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收益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是指股东根据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要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这项权利有两个条件:一是公司应当有实际利润可供分配。二是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在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情况下,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只能是法律层面上的预期权益,《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红利;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2.在公司有利润可供分配的前提下,如果公司长期不分红,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股东享有盈余分配权利的原则是股东应当优先内部救济,即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由于股东大会的表决是以资本多数原则为基础的,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往往成为大股东实现或操纵股价的工具。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盈余可供分配,但因各种原因拒绝将盈余分配给股东,导致纠纷
公司具备上述利润分配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法提起利润分配诉讼;当公司过度提取任意公积金或以其他形式侵犯股东的收益分配权时,任何股东都可以滥用大部分资本。股东大会决议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股东大会决议或者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同时请求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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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息的公司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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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税后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进行合理分配的过程。一般而言,企业应该按照税后利润的顺序进行如下分配: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的目的是为了保持企业的财务状况的稳定和保护各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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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关于股东相关的规定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6股东相关知识须知: 1、股东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会团体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工会法人的,应提交区、县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 2、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一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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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关于绝对控股的规定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12一、公司法中关于绝对控股的规定是什么?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或集体的,一律按公有绝对控股经济处理;若投资双方分别为国有、集体的,则按国有绝对控股处理。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而言,根据公司法对控股股东的定义,绝对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所实施的控制力。 《公司法》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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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9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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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关于绝对控股的规定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05公司法中关于绝对控股的规定是,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或集体的,一律按公有绝对控股经济处理;若投资双方分别为国有、集体的,则按国有绝对控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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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干股的规定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30。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所谓的“干股”。 “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分额的股份。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我国不存在所谓的“干股”。 但是,现实中有人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出资称作“干股”,这其实是没有正确认识无形资产的资产价值。经过评估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