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2:30:24 408 人看过

一、刑诉法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有证据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当他们发生以下五种情况或者有倾向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逮捕后请律师有救吗?

请律师是有用的。

律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找到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无罪、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理由,并说服办案机关作出相应的决定。

在侦查阶段,律师通过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促使公安机关查清楚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收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这是律师工作的重要作用之一。

逮捕后请律师具有以下作用:

(1)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

(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嫌疑人的具体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4)拘留期限届满,而又没有批准逮捕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5)逮捕期限届满,而又移送检察机关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可以明确的是,如果只是冲着放人的目的,请律师没有用。但是,量刑的轻重对当事人也是重要的,律师的专业工作有助于找到有利于当事人的情节,对当事人获得减轻、从轻量刑有帮助。

如果是出于短期内让当事人出来的目的,请律师是没用的;如果是出于争取在后续程序中获得从宽处罚甚至释放,请律师是有用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逮捕后应讯问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院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
    2023-06-02
    275人看过
  • 不批捕逮捕的情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不批捕逮捕的情形如下:一、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二、涉案人员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的。三、嫌疑人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的。四、嫌疑人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的。一、取保候审快到期报检行吗?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
    2023-06-29
    308人看过
  •  哪些情况应当采取逮捕措施?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被告人符合某些条件时,应考虑变更其强制措施并决定逮捕。这些条件包括已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71条或第77条的规定且不逮捕可能导致社会危险,以及应逮捕但因病重或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被告人疾病已经痊愈或哺乳期已经结束。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的,应当通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若被告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应考虑变更其强制措施并决定逮捕:1.对于已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被告人,如果其违反刑事诉讼法第71条或第77条的规定,且不逮捕可能导致社会危险,则应考虑变更强制措施并决定逮捕。2.对于应逮捕但因病重或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被告人,如果疾病已经痊愈或哺乳期已经结束,则不应再将其逮捕。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的,应当通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 逮 捕 通 知 的 规 定逮捕通知是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无罪裁决的重要依据,它的规
    2023-09-01
    28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应当采用逮捕的方式?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
    2023-08-17
    151人看过
  • 逮捕后到法院能减刑吗,影响量刑的酌定情形有哪些?
    一、逮捕后到法院能减刑吗逮捕后到法院是否能减刑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一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二、影响量刑的酌定情形有哪些一是被害人过错。什么是被
    2023-06-21
    207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刑?应当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刑?应当减刑的情形有哪些?《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减刑的期限规定有什么《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2023-04-17
    438人看过
  • 我国刑诉法关于逮捕和拘留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有关拘留的规定:1、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先行拘留;2、公安机关拘留人员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明;三、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到拘留所拘留,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现在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公检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案件相比之前十几年明显变少了。但是现实中还是存在着不少变相违法的情况。我国刑诉法为了限制公检法的权力,对刑事诉讼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但是有一些流于形式。比如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与
    2023-08-05
    97人看过
  • 刑诉法哪些情形应当解除扣押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侦查人员在勘查、搜查的过程中,对于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依法予以提取、留置、封存的一项侦查措施。扣押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的目的是为了提取和保全证据,以求准确认定案情。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是一种强制性的证据收集行为,一般是建立在证据持有人拒绝交出相关证据。一、证据类型是指什么证据类型是指表达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案件证据的八种类型,即: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和存在状况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所有物品和痕迹;2、书证,是指以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其他材料;3、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向公安司法机关就司法机关作出的陈述;4、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作出的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有关案件的调查、检察和法官的陈述。
    2023-02-23
    93人看过
  • 不批准逮捕规定有哪些,哪些情况下不批准逮捕?
    不批准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释放。如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1]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也不能查证属实,无法得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唯一结论,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包括犯罪嫌疑
    2023-03-02
    133人看过
  • 逮捕适用于哪些情形
    逮捕适用于下列情形: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罪证等社会危险性较大的情形的。一、立案后是否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吗对于轻微的刑事案件,有的嫌疑人又有自首等情节的,立案后,不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采取强制措施的有:一、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二、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
    2023-04-05
    93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逮捕程序有哪些?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
    2023-08-15
    171人看过
  •  法院逮捕令不被批准的情形有哪些?
    在司法系统中,检察机关负责起诉犯罪嫌疑人,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则不予起诉。而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则会将其逮捕并送至看守所。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辩护,并通过辩护来推翻控诉。如果最终被判无罪,则可以要求国家赔偿。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即改写下面的内容,保持意义不变。第一种情况是检察机关认为你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予逮捕。根据分析,我们可以将“检察机关”改为“司法机关”,将“逮捕”改为“起诉”,将“犯罪”改为“构成犯罪”。这样,我们就可以将原句改写为“司法机关认为你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予起诉。”因此,最终答案为“司法机关认为你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予起诉。”那么这种情况下一般就没事了。第二种可能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时候没办法证明你构成犯罪,所以不逮捕你。这种情况不好说,说不定侦查机关在后续中找到了关键证据,依然会起诉审判你。第三种情况是检察机关认为你构
    2023-11-23
    222人看过
  • 新刑诉法中有关逮捕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新刑诉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
    2023-07-07
    164人看过
  • 刑法对于逮捕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刑法对于逮捕程序有如下法律规定:(一)提请、批准逮捕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可见,公安机关需要逮捕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报批逮捕,并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民族、住址、简历、所犯罪行和主要证据,认定的罪名、逮捕的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这样可以提前了解案情,为审查批捕作一定准备。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
    2023-06-14
    283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应当逮捕,法律怎么规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12
      对于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或者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 违法行为有哪些情形应当逮捕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1
      违法行为有以下情形应当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刑事诉讼法逮捕的情形有哪些,应该怎样逮捕才有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4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批准逮捕中应当讯问有哪些情形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 应当逮捕的情形司法解释?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逃跑的; (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导致无法传唤,影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