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与杨某于1995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双儿女。后因感情破裂,两人决定协议离婚。根据协议第三条约定,共有房屋有孙某的一半份额,孙某同意处分房屋归其儿女共同所有。婚姻关系解除后,孙某无房仍在该房第三层居住。一个月后,杨某以孙某居住的房屋为其所有为由强行要孙某交出房门及大门钥匙,并将孙某赶出大门。在孙某离开后,杨某将大门及房门锁全部换掉,致使孙某无法进入,孙某遂诉至法院。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原杨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孙某所有的房屋赠与自己子女,该种行为是否有效?
案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
但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其生效要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生效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生效。在本案中要使得孙某赠与房屋的合同生效,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故本案中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孙某并没有丧失其对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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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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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人是否有权撤销赠与,被赠与人能否撤销赠与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5赠与人有下列情形可以撤销赠与: 1、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损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三、未按照赠与人协议履行有关义务的; 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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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够撤销赠与合同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4是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一般需要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行使撤销权。但对赠与的撤销应有如下限制: 1、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间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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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否有效可撤销赠与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311、能撤销,但是有条件。 2、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该赠与的合同。由于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是无偿转让财产,如果出现有悖于其赠与初衷的行为,如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和不履行3、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的,赠与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情况之日起的一年内,有权撤销赠与。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4、经过公证的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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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赠与合同能否撤销,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05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3、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4、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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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能不能附义务生效,赠与合同能不能撤销?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一、赠与能不能附义务生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其特征在于: 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的义务。 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