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依据什么制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09:54:44 79 人看过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依据什么制定

1、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一条

二、人事争议的处理方式

(一)人事争议仲裁

人事争议仲裁是对人事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人事纠纷由人事管理的行政权力与司法程序相结合进行依法调解和裁决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准司法性质的解决方式。它具有保障权益、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压力等重要作用。与传统的人事争议解决方式相比,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为: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二是当事人在仲裁中的地位一律平等的原则;三是及时、公正、合理的原则。

(二)人事争议纠纷的诉讼

对于人事争议纠纷诉讼,司法解释设立成了完全与劳动争议仲裁一样的程序模式。这里所说的“一样的模式”是指在适用程序法上的相同:

1、前置:即必须先经过仲裁,人民法院方予以受理;

2、受案范围:必须符合法律及相关规范、司法解释规定下、限制下的各类争议,否则即使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何种仲裁裁决,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审理机构:审理人事争议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庭承办。

(三)人事争议的调解

这里所说的调解,专指对于人事争议处理的政府行政主管机关的调解、机关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的调解以及民间调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事争议仲裁相关文章
  •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什么原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条一、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区别仲裁裁决书与仲裁调解书的相同之处:1.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在送达完成后,证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已从仲裁的程序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劳动人事争议,标志着双方当事人的劳动人事争议已经经过仲裁程序。2.在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若以同一理由、同一事实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再次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5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与仲裁调解书二者的不同之处:1.二者生效的时间
    2023-06-19
    17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仲裁裁决书应写明哪些
    一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二申诉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三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四裁决的结果及费用的负担;五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根据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裁决书应写明第四十六条裁决书应当载明1、仲裁请求、2、争议事实、3、裁决理由、4、裁决结果和5、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2023-06-09
    253人看过
  • 劳动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什么不同?
    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是:1.时效不同,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30日,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管辖范围不同,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实行分级别管辖,而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不实行分级别管辖,而实行属地管辖。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一)当事人在仲裁中的地位一律平等,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人事仲裁的当事人,一方为个人,一方为用人单位,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但是,一旦进入仲裁,双方当事人则依法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当事人在仲裁中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的原则,是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仲裁活动中的具体体现。这一原则要求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对双方当事人在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必须一律平等,平等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
    2023-07-06
    88人看过
  • 争议仲裁规则
    仲裁规则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仲裁条款一般应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的程序规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及仲裁费用的负担等内容。仲裁地点仲裁地点乃是仲裁条款的核心所在。一般而言,在哪个国家仲裁,就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和仲裁法规。由此可见,仲裁地点不同,所适用的法律可能不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解释也会有差异,仲裁结果也就可能不同。因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仲裁地点时,都力争在自己国家或比较了解和信任的地方仲裁。仲裁机构国际贸易中的仲裁机构有两类,即常设仲裁机构和临时仲裁机构。中国的常设涉外商事仲裁机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委员会隶属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总会设在北京,在深圳和上
    2023-06-07
    298人看过
  • 劳动争议疑难案件仲裁审判要点与依据是什么?
    劳动争议疑难案件仲裁要点和依据:1、要点(1)必须是属于劳动争议。(2)必须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管辖范围内。(3)当事人主体适格。(4)在时效期间内提出仲裁申请,且提交申请书。(5)预先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裁决,用人单位必须先执行。(6)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调解书已经生效的,当事人不得反悔。(7)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决定或裁决。(8)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裁决不生效。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
    2024-01-06
    476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依据和内容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地区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第二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
    2023-05-07
    43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新规定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新规定(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延长。时效为1年(原规定是60日)。加大了对劳动者诉求权利的保护。(二)劳动仲裁申请的受理期限缩短:要求在收到仲裁申请5日内受理(原规定是7日)。(三)申请仲裁前,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而以前无和解制度,撤回仲裁申请还需要仲裁庭审查)。(四)仲裁裁决时限缩短。从原来最长90日缩短到最长60日。(五)对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终局裁决:一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以前无规定)。对此裁决,劳动者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不服的,须依法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不能起诉。这样的规定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六)对仲裁员的资格条件提出更高要
    2023-06-07
    6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制度有何规定?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仲裁员包括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专职仲裁员从劳动行政部门仲裁机构人员中考核任命。兼职仲裁员从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中聘任。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公务时享有同等权利。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可以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也可以由当事人选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录。对重大或者疑难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2023-06-07
    336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公布解决案多人少矛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颁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作为专门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部门规章,规则制定的一大目的是解决仲裁机构“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仲裁员严格按法定条件选拔受国际金融危机对劳动用工和劳动关系的影响,去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成倍上升,长期以来形成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难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结案,严重影响了当事人及时有效地维护合法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组织规则规范了对仲裁员的管理。对仲裁员的选拔、聘任、管理等进行了系统规定,特别是规定了仲裁员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选拔、聘任和上岗前培训。目的是提高仲裁员的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仲裁员队伍,这将加强办案力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据介绍,仲裁员是由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从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人员中聘任
    2023-06-10
    44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什么审制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适用先予执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仅对特定类型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这些特定类型案件是指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其他类型的案件不适用先予执行。2、必须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只有当事人申请,仲裁庭才能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如果当事人不申请,仲裁庭不能主动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决。一、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可否不提供担保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可以不提供担保。法律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且无须提供担保。但前提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以及先予执行不影响被执行人生活。二、先予执行应该符合什么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
    2023-03-14
    421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规则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规则如下: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规则发布部门:广东省府主管委办局发布文号:(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七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一九八九年三月十八日广东省劳动局、广东省总工会颁发)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时、正确处理劳动争议,制定本规则。第一章案件受理第一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二)有明确的被诉方和具体的申诉理由、申请要求及有关证据;(三)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管辖的范围;(四)在规定申请时效内。第二条当
    2023-07-23
    330人看过
  • 人社部出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全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颁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社部网站今日发布《组织规则》全文,该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此项规定对仲裁员公平、公正处理争议案件,提高仲裁社会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规则》具体细化了仲裁监督的有关规定,包括仲裁委员会监督仲裁活动的具体环节、方式,仲裁员的行为限制以及法律责任等。通过制定《组织规则》规范整合后的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运作与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仲裁资源,方便当事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称仲裁委员会)由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专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称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经费依法由财政予以保障。第三条
    2023-06-06
    119人看过
  •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规则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规则状态:失效发布日期:1989-03-18生效日期:1989-05-01发布部门:广东省府主管委办局发布文号:(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七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一九八九年三月十八日广东省劳动局、广东省总工会颁发)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时、正确处理劳动争议,制定本规则。第一章案件受理第一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二)有明确的被诉方和具体的申诉理由、申请要求及有关证据;(三)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管辖的范围;(四)在规定申请时效内。第二条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第三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在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即立
    2023-04-22
    455人看过
  • 202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对仲裁笔录有哪些规定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对仲裁笔录有哪些规定1、劳动人理争议仲裁笔录的规定如下:(1)、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或者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当庭申请补正。仲裁庭认为申请无理由或者无必要的,可以不予补正,但是应当记录该申请。(2)、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应当在庭审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他仲裁参与人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的,仲裁庭应当记明情况附卷。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二条二、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1、劳动争议仲裁步骤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
    2023-02-10
    39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专门性的人事仲裁机构居中对人事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行为,是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结合而采用的一种解决人事争议纠纷的方式。 劳动人事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 更多>

    #人事争议仲裁
    相关咨询
    • 人事争议劳动仲裁证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2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书写规范 一、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通讯地址(文书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2)用人单位信息:名称、住所(注册地址)、通讯地址(主要办公经营场所地址,即文书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 劳动仲裁法解决劳动争议的依据是什么,解决劳动争议的依据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9
      《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
    • 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吗,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但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是一回是,都是指劳动关系里的人事争议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区别: 1,受理案件范围不同: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1997年8月8日人事部发布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
    • 仲裁,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8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
    •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我该怎么写申请书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31
      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仲裁申请书书写规范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通讯地址(文书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二)用人单位信息:名称、住所(注册地址)、通讯地址(主要办公经营场所地址,即文书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