行是当时的案件不执行了。现在发现执行有条件,是可以申请执行。注意:不是要求恢复执行,而重新申请执行。一、个人借款如无资产执行如何解决个人借款如无资产执行的,则只能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以执行了再恢复执行。申请人要注意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东西,如果一旦发现对方隐瞒、转移财产,或者有财产可执行了,可以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二、中止和终本的区别二者不仅仅是适用情形不同,而且法律效力和结果也不相同。中止执行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
    2023-04-04
    88人看过
  • 执行终结后可以再恢复执行的情形
    执行终结后可以再恢复执行的情形: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当事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有两点:(1)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2)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且需经法院核实。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6、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
    2023-08-09
    273人看过
  • 强制执行如何被终止?
    要终止强制执行首先要提交终止强制执行申请书,再由法院进行审查,认定申请理由是否成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因为贷款逾期而被执行强制拆除的话,家中物品一般会被用来拍卖或者是变卖,当
    2023-06-29
    333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何时可以终结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民事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总的来说,在人民法院已经开始采取强制措施以后,法院当然不会无故中止执行,而且中止执行是暂时的,等到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之后,人民法院还是要恢复强制执行措施的。一般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法院会在6个月之内完成相应的执行工作。《中华人民
    2023-07-06
    69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终结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执行的法律文件被取消的;(三)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遗产可执行,无义务承担人的;(四)索赔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事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程序:1.申请人撤销申请。执行程序一般是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的,当事人提出申请后,表示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撤销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就没有必要进行了。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人民法院予以执行的根据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法律文书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被撤销;公证机关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被公证机关撤销;仲裁裁决被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撤销,执行工作就无从进行了,只
    2023-08-05
    377人看过
  • 税务稽查终结执行情形
    一、税务稽查终结执行情形(一)税务稽查审理几种不同情况的处理1.同意《税务稽查报告》。经过审理认定《税务稽查报告》正确,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运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得当;符合法定程序;处理意见得当。经实施稽查发现问题是需要做出税务行政处理的,审理人员应当根据《税务稽查报告》和审理情况制作《审理报告》做出税务处理决定报批;经实施稽查未发现问题的,制作《审理报告》做出《税务稽查结论》报批。2.补正《税务稽查报告》。经过审理认定实施稽查行为有程序上不足的,稽查实施人员应予以补正。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不健全,客观上造成了一些税务机关对税收执法程序的忽视。这就要求在税务案件审理中注意对程序要件的审理,稽查行为有程序不足的,审理部门对此既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能简单地否定了事,而应通知稽查人员补正程序上的不足。程序上不足主要指两种情形:第一、形式欠缺,即稽查行为内容上是合法、适当的行为,但表达方式上有缺
    2023-06-07
    326人看过
  • 关于执行终结的理解,执行终结的情况
    一、关于执行终结的理解关于执行终结的理解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1.执行终结的定义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2.执行终结不得随意进行,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只能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3.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因此,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另外,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协助执行人的,终结的裁定也应对其送达。二、执行终结的情况执行终结有如下情况: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6.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7.行标的物为特定物的,应当执行原物。原物确已毁损或者灭失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折
    2023-06-06
    23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终止强制执行的情形和强制执行失效的情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1
      6种情形,具体如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行政强制法的终结执行法的终结执行的条件是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06
      法律依据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
    • 行政强制法中终结执行有什么情形规定是怎么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1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做出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行政强制法中终结执行可以参考《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规定,终结执行有5种情形: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义务的履行必须要有特定的主体,被执行的当事人死亡,行政机关往往是先决定中止执行,以其遗产履行义务或者待其继承人承受义务。如果死亡当事人没有遗产,也没有继承人代其继续履
    • 在哪些情况下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终结?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08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终止执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3、执行标的灭失的; 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行政强制执行哪些情况下才可以终结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4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终止执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3、执行标的灭失的; 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