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农民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46:26 356 人看过

外地来穗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1、凡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除中央、省属及军队驻穗单位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招(聘)用非本市城镇户口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聘)用的非本市城镇户口劳动者,按《广州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4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用人单位招(聘)用的非本市城镇户口劳动者,按照广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现行规定执行。

3、凡本通知实施前已招用非本市城镇户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申请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从1998年7月起缴纳养老保险费。

凡本通知实施后新招用非本市城镇户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从办理招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必须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申请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从办理招用之日起缴纳养老保险费。

4、1998年7月1日后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本市城镇户口的男职工年满60周岁,在生产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在本市满10年的,可按规定逐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缴费年限在本市不满10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一次性发给老年津贴,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1998年7月1日后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达到第四条所规定的年龄,且在本市缴费年限需满15年,才可按规定逐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缴费年限在本市累计不满15年的,达到第四条所规定的年龄后,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5、职工由于各种原因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中断缴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其个人帐户予以保留,不间断计息。重新缴费后,其个人帐户储存额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6、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月基础养老金为退休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帐户不足以支付时,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过渡性养老金按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计发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3%。

7、职工流动到其他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本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储存额转移手续。不能转移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支付。

8、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持本人书面申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及时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9、职工在异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将本人书面申请、《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寄回到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核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手续,根据本人的要求,由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发放基本养老金。

10、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应在每年7月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复核手续,异地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需每年向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户籍派出所出具的生存证明。对不按时办理复核手续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支付基本养老金。

11、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职工死亡后的丧葬费等抚恤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发给,其个人帐户储存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12、县级市各用人单位招(聘)用的非本市城镇户口劳动者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参见:《关于非本市城镇户口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穗社保[1999]21号)

执行日期:1998年7月1日

非本市城镇人员申领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办法

1、非本市城镇户口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时,本人申请领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须通过银行划帐的还须提供银行(即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储蓄卡(复印件)到我中心社会服务科申领。

2、社会服务科审核各项资料后,打印《非本市城镇户口员工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核定单》,核定应支付的金额。

3、支付方式可采取银行划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

4、非本市城镇户口员工一次性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后,其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随即终止。缴费年限同时取消。

参见:《关于非本市城镇户口员工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的暂行管理办法》(穗社保中[1999]11号)

执行日期:1999年11月16日

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处理

不迁转户粮关系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属于非本市城镇户口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时,经本人申请可一次性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参见:《关于不迁转户粮关系的农民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批复》(穗劳社函[2000]267号)

执行日期:2000年8月23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0日 1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外地高中是否允许农民工子女入学?
    可以,办理手续直接是进行转学,流程如下:一、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二、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参加当地的中考,如果成绩优异被录取,可以在当天继续上高中。如何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1、均衡配置教育资源。2、要正确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我们是在以一部分农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镇化进程的代价换取了近些年城市的快速发展。3、消除偏见,提高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师的福利水平,加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管理和建设,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二、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主要原则。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
    2023-07-03
    440人看过
  • 外省拖欠农民工资在本地能解决吗
    不可以,农民工工资问题都是属地管理,就是说只有去拖欠工资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申诉举报才行。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要求拖欠人所在地地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协助。一、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怎么办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时,首先要冷静理性,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一些劳动保障部门已经要求各地注意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执法部门进行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将会协助双方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起诉,或者是要求强制执行。
    2023-06-22
    432人看过
  • 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跨省异地就医
    24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李x表示,将加快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两类人员进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确保年底前所有县级行政区至少有一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2017年初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开通,去年9月实现全国网络联通,建成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通所有省级平台和所有统筹地区,覆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各类医保制度,服务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等主要跨省就医人群。截至今年上半年,经国家平台结算的人次达到48.6万(含新农合3.5万人次),在国家平台的备案人数超过267万,定点医疗机构达到10015家。虽然国家政策层面已将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两类人员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两类人员因流动性大、难以出具相关材料等原因,影响其在参保地进行异地工作备案,进而影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解决这两类人员
    2023-05-09
    185人看过
  • 农民工怎样买意外保险
    农民工人身意外险分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保险可以按照投保动因、按保险危险、按保险期年限、按险种结构等进行划分保险种类。按照投保动因划分主要是将个人意外受伤保险划分为资源意外保险和强制性意外保险。自愿保险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投保人自愿想哪家保险公司投保。强制性人身意外保险是国家机关颁布的强制性范围内的人必须投保,必须有哪家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人身意外保险购买合适,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就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来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只对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的伤残进行赔付,而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除对被保险人进行伤残赔付外,还包括医疗费用支出的赔付。当然,两者的保障范围不一样,价格也就有差别。相对而言,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可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没有医疗保障的人买人身意外综合保险可能更合适。一、民工如何选意外保险鉴于民工的工作特点是劳动
    2023-04-06
    408人看过
  • 工地施工员属于农民工吗
    施工员一般是由施工单位指派下来担任管理、协调各个作业班组施工工作的中层干部,一般不属于农民工。一、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怎么开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办理:1、填写申请和承诺书。介绍一下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过程和涉及大致的施工人员,工程已经竣工验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办理证明。承诺书也是以公司或者法人代表的名义,保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的声明。2、主体信息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中标的文书、竣工验收意见书,各个施工班组的联系人、花名册和联系方式,劳动合同书,支付资金的凭证等。3、提交劳动监察大队审核,等待公示。将上述材料提交给劳动监察大队后,他们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是十天。十天后,就可以得到需要开具的证明了。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要求有哪些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有:1、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
    2023-04-07
    437人看过
  • 农民工工资遇困境,外地老板施救方法是什么?
    外地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以下解决办法:(一)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二)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三)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一)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二)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23-08-09
    93人看过
  • 合肥农民工外地工失业保险办理程序有调整
    农民合同制工人申领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程序——为简化失业保险有关业务的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近日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对农民合同制工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后申领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办理程序作以下调整:一、农民合同制工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申领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由市属各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调整为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直接办理。二、用人单位应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农民合同制工人档案等材料报送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备案后,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张一英寸照片直接到市失业保险中心办理申领登记,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本办理程序自2006年6月1日起执行。外地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程序——为简化外地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程序,近日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将原由包河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代办的该项业务调整到市
    2023-06-09
    426人看过
  • 农民工工地意外身亡,赔偿问题成为社会热点。
    对于辽宁企业退休工人取暖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采暖费“明补”的实施范围是沈阳市行政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任正式工人、退养工人和离退休工人。一市三县和驻沈阳市各类公司、单位可参照执行。“明补”所需资本将按原渠道列支,隶属各级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承受。隶属非财政全部拨款的事业单位,按原渠道解决。采暖费发放的具体时间,还要根据财政拨款进度而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农民工意外死亡怎么处理如果农民工是施工单位聘用,则建议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农民工是由没有用工资质包工头聘用,则应当在将承包业务转包给包工头的用工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3-07-03
    400人看过
  • 农民工在工地意外死亡时应该如何获得赔偿
    农民工在施工工地死亡应当按照人身损害的规定进行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62岁农民工死亡赔偿标准62岁农民工死亡赔偿标准为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
    2023-07-06
    224人看过
  • 农民工在外地受伤在哪里申请劳动仲裁
    问:我是一位农民工,每年初,我们县的许多农民都与本地的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建筑公司派往全国各地施工。近几年,陆续有一些同乡因工受伤。由于各地赔偿标准不同,大家对应该在哪里解决争议认识不一。请问,像这种情况,应该在哪里申请劳动仲裁和起诉?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起诉来解决。不过,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关于可以在哪里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3-06-06
    382人看过
  • 山东地区14级工伤赔偿标准适用于外省农民工
    在我省就业的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残等级达到1--4级的外省农民工,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一次性领取标准按照工伤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的年龄以及伤残等级核定,具体标准为:(一)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20万元;二级为18万元;三级为15万元;四级为13万元。(二)满30周岁不满50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15万元;二级为12万元;三级为11万元;四级为9万元。(三)满5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一级的为9万元;二级为8万元;三级为7万元;四级为6万元。佛山4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1个月;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其中,生活护理费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四级为百分之三十。需要注意,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2023-07-07
    199人看过
  •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新农合给报吗
    不可以报销的。存在第三方责任的如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均不得纳入新农合的报销范围。新农合一般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新农合医保去哪里报销农村合作医疗如果是住院,那么只要携带报销所需的资料,就可以去医院新农合窗口进行审核并报销。如果医院没有相关的报销窗口,那么出院以后需要去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而外地就医的话,定点医院可以直接在医院进行报销,医院不能直接报销的话,需要回户籍所在地的卫生院报销。二、合作医疗手术费能不能报销新农合手术费是可以报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三、省级医院新农合报销比例是多少新农合在三级省医院就诊报销20%。新农合省级医院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
    2023-03-19
    325人看过
  • 如何选购农民工意外保险
    一、如何选购农民工意外保险选购农民工意外保险要注意如下问题:1.买人身意外险最好搭配意外医疗险两者的理赔责任是分离的——意外险保障是针对意外身故、致残、下落不明情况的一次性赔付,而意外医疗险则通常作为附加险种,对意外引发的疾病医疗费用单独给付。2.买人身意外险不能光图便宜因为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而不是对所有的意外负责。所以,有些意外险产品就采取缩小保障范围的方式来降低价格,实际的效果却没有提升。3.购买方法有多种,如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等,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最合适的方式。二、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根据具体的损害结果有所不同: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2.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3.医疗给付。
    2023-04-21
    303人看过
  • 农民工进工地合同怎么签
    农民工签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其中是否有明显不合理的条款,如遇这类条款需要及时和对方沟通修改,建议谨慎签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免责条款是什么意思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写免责条款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不能有过度加重对方风险和义务的条款;2、免除自身义务,加重对方义务的条款。在合理范围内,必须在黑体上增加字号或者写在非常明显的位置,履行提示和通知义务,否则这些条款可能不会有效。二、购房交定金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购房交定金签合同需要注意自己在决定交纳定金、首付和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自己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者的风险。签合同注意事项如下: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
    2023-03-29
    15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农民工有救没?农民工在外地可以买保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9
      农村户口不能补缴,只能要求单位补偿。
    • 有外地工作有农民工资咋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17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 工地有农民工出意外了,工地农民工死亡按什么赔偿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 外地农民可以买当地农民的房子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7
      可以,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核实,对本案有重大影响,建议提供详细资料以便准确解答
    • 农民工怎样才能在外地离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7
      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对方)可以到其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对方)管辖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