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债务主要类型具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09:19:39 67 人看过

一、遗产债务主要类型具体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遗产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未支付的货款,借贷合同中未偿还的本息等。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生前因是无因管理的受益人,而对管理人所承担的补偿其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如个人合伙或合伙企业的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又如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二、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有哪些

1.接受继承和承担债务责任相统一原则。

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应当是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的一并接受。接受继承的继承人同时依法接受了债务清偿的责任;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也不承担债务责任。

2.限定继承原则。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不负无限清偿责任,而仅以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负有限的清偿责任。

3.特定遗产债务的清偿不受限定继承范围的限制原则。

因继承人能尽而不尽抚养义务所欠下的债务,即使遗产不足清偿,继承人仍应当附清偿责任。这体现的就是特定遗产债务的清偿不受限定继承范围的限制的原则。

4.保留特留份额原则。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在清偿遗产债务时,也应坚持这一原则。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有关规定清偿债务。

5.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

在遗赠和清偿债务的顺序上,清偿债务优先于遗赠。只有在清偿债务之后还有剩余遗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如果遗产已不足清偿债务,遗赠就不能执行。

三、遗产还债后再有债务人怎么办

遗产全部还债后,再有债务的,债权消失,也就是说遗产的继承者,只需要以继承获得的遗产为限,承担死亡主体债务的偿还责任,对于超出遗产的部分,不需要承担,继承人自愿承担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n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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