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资金拆借如何实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14:50:15 301 人看过

企业内部资金拆借只有在拆借行为合法有效的前提下进行,根据上文的论述,从税收征管的角度,内部拆借有效,而企业也正是利用这种政策实施拆借避税的。

(一)通过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转贷,保证资金拆借行为合法合规。我国法律法规对企业资金拆借行为的法律认定还存在一定冲突,但是由于资本逐利的本性使然,在实践中有些企业有大量闲置资金,而有些企业流转和经营资金严重短缺,通过金融机构融资手续比较繁杂、审批时间长,而市场机会瞬息万变,在巨大的需求驱动下,企业之间尤其在一个集团或关联企业内部,资金拆借非常普遍。

(二)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合理列支成本费用。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屋,需要经过相当长的建造过程,才能达到预售条件,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拆入的用于项目开发的资金所支付的利息可以资本化计入开发产品,待房屋出售时,将相关成本转入营业成本,抵减所得税费用。

一、企业内部资金拆借是否有效

(一)企业的内部资金拆借行为有效的情形

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效的情形。尽管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应该统一由银行办理,但是根据《公司法》和《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如果民间借贷或者企业借贷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仍可以是有效的,实际上在新公司法布之前,两种非金融机构参与的借贷行为一直被认为是有效的:一是小额贷款组织企业的贷款行为,二是外商投资企业未经批准向境外企业借贷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从金融政策监管的角度讲,企业内部的资金拆借行为本身属于正常的资金往来,其危害性远小于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法律理应赋予其更大的流动性。

2、依据税收征管政策有效的情形。在税收征管方而,税收征管机关也变相承认了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根据国税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结构贷款的利息、支出,纳税人经批准的集资利润支出,按小超过金融结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水平范围内的部分在当期税前扣除。由此可见,税法是在承认既定的企业间借贷的基础上,允许其借款利润支出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在税前扣除,并没有彻底否定企业间借贷。

(二)企业内部资金拆借无效的情形

这种情况主要存在于大型的集团公司内部的违法拆借行为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拆借合同中。比如名为买卖债券实际上并未进行债券买卖而只是实为资金拆借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也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从而依据银行法的相关规定确认合同无效。

二、企业内部资金拆借无效的情形

这种情况主要存在于大型的集团公司内部的违法拆借行为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拆借合同中。比如名为买卖债券实际上并未进行债券买卖而只是实为资金拆借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也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从而依据银行法的相关规定确认合同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1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贷合同相关文章
  • 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情况如何
    企业所得税制度是我国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所得税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之一。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非常重视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1949年首届全国税务会议,通过了包括对企业所得征税办法在内的统一全国税收政策的基本方案。1950年,政务院发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在全国开征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其主要征税对象是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应税所得,国有企业因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所以其上缴国家财政以利润上交为主。1958年和1973年我国进行了两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其核心是简化税制,其中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主要还是对集体企业征收,国营企业只征一道工商税,不征所得税。改革开放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为适应改革开放、吸引外资新的形势要求,1980年9月和1981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
    2023-06-06
    446人看过
  • 城管部门如何实施违建强拆?
    拆除违法建筑的一般执法程序是:1、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这个程序中要注意哪些行政机关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一是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二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除了上述部门,其他部门都没有权利查处违章建筑。实践中有国土局或者国土所、住房和城乡局、房管局等来查处违章建筑的,这是错误的。2、调查程序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第二、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面
    2023-07-17
    109人看过
  • 企业拆借资金税收规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融资行为愈来愈频繁,其中包括了企业间的直接融资,表现为企业拆借资金。最近一段时间,会计视野税务业务探讨中不断有人提出相关的税务问题,响应qiqiao网友的号召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企业拆借资金的税收处理谈谈的个人观点。一现状分析企业拆借资金是指企业让渡货币资金使用权的一种经济行为。企业拆借资金原因1.信用缺乏企业信用缺乏,借贷风险较大,如企业没有固定资产等,很难从金融系统获得融资。这是个相对的概念,金融机构的信用考核标准永远是嫌贫爱富,在金融机构利润化的趋势背景下,民间借贷必然有其生存的土壤。2.金融限制规定国家出于宏观政策的考虑对一些特别的项目借贷必须符合特定的要件,比如发电公司必须获得建设批文,房地产公司等。3.管理考虑财务风险一直是管理控制的重点,其中资金控制更是重点。管理者会限制成员企业直接从金融系统融资,而采用集团资金的划拨等方式加以控制。4.避税利用利息作
    2023-04-23
    312人看过
  • 企业年金何时开始实施
    企业年金在中国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2000年底《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的颁布到2004年5月1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颁布为界,至今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阶段、企业年金试点阶段和企业年金阶段。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是什么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经过必要的民主决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国家税优支持的养老保障计划。《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
    2023-07-05
    344人看过
  • 企业拆借资金属于挪用资金罪吗
    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企业之间拆借资金并不属于挪用资金的行为,挪用资金的主体是自然人,而不是企业,而拆借资金是企业之间的行为。一、企业间资金拆借合法吗?企业间资金拆借是合法的。不过,企业间民间借贷的开放是有条件的。企业条例明确,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司法机关应当予以保护。如果以金融机构为主要业务,这必然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金融监管混乱。为此,专门规定了其他应当认定企业间拆借无效的情形。《民间借贷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二、怎么样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三、挪用资金
    2023-04-02
    261人看过
  • 企业拆借合同如何写
    企业拆借合同具体要包括以下内容:1、要明确甲乙双方的名称,明确拆借资金的用处。2、约定利息以及还款时间、合同的生效要件,签字之日起生效还是自资金到账之日起生效。3、违约责任,履行过程中的出现异议时的解决机构,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约定管辖法金。4、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本单位的清偿能力,严格控制拆入资金的数量。5、资金拆借利息和资金市场的服务费,一律采用转帐结算,不得收取资金。6、关于拆借期限的确定,应当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资金供求情况确定和调整。拆借期限应当为1到4个月。拆借双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范围内,期限条款应当具体明确。一、企业资金拆借要遵循什么原则资金拆借的原则主要包括:同业参与原则,作为资金拆借的市场,首先应坚持金融同业参与的原则,参与资金拆借的主体必须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平等互利原则,参与拆借的任何一方都必须遵循平等互利、自主自愿、恪守信用、短期融通的原则;短期使用原则,商业银行拆
    2023-06-27
    322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贷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借贷合同的特征: 1、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 2、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 更多>

    #借贷合同
    相关咨询
    • 一般企业内部资金拆借的效力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4
      企业间的资金拆借行为并非全部无效,比如经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其他公司或企业的情形就是有效的,企业内部的资金拆借行为是否有效要具体分析: (一)企业的内部资金拆借行为有效的情形。 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效的情形。如果企业借贷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仍可以是有效的。 2、依据税收征管政策有效的情形。根据国税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结构贷款的利息、支出
    • 企业资金拆借的程序企业资金拆借要注意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4
      一、企业资金拆借的程序: 企业如通过中介机构进行资金拆借,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1、交存拆借基金。 2、申请拆借。 3、主管部门审批。 4、划转拆款。 二、企业资金拆借应注意的问题: 1、要防止可能出现的债务危机。 2、要防止可能出现的金融投机。 3、要防止可能发生的信用失控。
    • 如何认定企业间资金拆借的效力, 企业间资金拆借的效力及其法律后果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企业间资金拆借的效力企业间资金拆借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某一企业将自己暂时闲置的资金按照一定的价格让渡给其它企业使用的行为。企业资金拆借是企业短期融资的一种常见方式,一般来说,企业资金拆借会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是某些情况下,在一些特殊行业中企业的资金拆借有效,具体分析如下:(一)企业间资金拆借因违法而无效。从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来看,目前限制或禁止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两个
    • 股东拆借企业资金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10
      一、股东拆借企业资金规定 从我国目前相关规定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有如下规定: 1、《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
    • 企业如何去实现合伙企业事务的实施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1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以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为原则。在这个原则基础上,合伙人可以协商选择具体的事务执行方式:1、由全体合伙人不加分工地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2、由1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具体执行。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1名合伙人负责全部合伙事务的执行。3、由数名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即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数名合伙人没有分工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