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介绍人的心路历程分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5 14:43:01 421 人看过

1.开场白:受党组织委托,必要时进行自我介绍以及党组织介绍;2.申请人入党的原因,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优势和不足;3.对当前的热点问题或重大事件,择一谈谈看法(考察其对时事的关心程度及政治立场);4.党员的基本条件。可采用启发式问答(考察其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加深其认识理解);5.期望和要求。

刚入团的能入党吗

刚入团是不能入党的,必须先写入党申请书请求组织审核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才有希望,在经过党组织审核之后有两个正式党员推你为预备党员,一年考察,最后成为正式党员。入党的基本流程就是团员到入党积极分子再到预备党员再到党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第十五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入党申请人撰写自我介绍信吗?
    1.入党申请书里是不需要写入党介绍人的。当你的申请书被党组织批准,成为培养发展对象后,党组织会指定人员对你进行培养(也就是你的入党介绍人)。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本人同意,不能硬性指派。当然,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是可以的。预备党员是否可以担任入党介绍人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本单位党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因为同一单位党支部的党员对申请入党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比较熟悉和了解,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
    2023-07-09
    163人看过
  • 入党介绍人是否应该对党员行为负有责任?
    入党介绍人是不需要为入党积极分子负责的,但你必须在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的党员大会上,把你了解的真实情况说出来,并附上你是否同意他入党的个人意见。如果是在被介绍人已经成为党员后犯罪,介绍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党员犯罪中止是否还要处分党员实施犯罪活动的,如果有犯罪中止的情形,党纪要进行处理,但要依据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进行处理,例如构成犯罪的,一般是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因过失犯罪,被
    2023-07-06
    111人看过
  • 买房:一种心路历程
    有人说买房的过程先是惊叹号,再是问号,最后归于省略号。不过,在我看来,买房的过程其实更像是一次心路历程:先是渴望,继而是震颤,最后逐渐归于平静来北京很多年了,一直都是租房住。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期间经历了多次"迁徙":由城南搬到城东,由城东搬到城北,最后又由城北搬到城西。经常自我调侃,北京城就是在这一次又一次的搬家中认识的。经历了多年的漂泊之后,曾经豪情万丈的心渐渐回到了现实的柴米油盐中,许多的梦想也在奔波劳碌中逐渐淡漠。而从始至终内心总是涌动着一股渴望:对家,或更确切地说,对房子的渴望,却未曾有过半刻的停息。每当朋友来寒舍小聚总有人劝我:赶快买房吧,房租还月供多合适。眼看北京的房价日渐上涨,我的朋友们后悔之前没有在京城买房,那时觉得贵,想持币观望。不想这一望,等来的却是房价几乎翻番。前两年,买房的风潮几乎席卷了北京城的每个角落。在"有好房子,才能享受好日子"的感召下,终于抑不住心中那股冲
    2023-06-10
    162人看过
  • 买房:一种心路历程
    有人说买房的过程先是惊叹号,再是问号,最后归于省略号。不过,在我看来,买房的过程其实更像是一次心路历程:先是渴望,继而是震颤,最后逐渐归于平静来北京很多年了,一直都是租房住。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期间经历了多次“迁徙”:由城南搬到城东,由城东搬到城北,最后又由城北搬到城西。经常自我调侃,北京城就是在这一次又一次的搬家中认识的。经历了多年的漂泊之后,曾经豪情万丈的心渐渐回到了现实的柴米油盐中,许多的梦想也在奔波劳碌中逐渐淡漠。而从始至终内心总是涌动着一股渴望:对家,或更确切地说,对房子的渴望,却未曾有过半刻的停息。每当朋友来寒舍小聚总有人劝我:赶快买房吧,房租还月供多合适。眼看北京的房价日渐上涨,我的朋友们后悔之前没有在京城买房,那时觉得贵,想持币观望。不想这一望,等来的却是房价几乎翻番。前两年,买房的风潮几乎席卷了北京城的每个角落。在“有好房子,才能享受好日子”的感召下,终于抑不住心中那股冲
    2023-06-10
    383人看过
  • 孩子抚养权:离婚女人的心路历程?
    关于离婚女人该不该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需要看个人取向,父母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权利是平等的,如果想要孩子与自己共同生活的,可以争取抚养权,但不希望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可以不争取孩子抚养权,但争不争取孩子抚养权都是需要履行抚养义务的,抚养义务并不会不争取孩子抚养权或者未取得孩子抚养权消灭。男人出轨后离婚女人财产如何分割男人出轨后离婚,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一般是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出轨并且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023-07-01
    467人看过
  • 党团关系介绍信样本
    党团关系介绍信篇一___________________同志(男/女),_____岁,______________族,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转接构造干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__________年_____月。(有效期天)(盖印)年月日党团关系介绍信篇二________________同志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组织关系由________________转到________________.xx年x月x日党团关系介绍信篇三________________同志(男/女),______岁,________族。系中共(正式/预备)党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去________
    2023-05-08
    48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儿童上学的经历介绍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3
      儿8岁,顽皮,与大同学打架。伤痕累累,回,大哭不止。”委屈””委屈!”儿泣答。”愤怒””愤怒!”儿嚎啕。”你打算怎么办”再问,”需要爸爸为你做点什么””爸爸,我要找块砖头,明天从背后去砸他!””嗯,我看行!爸爸明天为你准备砖头。”继续问,”还有呢””爸爸,你给我弄把刀,我明天从背后去捅他!这个更解气,爸爸这就去准备一下。”我上楼。理解支持,儿渐平静。约20分钟,我从楼上搬一大堆衣服及棉被”儿子,你
    • 建筑工程分包的介绍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第一、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第二、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第三、除合同约定,其他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第四、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 道路的具体介绍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应该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4日旦场测渡爻盗诧醛超互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发文字号】法释〔2003〕20号
    • 介绍贩毒的居间介绍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2
      对于同时受贩毒者、购毒者双方委托,为双方联络、促成交易,与双方关系都非常密切的,如被购毒者、贩毒者双方信任,多次受托为双方联络促成交易的,或者此次虽受购毒者委托,但此前多次帮助贩毒者介绍贩卖毒品的,一般认定与贩毒者构成共同犯罪。但为了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如果居间介绍者与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购毒者关系更为紧密,且购毒者对促成毒品交易起到更大作用的,可以认定居间介绍者与该购毒者构成共犯。
    • 公司不小心把员工介绍入职该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
      转载以下资料,如有具体问题再进行探讨企业或部门里的员工各种各样,针对不同性格、不同背景、不同经历的员工,部门经理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1.功高盖主的员工功高盖主的员工就像一个烫手的山芋,舍弃掉太可惜,因为这样的员工的确有非常强的工作能力,能够为上级承担很大的工作责任。但是留在自己身边又觉得挺危险的,担心这样的员工是否会有不利于自己的举动。对他们的管理建议如下:(1)只要看到他们在工作中做得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