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有哪些人不可以股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9:30:52 58 人看过

一、哪些人不可以股东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股东权利有哪些

1、参与决策权:《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选择、监督管理者权:《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3、资产收益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4、退股权。推股权有两种含义:1.当公司招募说明书中出现不真实或隐瞒事实时,投资者拥有的退出投资的权利。2.购买互惠基金投资者的权利。在收到成交确认(confirmation)后48小时内按认购额或低于认购额的市值撤回所有投资,基金销售和管理公司不得收取包括管理费、佣金在内的任何费用。

5、知情权。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

6、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指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设立优先认购权的目的是在公司有扩大总股本的融资行为时保障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权益不被摊薄。股东购买新股票的定价往往低于新股的市价,因而优先认股权本身亦具有市场价值。股东可以自己行使该权利,也可以通过转让权利证书而将新股优先认购权转让给他人行使,也就是说,在优先认购权生效之前卖出股票。当然,原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并不是绝对的,法律确立新股认购优先权是在比较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平衡和公司资本顺利扩张两种价值之后做出的判断,也就是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原有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是可以被合理排除的。事实上,在实际案例中,只要公司能让市场相信今后公司业绩会因为新股募集资金项目推动,增长高于股本扩张规模,增发新股一般都没有老股东优先认购权,尤其是定向增发。

7、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成为公司股东,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毕竟《公司法》中就成为公司股东作出了一些限制。由此,才会出现隐名股东和挂名股东。而作为公司的股东,自然也享有一定的权利,但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说按照约定对公司足额出资,并且不能有抽逃出资或者瑕疵出资的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文章
  • 原始股东减持规定有哪些
    按照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一、股东的主要分类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
    2023-02-22
    402人看过
  • 关于控股股东和股东减持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关于控股股东和股东减持的规定有哪些内容?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比例不足50%的,按照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享有表决权,对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享有表决权。股东减少。减持比例的确定:总股数,即减持比例分母,是指上市公司发行的a股、B股、境外上市股票(含H股等)数量之和,不含优先股;减持数量,即减持比例分母,指股东减持的a股数量,也不包括优先股。2。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股东所持股份数进行合并,并作为一个整体,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规定适用。3。一人多账户合并计算:单一股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持有股份的,合并账户名称、凭证号相同的账户份额;股东通过信用账户持有股份的,股票与他的普通证券账户合并。每户可减持的股份,按每户股份的比例分
    2023-05-07
    273人看过
  • 股东向公司借款规定有哪些?
    一、股东向公司借款规定有哪些?1、对于股东出资在前,借款在后的行为,早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给黑龙江省工商管理局的《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企指函字【1999】第6号)中就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2、对于股东借款在前,投资入股在后的行为,2002年4月29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虚假出资认定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97号)解释如下:公司利用本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将资金以借款名义借给股东,然后以股东名义作为投资追加注册资本,但实际上,公司未将资金交付给借款的股东,借款的股东也未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而是公司将股东所借资金在该公司银行账户之间内部转账,股东本身并未增加任何实际投资。此种行为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行为。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2002年7月25日《关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
    2023-06-09
    252人看过
  • 根据规定股东未出资是否可以不认定其股东身份
    股东未出资是否可以不认定其股东身份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股东出资的严重违约行为(如根本未出资或未按时出资)将导致其股东地位(或资格)的丧失。股东对于公司最为根本的义务在于出资,只有履行了出资义务,才能够获得股东的身份和资格,如果其没有履行出资义务,自无取得股东身份可言。以出资取得股东资格,实际上是严格法定资本制下的产物。在严格法定资本制下,立法者要求股东向公司出资的目的在于确保公司资本的确定真实,从而尽可能地维护交易安全。目前此种意见在我国公司法理论界属于主流观点,在司法实践中也具有广泛的影响,这也符合我国《公司法》的立法本意和原则,法院也主要是按这种观点来进行操作的。另一种意见认为,违反出资义务的公司股东仅承担违约责任,而其股东资格不因未出资而被否定。公司的股东未缴纳出资的,应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等法律责任。而就行政责任而言,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罚款、责令
    2023-02-24
    264人看过
  • 哪些法律可以裁定强制股东的股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转让公司转让完成后还能再变更吗公司股权转让后可以变更解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变更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2023-06-21
    478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不可以结婚的有哪些人
    1、在自己与原配婚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终止的人。2、低于以下年龄结婚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3、患有不可以结婚的疾病。一、我国结婚法定年龄是多少岁我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双方自愿的;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
    2023-06-21
    59人看过
  • 股东可以对股份转让有哪些限制
    股东转让股份的限制如下: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什么是指股份转让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股份转让是通过股票的转让而实现的。股票转让是指股票所有人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让与他人,从而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
    2023-06-20
    201人看过
  • 关于大股东减持有哪些规定
    一、关于大股东减持方式《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第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二、关于大股东减持信息披露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第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3、《证券法》第八十六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
    2023-06-27
    268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可以换人吗?
    一、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可以换人吗?可以换人,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情况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此种方式的关键在于寻找受让方,如果没有人愿意受让该股权,或者就股权转让价格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也难以进行下去。而优点是只要有关各方达成一致,随后就是一些程序性的手续,简单易行。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第72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说明,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做出不同的规定,可以严于公司法的规定,如为了防止被其他人恶意收购而规定禁止股东将股权。二、需要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2023-06-02
    349人看过
  • 大股东可以不可以强迫小股东卖股份
    大股东不可以强迫小股东卖股份。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一、企业增资流程怎么办理企业增资的办理流程是:1、开立股东会。2、开立验资账户。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5、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公司股东表决的内容有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东表决的内容包括:股东会
    2023-03-26
    108人看过
  • 控股股东对外投资说明有哪些规定
    控股股东对外投资说明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对和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均须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勤勉尽职。控股股东的法律法规1.1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1.2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适用本指引。本所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据本指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行为规范制度。1.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自身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程序,勤勉尽责,促进上
    2023-03-16
    460人看过
  • 合资企业的股东决定有哪些规定?
    1、合资公司股东决定有哪些规定合资公司股东的决定应基于会议的一些基本信息会议的基本信息:时间,会议地点和性质(定期和临时)2.会议通知和出席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和弃权情况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同意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本法规定的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除外,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附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命书),会议决议:股东按照出资比例
    2023-05-07
    290人看过
  • 股东可以查封的财产有哪些
    股东可以被查封的财产是,股东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股东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应当予以保留。具体可以查封的财产有股权、房产、存款等财产。一、公司转让是要妻子同意吗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一般不需要妻子同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但是,如果丈夫转让股权的行为符合夫妻一方隐藏、转让、出售、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妻子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利。二、股东不配合公司如何处理?如果公司不配合的话,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
    2023-03-26
    183人看过
  • 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规定有哪些
    1、做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表率。国有股东要坚持守法诚信,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做强做优,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2、切实强化信息披露责任。因自身行为可能引起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产品价格异动的重要信息,国有股东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并保证相关信息公开的及时与公平,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相关信息依法披露前,严禁国有股东相关人员以内部讲话、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形式违规披露。3、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严格履行股东义务。在涉及上市公司事项的相关行为决策或实施过程中,国有股东要依法处理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同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则要求,严格履行内部决策、信息披露、申请报告等程序,不得暗箱操作、违规运作。4、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上市,有序推动现有上市公司资源整
    2023-03-19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咨询
    • 股东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19
      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 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股东与公司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才会受到法律保护。“合法”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等。
    • 股东不出资可不可以开除,法律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4
      股东不出资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股东资格,法定情形是,经公司催告缴纳,仍然不缴纳的,公司才可以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当对其余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乡政府可不可以当公司股东,有哪些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01
      乡政府是不可以当公司股东的;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等等。
    • 股东矛盾重重可以强制股东退股,具体规定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12
      股东矛盾重重不可以强制股东退股,股东可以转让股权,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的情形有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
    • 股东会有哪些人可以参加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8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所以,股东大会由股东参加,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