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纳税程序如下:
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应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
3、纳税人按照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购买、使用发票,并建立内部的发票管理制度;
4、纳税人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5、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应纳税款如期缴入国库;
6、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自查、并有义务接受税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征税方式
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
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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