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交土地增值税应当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行清算,多退少补。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根据不同房产类型确定适当的预征率。
一、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有哪些区别
1、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在公司经营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债权人与公司之间只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他们无权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而股东凭借其所拥有的权益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他人间接进行经营管理。2、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各自承担的风险不同。从财产求偿权来看,债权人权益优先于股东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另一方面,在公司的解散清算过程中,债权人权益也排在所有者权益之前。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不管公司经营状况如何,债权人的权益报酬率是相对稳定的,除非公司资不抵债。而所有者权益的报酬率则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变化而变化:当公司经营业绩好时,所有者权益的报酬率就高,反之则低或者为零,甚至会损失初始的投入资本。3、两种权益的偿还期限不同。股东权益在公司经营期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抽回资金,股东权益只有在清算后尚存剩余财产时才有可能补偿投入资本。而债权人权益有确定的偿付日期,公司到期必须足额偿付利息和本金,否则将面临破产清算的风险。
二、一般企业为员工交社保要交多少
五险包括:(以个人工资为基数,各地可能略有不同)养老保险:个人交纳8%,单位交纳22%;医疗保险:个人交纳2%,单位交纳10%;失业保险:个人交纳1%,单位交纳2%;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只由用人单位交纳,个人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按相同比例交纳,比例为5一12%,由用人单位确定交纳比例。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核定缴费基数以职工所在省份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三、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要根据不同土地性质来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一、50年产权住宅与普通住宅项目的不同,主要区别如下:
1、未来使用费用不确定。50年产权住宅如按公建用途规定,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普通住宅则是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确定的住宅价格标准;
2、相关税费的差异。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为1.5%,而50年产权的住宅,其契税按3%缴纳;
3、贷款条件的限制。50年产权住宅可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普通住宅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4、建设标准不同。50年产权住宅针对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较高,普通住宅则满足不同的类型相关要求,如: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因为各地的原因对其定义也不同,划分标准可按当地情况确定。
二、商住房抵押贷款的条件如下:
1、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
2、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以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3、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的情况;
4、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
5、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或授信期限加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
6、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要根据土地性质来确定。五十年产权房与普通住宅的区别有四点。商住房的抵押条件包括六项,要同时符合才可以抵押。
-
土地转让交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378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预缴最新税法规定是什么
336人看过
-
未预缴土地增值税是偷税吗?
283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谁,土地增值税在哪里交税
225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在哪里交税?
380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由“清算”取代“预征”
206人看过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
商品房预缴土地增值税规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9预缴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是,预征土地增值税应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后清算,多退少补。除经济适用房外,东部省份的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东北省份不得少于1、5%,西部省份不得低于1%,根据不同房地产类型确定适当的预征率。
-
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有哪些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4-10-06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收入-税法允许扣除项目)×适用税率。 综上所述,您了解了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
-
预交土地增值税如何规定的,有没有法律规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5预交土地增值税应当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行清算,多退少补。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 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根据不同房产类型确定适当的预征率。
-
土地增值税与增值税有什么区别,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7增值税纳税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商品或提供加工,修理劳务j和进口商品的公司和个人土地增值税只有房地产企业,纳税对象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及其附属公司和个人。
-
2024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8-251、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