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法院以什么作为审判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0:42:06 89 人看过

1、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定的法律。2、行政法规。即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3、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仅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系法规是谁制定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

二、临时性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根据这一规定,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为了保证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应当在临时期届满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在地方性法规通过前,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可以继续实施;如果地方性法规未保留该项行政许可,则自地方性法规通过之日起,该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停止实施。

三、什么是备案审查制度

备案审查是一种法定的主动性审查方式,它包括登记、统计、存档和审查等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一定期间内,由其制定机关依法报送同级司法机关存档并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通过备案审查,司法机关能够全面了解法定机关的立法情况,并能结合审判实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有效地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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