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公示时限,有哪些相关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8:13:24 248 人看过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公民(自然人)处五十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上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或者虽未超过但需要对其违法违章行为做进一步调查取证的,适用一般处罚程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一、一般处罚程序

(一)案件调查

收到相关岗位发现当事人有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违法行为的通知后,应按以下程序实施调查:

1.对税务违法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2.对税务违法案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可以依法进行检查,并制作《询问(调查)笔录》。检查或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3.调查情况制作《税务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情况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建议,报批后,将案卷材料及各种文书、笔录移送一般税收违法行为审理岗。

(二)案件审查

1.对违法案件进行审查,案件审查结束,制作《税务违法案件审查终结报告》;

2.对拟予以处罚的,根据审理结论和拟处罚决定,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报经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已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种类、范围、幅度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同时,对公民处以二千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还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3.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的,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字押印;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4.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听证条件的,按照规定的听证程序组织听证。经听证程序听证后,有变更审查结果的,重新制作《税务违法案件审查终结报告》。

(三)处理处罚决定

审查终结报告审批结果制作终结性文书:

1.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处罚的,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不予以处罚的,制作《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2.税务处理:需要予以税务处理的,如收缴发票、停供发票等,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收缴发票清单》。

(四)移送执行

处理处罚决定等终结性文书报审批后,移送执行。

(五)涉税案件移送

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在案件查处终结后,制作《涉税案件移送意见书》,报经审批后将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2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税务行政处罚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决定书何时进行公示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作出或者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原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撤下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并作出说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出来后多长时间内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不能不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
    2023-07-04
    387人看过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任免机关对涉嫌违法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查、处理,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经任免机关负责人同意,由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调查;(二)任免机关有关部门经初步调查认为该公务员涉嫌违法,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报任免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立案;(三)任免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对该公务员违法事实做进一步调查,包括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听取被调查的公务员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所在单位监察机构的意见,向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向任免机关负责人报告;(四)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公务员本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被调查的公务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予采信;(五)经任免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对该公务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六)任免机关应当将
    2023-08-05
    238人看过
  • 限停3分钟超时怎么处罚,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限停3分钟超时的处罚标准为: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024-05-13
    272人看过
  • 土地行政处罚相关期限
    1、立案时限。执法监察机构核查后,认为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启动立案呈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立案。2、追诉时效。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恢复原状前,应当视为具有继续状态)。3、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调查中发现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发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4、处罚告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前,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口头形式提出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制作笔录。5、听证告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放弃听证
    2023-03-20
    282人看过
  • 破坏示威罪既遂会怎么处罚,有哪些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条规定,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条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示威罪既遂会怎么处罚,有哪些相关规定?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打官司有没有必要请律师,请律师的好处?如果你和对方在案件事实上各执一词,且证据混乱,或者法律问题比较疑难,又或者案件结果对你的影响特别大的,那还是有必要请律师
    2023-11-23
    132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时限
    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时限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听证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提出听证,如其理由正当,领导岗应当准许。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条件税务机关对公民做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做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听证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听证。三、何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及范围?(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定义税务
    2023-06-14
    484人看过
  • 行政许可公示的期限时间规定
    一、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行使的一项重要权力,它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行政权力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的关系,涉及行政权力的配置及运作方式等诸多问题。行政许可法将“行政许可”界定为: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一般而言,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管理性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产生的行政行为,无申请则不产生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二、行政许可公示的期限时间规定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
    2023-02-20
    326人看过
  • 税务行政一般处罚结果的公示期是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项内容。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行政处罚实施的机关有什么法律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实施办法1、公示的标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
    2023-06-27
    234人看过
  • 税务代理有哪些法律相关规定
    税务代理的范围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允许税务代理人从事的业务内容。尽管世界各国所规定的业务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原则是大致一样的,即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委托的各项涉税事宜。《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规定,代理人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3.建账建制、办理账务4.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5.办理纳税申报和扣减税款报考6.制作涉税文书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8.税务行政复议手续9.审查纳税情况10.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11.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除此之外,涉税签证业务范围包括: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签证2.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算和财产
    2023-05-04
    154人看过
  • 法律要求行政处罚公开的相关规定
    必须公示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通常情况下,我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的结果都是需要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的,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有一些特殊的范围的案件,不需要进行公示,比如说涉及到一些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政处罚为什么必须程序守法?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既包括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也包括其他行政法律关于程序的规定。程序守法,是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现代法制理论认为,“以法治国”的基本内容有三,一是政府的权力要受到限制,即个人享有某些不容侵犯的基本权利;二是政府权力的行使要遵守法定的程序;三是设置和加强司法机关,使前二者原理付诸实现。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第一次对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违法方面作出了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我国法制史上,一直是“重
    2023-07-04
    496人看过
  • 行政处罚载量基准相关规定
    1、不予行政处罚基准(1)初次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违法行为两年内未被发现的;(3)其它法定不予行政处罚的2、从轻、减轻处罚基准(1)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2)主动退还违法所得,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经营者初次违法的;(4)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5)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3、从重处罚基准(1)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较大的;(2)知法违法,屡查屡犯的;(3)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或者隐匿、转移、销毁证据的;(4)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并造成严重后果的。(5)妨碍公务、抗拒检查、暴力抗法尚未构成犯罪的;(6)对检举人、举报人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打击报复,经查证属实的;(7)其他法定从重处罚的情节。一、行政处罚载量基准定义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全国各省市先后在本区域内大力部署并推行
    2023-03-30
    67人看过
  • 我国行政立法上设定税务行政处罚有哪些
    目前,在我国行政立法上设定税务行政处罚的主要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某些规章,其中,《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在设定税务行政处罚的同时,又有相当多的条款对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犯罪行为作了刑事责任上的衔接规定。可见,税务行政处罚与刑罚确实存在立法上的衔接点,那么,在立法技术上是如何衔接两者的呢?纵观《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虽然可以构成涉税犯罪的行为不少,但税务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衔接方式却很单一,一般表现为:在具体列举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各种形式的违法行为后,明确规定税务行政责任,并在税务行政责任后原则性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将税务行政处罚与高度概括性的刑罚责任写在同一条款中。这样的规定方式在《税收征管法》体现得最为明显。例如,《税收征管法》第63、65、66、67、71条规定了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
    2023-05-04
    28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时间限制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行政处罚因为案件类型不同,处理部门不同,所以处罚的时间也不相同。我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期限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而各类行政处罚的程序规定也多有不同。即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行政处罚最多拘留多久对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不超过15天。但要是有多种违法行为需要作出处理的话,先是分别决定具体的处罚,之后再合并执行最后的处罚。这个时候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也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最长不得超过20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2023-07-03
    469人看过
  • 行政机关应当让公众知晓的行政处罚相关信息有哪些
    行政机关应当让公众知晓的行政处罚相关信息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一、环保处罚听证有用吗举办环保处罚听证是否有用应当根据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对于违法事实存在的就应当接受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与复议、诉讼不同,复议与诉讼是一种事后监督程序;而听证程序是一种事先、事中监督程序,是行政机关自我监督、自我改正程序。二、简述管理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行政许可法》确立了行政许可必须遵循的六项原则,即合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以及监督原则。(1)合法原则就是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
    2023-06-21
    14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各类罚款以及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 更多>

    #税务行政处罚
    相关咨询
    • 想知道税务行政处罚公示时限是多长时间的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1
      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001年4月30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2001年5月1日以後发生的违法
    • 2024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8-25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的相关规定: 1、公示的标准; 2、公示的内容; 3、公示的时限; 4、公示的渠道; 5、公示的查询。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 安监局行政处罚公示多长时间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8
      自2017年7月31日起,行政处罚信息在公示网站公示期限暂定为一年,其中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暂定为三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示期限起始时间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限届满的,公示网站应当撤下相关信息,不再对外公示,并不再作为失信惩戒依据。公示网站应于7月31日前对已公示的存量数据进行系统梳理,撤下公示期限届满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
    • 相关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有哪些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民事赔偿一般是由于民事范围的违约、违反民事法律或者民法规定的一定的偿还行为。他们的法律的性质不一样,行政处罚是行政法范围,刑事处罚是刑法范围,民事赔偿是属于民法范围的。
    • 公安机关可以行使哪些行政处罚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30
      公安机关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