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都有什么规定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8:50:11 242 人看过

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期限内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金额的3%处以罚款;(二)依法拍卖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期限多久

一、行政处罚决定期限多久

1、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从轻到重依次包括: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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