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裁决不服可起诉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1:20:09 419 人看过

一、经济仲裁裁决不服可起诉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经济仲裁裁决不服可起诉期限的规定是六个月。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对于仲裁裁定之后是不能进行上诉的,但是不服裁定结果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撤销裁定。

二、经济仲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仲裁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这一原则是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肯定和发展。

3.独立仲裁原则。

三、经济纠纷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区别

经济纠纷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区别如下:

1.适用的对象不同:

经济仲裁主要适用的是平等的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劳动仲裁则主要涉及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纠纷,处理的主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工资,劳动合同,工伤等方面的争议。

2.立案的条件不同:

经济仲裁立案的前提是经济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约定发生争议以后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设立的依据不一样:

经济仲裁机构是根据仲裁法由人民政府设立的处理经济纠纷的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则是根据劳动法在劳动部门设立的解决劳动争议的组织。

4.法律适用不同;

5.仲裁的效力不一样:

经济仲裁是一裁终局,一经作出即生效。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当事人不服仲裁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来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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