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期间公司还能对外经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4:24:59 228 人看过

公司进入清算程序以后,主要的任务是清产核资,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行为。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做哪些工作

1、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组织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清算。

2、一般情况下公司要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不得对任何债权人进行提前清偿。

4、所有以破产公司为被告的案件停止诉讼活动,进入执行阶段的判决也暂时停止执行。

5、被法院查封的破产财产全部解封,由法院组织的清算组进行清点。

二、公司解散后债务承担主体的确定有什么

公司解散后债务承担主体的确定有:

1、未注销的,仍处于清算阶段的,债务承担主体仍为公司;

2、注销的,公司主体资格和债权债务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由谁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谁负责,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独立的民事主体性质并没有发生改变,与法定代表人、股东无关,公司的债务仍由公司负责;

2、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为维护自身利益,法定代表人、股东负责。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4、处置资产;

5、清偿债务;

6、分配剩余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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