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是否具有逐步偿还债务的权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08:30:45 54 人看过

被执行人不可以慢慢偿还债务。具体如下:

1、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帐上没有钱的,可以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居住证。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失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措施,直接或间接限制失信别执行人出入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0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务者是否也具有债权?
    欠钱的人是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合同规定,债权人在借款关系中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他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而言之,债务人也可以理解为买方,相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为卖方。债务应当清偿。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暂时无法偿还的,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债权人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一)准备好民事诉讼状。(二)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三)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四)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2023-07-04
    423人看过
  • 债务人过世后,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继承人偿还债务?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其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纳税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于此。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责任。债务人死亡了可以起诉配偶吗债务人去世了可以起诉配偶。1、如果借款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未死亡一方则须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配偶需承担该债务。2、如果债务人的配偶在世,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因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要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可以。3、还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所有继承人,但必须证明债务人有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
    2023-07-04
    154人看过
  • 债务人是否具有撤销权
    债务人没有撤销权,撤销权是是债权人的权利,当债务人以无偿转让的方式转让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一、公司欠款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明显是为逃避债务而采取离婚的方式来对抗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属于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人以离婚方式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特别是债务人以净身出户的条件离婚而俺盖非法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因此债权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种违法行为。关于“撤销权”,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和第五百三十八条都有规定,然而这两个法条中所提到的“撤销权”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赋予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而后者则是赋予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的权利。后
    2023-06-23
    393人看过
  • 债权人债务转让是否具有效力
    债务转让需要在转让前获得债权人同意。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一、如何记债务转为资本时的账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务转为资本时,债务人可能会发生一些税费,如印花税。一般情况下,这些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
    2023-03-06
    421人看过
  • 债务人与承担人是否具有追偿权
    担保人的追偿权可以是债权。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同时担保人的追偿权就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有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从而可以得出,担保人就是对债务人有债权,才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偿还的权利,无债权的,就没有要求偿还的权利。一、什么叫无限连带责任保证?1、担保是当事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一起约定,是为了让债务人履行债务,维护债权人的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般来说担保是要签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2、担保在法律的界定内有5种合法的方式,也就是抵押、质押、定金、保证、留置,不能唱新的担保形式。抵押,留置质押这三种形式取得的是担保物权,所以对于担保物或将其变卖变现得到的价款它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订金和保证则不具有优先受偿性。3、担保也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这两种,担保的区别在于担保人是否与债务人承
    2023-06-20
    370人看过
  •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是债权人,而不是债务人。债务人如果具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但以其债权为限。一、撤销权诉讼中的再次转移的情况如何处理撤销权诉讼中再次转移由受让人行使。撤销权是债权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撤销权的概念是怎样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与代位权均为债的保全措施,其具有以下特点:(一)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但撤销权与一般实体法上的权利不同,其不能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行使,而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二)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
    2023-03-28
    99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务重组中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的让步, 是否有效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3
      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下情况:根据重组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组计划实施以来,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组计划实施过程中不得行使权利。
    • 债务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债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对“无力还债”也应作具体的分析。从发生的时间上看,无力还债有两种情况:一是原本无能力履行债的义务,却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而与人建立债的关系,即债务人主观上无意履行义务,其行为是行骗,如骗取定金、货物、货款、借款等,行为特征是故意。二是也有过失的行为,如因过失致人损害,如被骗、被盗、决策失误等,特征以过失为主,债务人主观上无意逃债,而客观原因造成债的义务不能履行。前者主要是恶意,可以因债权人的警惕而防患
    • 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还能要求债权人偿还债务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2
      首先要确定您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方可要求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现在,债务人被起诉,其以房产还债
    • 债务人还没有偿还债务债权人还能要求债务人承担债务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5
      首先要确定您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方可要求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现在,债务人被起诉,其以房产还债
    • 债务人偿还时,所有债务人具有平等的受偿权,如何确定偿还债务顺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根据我国现行制定法,债权具有平等性的特点,债务人偿还时,不分债务设立的先后顺序。所有债权人享有平等受偿的权利。但是,分两种情况,即当债务人破产时,依据《破产法》一般债务按比例平等受偿,此外,当债务人具有偿还能力时,债务人有选择权,通常,后者居多。优先清偿债务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