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判决书管辖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20:15:24 127 人看过

减刑裁定的管辖,是指减刑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依据刑法的规定,减刑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提出建议;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一、如果判刑两年能减刑多久

判刑两年的至多减刑一年。减刑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五年以下的是一年后可以呈报减刑。也就是说,五年以下的就是服刑满一年以后才可以呈报减刑,每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具体程序是: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二、监狱减刑会通知家属吗

减刑以后,监狱一般不会专门通知家属。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法律没有规定减刑后通知家人的规定,主要是通过犯人与家人沟通。服刑人员释放的时候,监狱不会提前揭短的。但服刑人员本人可以通过亲情电话或者信件等方法提前通知自己的家人的。监狱释放服刑人员,既不会提前也不会推迟。就是在当日放出去。一般正常情况是上午九点左右。但最迟不会超过下午下班的时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我国刑法的审判管辖原则有哪些?
    刑事管辖原则可以分为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以及普遍原则。属地原则是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要求的以外,都适用刑法。属人原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刑事案件属地管辖原则有哪些?两种原则1、主观属地管辖权,又称行为发生地说,指凡是行为在一国领土内发生的就视为是该国领土内的行为,即可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即强调行为发生的地点,并以行为发生地作为实行管辖权的依据。2、客观属地管辖权,又称结果发生地说,指某种行为的结果在一国领土内发生,或者该行为后果及于一国领土就视为是该国领土内的行为,即可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即强调行为发生的后果,并以行为后果发生地作为实行管辖权的依据。目前,各国在采用属地管辖权时,多采用主观属地管辖权和客观属地管辖权相结合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
    2023-07-18
    472人看过
  • 判缓刑的人的离婚管辖权有哪些?
    判刑人员的离婚管辖权:如果是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服刑人员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对方是军人怎么离婚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2023-06-29
    323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判决仲裁裁定书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管辖权异议用)(××××)……民初……号原告:×××,……。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原告×××与被告×××、第三人×××……(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概述异议内容和理由)。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2023-06-14
    233人看过
  • 刑事审判管辖审判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刑事审判中的管辖注意以下事项: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3、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审判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刑事案件审判管辖的规定如下:1、级别管理:(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2)中级法院一审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地域管辖:(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
    2023-07-26
    261人看过
  •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 刑事案件管辖有哪些原则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是普通刑事案件第一审的基本审级,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刑事案件的管辖原则: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4、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一、涉外刑事案件有什么涉外刑事案件主要包括;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2.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
    2023-06-23
    204人看过
  • 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罪判刑后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属于“可以减刑”的情况;而属于“应当减刑”的情况,是指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即: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罪量刑标准1、行为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且情节上具有严重性的,判处罚金、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情节上具备特别严重性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罪的,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述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3-08-15
    61人看过
  • 减刑判决书是原判法院判吗
    一、减刑判决书是原判法院判吗并不是,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二、减刑的条件(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
    2023-06-11
    54人看过
  • 刑事判决书与刑事裁定书有哪些区别
    一、刑事判决书与刑事裁定书的区别如下:1、二者内容不同。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2、使用方法不同。刑事判决书只能在案件结案时使用,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都可以使用,一个刑事案件可以有一个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3、上诉期限不同。刑事裁定书中规定上诉期限为5天,刑事判决书则10天。一审判决准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可以上诉,有的不准上诉。二、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三、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2024-04-20
    448人看过
  • 刑事判决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减为有期徒刑判决书怎么写
    ()___刑执字第___号罪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服刑处所)。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作出()____刑初字第___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________犯_______________-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或者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____________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____刑终字第____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宣判后即交付执行。______________监狱于____年___月____日提出减刑建议书。经______________监狱管理局审核,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2023-05-31
    139人看过
  • 劳动仲裁管辖裁决书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具有拘束力。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做出后,做出该裁决的仲裁庭原则上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变更该裁决,以维持该裁决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对当事人的效力。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当事人不得再以仲裁的方式就该争议要求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当事人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该裁决书。(三)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具有执行力。具有执行力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限于具有给付内容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执行力使仲裁裁决书的内容可以通过强制执行得以实现。一、解除劳动合同案件是一裁终局吗解除劳动合同案件是一裁终局。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公司不退工怎么处理公司不给办退工,不
    2023-03-08
    343人看过
  • 2022刑事审判中地区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审判中地区管辖的规定有哪些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2022-06-20
    322人看过
  • 判决减刑
    减刑
    如果在缓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死刑缓刑可以减刑吗死刑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适当减刑:1、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罪犯;2、被判死刑的犯罪分子,有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的犯罪活动的行为,经调查后发现属实,可以适当减刑;3、服刑期内有重大立功者、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科技革新的人,可适当减刑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023-07-05
    56人看过
  • 海事管辖有哪些?
    海事请求保全制度的管辖权问题为基础,阐述了我国民商事程序法引入实体管辖权及非实体管辖权的必要因素,系统的研究了我国海事管辖权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自己的具体建议第六条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以下规定:(一)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二)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三)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四)因海上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五)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
    2023-06-02
    445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判决书的判决条款有哪些?
    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三、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四、将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
    2023-03-24
    49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减刑要判决书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5
      关于减刑要判决书吗,我的回答是具体罪犯的减刑幅度是多少、能否争取到减刑机会等等,每个罪犯的实际情况都会不一样,在争取减刑机会的时候不妨找专业的律师提供协助。
    • 驳回管辖权异议刑事民事判决书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0
      判决书和裁定书区别就是,法院出具的裁定书,是经过调解的,没有上诉的机会驳回管辖权异议刑事民事裁定书,而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有一方不服的话,可以提起上诉。不管是法院判决书还是法院裁定书,都是司法机关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对于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所涉及的原被告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文书执行。
    •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协议管辖管辖条款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1] 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
    • 减刑判决书上罚金追缴不交有哪些法律后果?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2
      法院判处的罚金应当缴纳。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法院会移送到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划拨银行存款、查封拍卖财产、扣押相应价值的物品等、对拒不执行的,还可以采取拘留措施。
    • 酒驾法院减刑判决书可以减刑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1
      所谓减刑,是指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减刑条件而予以减少服刑时间,判决尚未生效的,就不存在减刑问题。那么酒驾法院减刑判决书可以减刑吗,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