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收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21:12:28 236 人看过

一、荆门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收费吗

不收费

二、荆门最低生活保障初审办理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三、荆门最低生活保障初审办理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符合低保标准证明材料

四、荆门最低生活保障初审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窗口申请或直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申请

2、工作人员根据申请进行受理、审查。

3、对符合要求的转报县(区)民政部门。

五、荆门最低生活保障初审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文章
  • 荆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流程怎么走
    一、荆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二、荆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办理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2023-05-13
    423人看过
  • 荆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收费吗
    一、荆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收费吗不收费。二、荆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的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
    2023-05-13
    363人看过
  • 咸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收费吗
    一、咸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收费吗不收费。二、咸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的办理条件持有本地非农业和农业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可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三、咸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理的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
    2023-05-13
    266人看过
  • 荆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收费吗
    一、荆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要收费吗荆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不收费。二、荆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办理流程1、受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及授权书等必要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3、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及时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后3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4、办结,对象确认。三、荆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法律依据社会救助
    2023-05-13
    240人看过
  • 江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收费吗
    一、江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要收费吗江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不收费。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的办理材料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2、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理的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
    2023-05-13
    173人看过
  • 荆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收费吗
    一、荆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收费吗荆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不收费。二、荆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的办理流程1、受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及授权书等必要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3、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及时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后3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4、办结,对象确认。三、荆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的法律依据《社会救助
    2023-05-13
    276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我国经济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工作... 更多>

    #最低生活保障
    相关咨询
    • 最低生活保障是低保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8
      是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是人们常说的“低保”的全称。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 最低生活保障是低保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30
      是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是人们常说的“低保”的全称。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 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标准是多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4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规定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社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03
      以下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者失业救济期满未能再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领取工资或者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 天津最低生活保障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3
      天津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历年标准一览表 年度标准法律依据 1998年1月1日---1999年6月30日 185元津民社字[1997]156号 1999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 241元津民社字[1999]73号 2004年7月1日---2006年6月30日 265元津民发[2004]143号 2006年7月1日---2007年5月30日 300元津民发[2006]56号 2007年6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