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诊断费用谁负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8 21:35:26 268 人看过

一、暂予监外执行诊断费用谁负担

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所需之费用应由罪犯及其家属负担,在司法实践中,对监外执行的申请并不涉及任何形式的费用支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监外执行条件,便可以依法提交相应申请,而无需向司法机关缴交任何相关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在交付执行之前,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权归属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

然而,若已进入交付执行环节,则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需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并上报至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审批。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暂予监外执行引产后多久收监

若在罪犯监外执行期间出现流产现象,须待患者完全恢复健康后再行收押。具体而言,需参照实际情形来作出合理判断。依照现行法律,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患有严重疾病且需施行保外就医的,可暂时允许他们保外执行;但当监外执行的原因为或之后,刑期尚未结束时,应将此类罪犯再度进行收监;若刑期已届满,便应立即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暂予监外执行诊断费用谁负担”,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先予执行的申请费由谁负担?
    先予执行往往是在申请先予执行时由当事人进行支付,之后在案件审理完成之后一起通过被执行人支付《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第十条第(一)项包含先于予执行裁定书,也就是由被执行一方负担。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都是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因为在诉讼中要动用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国家不可能承担这部门费用,不过费用都是先由申
    2023-04-12
    345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通知由谁发出?
    一、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通知由谁发出?由监狱管理局通知,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司法局,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司法局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
    2023-04-13
    206人看过
  • 监外执行和暂予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一、监外执行和暂予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监外执行乃是由于被判犯人患有特定病患或需要接受医疗救治等特殊原因而暂时改变刑法执行地点及方式的一种刑法执行程序,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条件消除之后,被判犯人将重新回到监狱内继续执行原有的刑期。与之相对应,监外执行则是指在监狱之外执行对严重犯罪行为所施加的刑罚的具体措施,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刑法执行机制。根据监外执行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考虑实施监外执行:首先,对于被定罪为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存在严重健康状况的犯人来说,如果需要进行保外就医治疗以恢复身体健康,那么他们便具备申请监外执行的资格;其次,若是这类犯人生育子女且处于哺乳期,或者因为自身身患残疾或年老体迈导致生活无法自行料理,从而可能会给社会带来潜在危险时,经过审查认定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也可以获得监外执行的许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对被判处
    2024-03-27
    105人看过
  • 收监异地:暂予监外执行犯
    (1)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不予收监吗监外执行没有时间限制,但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已满的,不会在收监执行,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
    2023-07-04
    328人看过
  •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监外执行人员由谁监管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内容,重症需要保外就医、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怀孕、哺乳期妇女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人员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监管。一、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
    2023-06-15
    490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不予收监吗
    监外执行没有时间限制,但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已满的,不会在收监执行,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一、对犯罪分子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
    2023-03-02
    466人看过
  •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怎么走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是存在严重疾病的、怀孕或者哺乳孩子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需要对罪犯进行观察和鉴定、提交资料、等待审批等等流程。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如下: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怎么走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3.监狱将罪
    2023-05-30
    314人看过
  • 先予执行的费用如何负担
    先予执行的费用谁负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第十条第(一)项包含先于予执行裁定书,也就是由被执行一方负担。
    2023-06-13
    414人看过
  • 如何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针对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有:1、适用范围:被判处的刑罚是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有重大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独自生活不能自理;2、对采取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收监的情形:严重违反相关的管理规定,或者满足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情形消失后,服刑期限未满,仍需要服刑的;3、对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什么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2、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
    2023-07-01
    470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如何宣告?
    1、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届满由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2、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一、可以被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
    2023-06-23
    437人看过
  • 监视居住是暂予监外执行吗?
    监视居住不是暂予监外执行,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一、实施监外执行的机关是哪个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
    2023-06-24
    128人看过
  • 监狱如何实施暂予监外执行
    监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某些情况特殊的犯罪分子,由于其可能不适合在监狱内服刑,因此对其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其中特殊情况是指:罪犯有严重疾病的;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的;罪犯生活不能自理的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暂予监外执行,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人道主义,有利于保护罪犯的合法利益。暂予监外执行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四条、《监狱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等规定,对于正在监狱服刑的有期徒刑犯,发现其身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其处理程序是:1,由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监狱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2,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3,对于符合暂
    2023-07-01
    209人看过
  • 监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程序
    一、具有监外临时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决。人民法院决定暂停监狱外处决的,应当对监狱外的执行作出决定,确定罪犯的基本情况,由判决确定的指控和处罚,以及在监狱外临时执行判决的理由和依据。监狱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经批准方可执行。二、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局进行执法和监督。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执行机关应当严格监督。决定在监外缓刑服刑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改判的情况通知负责执行监外执行的司法局,对违法者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执行的司法局应当告知违法者在监外临时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和改造,并遵守有关规定。三、罪犯未服满刑期的,应当在监外临时执行期满后及时收监。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时,决定暂时在监狱外处决罪犯的,由负责执行的司法局通知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执行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
    2023-04-28
    442人看过
  •  疑问:谁负责监外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应为公安机关。监外执行是指在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暂时改变刑罚执行场所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根据法律规定,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应为公安机关。监外执行是指在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暂时改变刑罚执行场所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 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哪种刑罚执行制度?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哪种刑罚执行制度?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实行监外执行。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
    2023-08-30
    2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暂予监外执行一般由谁撤销?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9
      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
    • 有权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9
      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 暂予监外执行担保人,担保人应该负哪些责任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9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 (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对有关职务犯
    • 暂予监外执行应当由哪一机关负责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 暂予监外执行鉴定费用承担是如何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7
      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 1、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 2、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