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交货
(指定地点)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当卖方在边境的指定的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在毗邻国家海关边界前,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尚未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即完成交货。边境一词可用于任何边境,包括出口国边境。因而,用指定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准确界定所指边境,这是极为重要的。
但是,如当事各方面希望卖方负责从交货运输工具上卸货并承担卸货的风险和费用,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该术语可用于陆地边界交货的各种运输方式,当在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时,应DES或DEQ术语。
A卖方义务
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必要文件,以便将货物交经买方处置,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并运至指定的边境交货地点以及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必要文件,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及后继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i)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边境指定的交货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如未约定或按照惯例也无法确定边境指定的交货地点的具体交货点,则卖方可在指定的交货地点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ii)然而,若买方要求,卖方要以同意按照通常条件订立合同,由买方负担风险和费用,将货物从边境指定的地点继续运至由买方指定的进口国的最终目的地。卖方可以拒绝订立此合同,如果这样,应迅速通知买方。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交货
卖方必须在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在边境的指定的交货地点,将仍处于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承担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必须从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按照A3a)规定发生的费用,及除此之外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货物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按照A4规定交货之前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B6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在边境的指定的交货地点将货物从交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以受领货物的卸货费;及如按照A4规定交货而买方未受领货物或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因此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及货物进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办理后继运输的费用。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货物发往边境指定的交货地点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B7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在约定期限内的时间和/或在指定的地点受领货物的点,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a)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说明货物已按照A3a)i)规定交付至边境指定的地点的通常单据或其他凭证。
b)如当事各方面同意按照A3a)ii)规定越过边境后继续运输,卖方必须根据买方要求,并由买方负担风险和费用,向其提供通常在发运国取得的联运单据,订明按照惯常条件从该国的发运地将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的进口国最终目的地。
如买卖双方约定以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运输单据和/或其他交货凭证。
A9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包装(除非约定或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指货物通常无需包装即可交货),此项包装应按照卖方订立销售合同前已知的有关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地)所要求,适合在边境交货及接运运输。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必要时,按照A3a)ii)规定,应卖方要求,买方必须负担风险和费用,向卖方提供外汇管制许可、许可证件、其他单据或经认证的副本,或提供取得联运单所需的进口国最终目的地地址或A8b)中所指的任何其他单据。
-
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242人看过
-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281人看过
-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148人看过
-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368人看过
-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117人看过
-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331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合同履行地是指货物交货地点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6履行地涉及双务的,就是买方付钱,卖方交付商品;而交付地应是单方的,只涉及卖方交付商品。所以,交付地应和(其中一个)履行地一致,履行地不见得和交付地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履行地是指交货地点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6履行地涉及双重服务,买方付钱,卖方交付货物;交付地点应单方面,只涉及卖方交付商品,交付地点应与其中一)履行地一致,履行地点不一定与交付地点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买卖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是指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16买卖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协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的规定,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未约定交付地点或者协议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卖方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卖方和买方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卖方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
-
-
买卖合同交货地点如何确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30第一,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解决,无法达成的,按照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处理。第二,若按以上方法不能解决的,可以适用下列规定确定合同交货地点: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三)用送货方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