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探望权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21:01:20 372 人看过

离婚探望权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

1、父母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若在判决后,一方仍阻碍对方行使探视权,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没结婚可以探望孩子吗

在我国没有结婚可以探望孩子,没有结婚的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时也有探望的权利。父母对孩子有法定的抚养义务,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权利是一样的。孩子的亲生父母没有结婚的,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有探视的权利,直接抚养方不能拒绝对方行使探望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有哪些情形可以终止探视权?

可以终止探视权的情况有:1、有影响子女身体健康的疾病。2、有赌博、吸毒等恶习。3、拒付子女抚养教育费。4、对子女有性侵犯或者暴力行为。5、教唆、引诱子女实施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探望权相关文章
  • 离婚案件中探望权的处理策略
    1、协议优先原则。对当事人通过协商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对其协议的内容予以审查认定,并作出判决。如双方当事人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2、协议探望是提起探望权诉讼的前置程序。只有双方协议不成的,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3、行使探望权的保证。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4、中止行使探望权的行使。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离婚案件子女探望权的规定有哪些起诉离婚后看小孩探望权法律规定是判决书里确认了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有探望权的,应根据判决书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或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
    2023-07-05
    374人看过
  • 怎样提出离婚探望权
    离婚时探望权应该按照夫妻双方的约定安排。如果夫妻双方就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期限等相关内容达成协商一致的,则按照协商一致的内容履行探望权;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探望权有几天一、离婚探望权有几天1、离婚探望权法律并无规定,具体如下:(1)应由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3)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
    2023-07-24
    190人看过
  • 离婚证上怎么没有探望权
    离婚判决没有涉及探望权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协商不成的,孩子的父母也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一、没抚养权带走孩子110管吗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得到了孩子抚养方的同意,是可以带走孩子的。如果未经抚养方的同意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的抚养权,是违法的。但在实践中对于这两种情形很难进行区分认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来行使探望权,而不能直接私自带走孩子,可能会被终止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配合行使探望权,可以先和其协商,实在不行就起诉法院处理。二、探望权和探视权的区别探视权与探望权没有什么区别,探视权就是探望权,叫法不同。探望权是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享有的权利。
    2023-03-28
    277人看过
  • 探望权纠纷强制执行途径
    一、建立符合探望权纠纷特点的案件管理体系探望权执行收结案应充分考虑到此类案件的特点,采取有别于一般执行案件的管理方法。首先要安排合适的执行人员。探望权纠纷是家事案件,涉及婚姻家庭、儿童心理等方面,要执行好此类案件,承办法官应有相当的生活阅历,并具备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掌握一定社会、心理学知识。因此,在安排执行法官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指定,避免按照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由电脑随机确定而影响执行效果。同时,同一申请执行人可能就探望权多次申请强制执行,此种情况下不宜频繁更换执行人员。负责首次执行的执行人员熟悉案情和当事人,掌握适当的执行方法,甚至得到当事人的信任或认可,再次执行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要严格结案标准。探望权执行案件应以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为结案标准,而不能以单纯的探望行为得到强制实现来衡量。只有当离异夫妻就孩子探望方式达成共识,或法院从子女最佳利益出发裁定探望权行使方式并促使当事人履
    2023-03-16
    189人看过
  • 探讨离婚后探望权归属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离婚后又再婚是否享有探望权离婚后又再婚是享有探望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且当事人双方可以按照判决执行的方式,在相应的时间、地点、期限进行探视。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
    2023-07-02
    387人看过
  • 对于离婚探望权约定有什么办法处理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关于探视约定的主要内容有:1.男女双方身份信息。2.探视的时间方面,应该充分考虑到双方的生活习惯。3.探视的地点,探视的活动范围。4.探视的方式。5.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6.其他事项。一、民法典规定探视权一月有几次法律对于探视次数并无明确规定,一般以双方协商为主,双方应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决定,具体方式也可以双方约定。若达不成一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一般每个月两、三次。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法律规定其享有探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
    2023-02-19
    95人看过
  • 怎样办理离婚孩子探望权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协议离婚后,应当对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问题进行协商,比如其行使探望权的方式、行使探望权的时间等,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行使探望权一方不得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否者人民法院将依法中止探望。如果一方不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如何规定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权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恢复其探望权的行使。未
    2023-02-04
    421人看过
  • 探望权纠纷的证据需要哪些
    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1)如果是生父母要主张探望权,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簿。(2)如果是养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合法的收养证明,以证明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3)如果是继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双方已经形成了扶养关系的证据。2、抚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于子女的探望问题都会有一个明确的约定或者规定,如果双方严格按照这个约定或者规定来履行的话,不会发生探望权的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望权纠纷怎么处理?
    2023-08-12
    188人看过
  • 离婚后孩子探望权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关于离婚孩子探望权的处理如下:离婚后探望权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离婚孩子探望权规定: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03
    199人看过
  • 离婚没时间探望孩子法律会怎么处理
    目前只能对阻挠探望的抚养权人进行强制执行,而不能对非抚养权人,即怠于履行探望行为的父亲或母亲进行强制执行。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管父母双方是否离婚,都应当承担起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一、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应该怎样处理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对其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二、能否强制执行抚养权?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权。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1、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
    2023-04-10
    437人看过
  • 如何处理离婚债务纠纷 怎么处理离婚债务纠纷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如何做到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2023-06-24
    223人看过
  • 离婚后探望孩子问题,遭拒怎么办,探望权的执行
    一、离婚后探望孩子遭拒探望权如何执行1、如果父母双方矛盾激烈,难以相互配合,可以考虑探望权受阻情况下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或学校协助执行探望。在我国,妇联和青少年权利保护部门则可以作为法院执行这类案件时的协助单位。由幼儿园、学校和妇联及青少年权益保护部门协助执行,不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创伤。2、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应负刑事责任,虽然实践中极少使用这项规定,没能运用最具强制力的法律手段保证法院判决的执行,使一些“软对抗”的被执行人逍遥法外,使得这项法律规定形同虚设。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与阻碍执行者,是可以提起法院适用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的。3、探望权受阻,可成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行使监护权的一方拒绝对方探望子女,使子女得不到父母双方的关爱,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理应成为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定理由,当然在探望权制度上还有一些限制
    2023-06-11
    215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 探望权的约定和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协议中可以规定探视权行使的时间、方式和地点,发生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应当由当监护人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当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消失后,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恢复探望权人对探望权的行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一、探视权时间的界定探视权时间的规定是:1、和当事人协议;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
    2023-03-11
    443人看过
  • 孩子离婚后不让探望应当怎样处理
    孩子离婚后不让探望的,探视权人可以先与不直接抚养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其拒绝探视的问题,协商不成的,探视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自己行使探望权的义务。法院判决后,对方依旧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探视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对探视权进行强制执行。一、如何起诉探视权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权一方探望子女是一项基本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就探望权协商不一致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律进行判决。探视权的起诉应向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若在判决后,一方仍阻碍对方行使探视权,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二、在民法里不要抚养费是否有探视权?有。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
    2023-03-23
    38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望权
    词条

    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探望权
    相关咨询
    • 探望权纠纷如何处理? 探望权纠纷怎么执行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31
      1、探望权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起诉等方式处理。探望权纠纷的执行方式: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得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
    • 探望权纠纷应该怎么处理,探望权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5
      探视权纠纷的处理方式:和解、调解、起诉。探望权纠纷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得强制执行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
    • 2022年探望权纠纷应该怎样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3
      1、因子女探望权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协议书,或者达成口头协议;当事人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探望权纠纷作出判决。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十八条
    • 没有探望权离婚后怎么争取探望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2
      离婚判决不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单独就探望权提起诉讼。 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探视、联系、见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 该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的探望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24
      1、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3、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