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关于物权确认是否能调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6 20:12:21 444 人看过

物权确认纠纷可以调解。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在诉讼上称为确认之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权确认纠纷是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的。

当事人就物权确认纠纷可以通过调解途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债务人往往自己或请第三人提供财产为债务提供担保,相应的与债权人订立担保合同,债权人随之取得担保物权。即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确保债务的履行。

当您与债务人订立担保合同时,不要忽视担保物的“登记”。

在我国,按照担保物的不同,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有所不同: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特定财物必须登记,否则担保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规定自愿登记的财物,虽然不登记不会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但是却不能对抗第三人。

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应当办理登记,担保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以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财产抵押的。

2、以记名股票和知识产权质押的。前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登记。但建议您最好办理登记,因为这些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例如债务人将已经抵押给债权人的电脑,在抵押后转让给其他人的,如果办理过抵押登记,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转让行为无效。但是如果没有办理过登记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则债权人的权利难以实现。

按照担保物的不同,办理登记的部门不同。

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虽然说物权确认的纠纷是可以进行调节的,但是对于调解层面来说,一般是很难解决问题,因为针对于物权确认,双方最终还是要明确该物权的所有权才行,如果双方都认为自己拥有该物权的所有权,那么只能够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股权确认纠纷调解是否合法?
    股权确认纠纷调解是合法的,股东股权确认纠纷的规定是关于股东和股东之间因为出资而产生的一些确认的问题,发生一定的争议,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通常是指隐名出资的情况,即一般股东以他人名义出资,由他人作为挂名股东,但实际出资资金来源于该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之间签订隐名出资协议,约定挂名股东不享有实际权利,一切权利归隐名股东所有。当双方就隐名出资协议的效力发生争议时,就会出现股东确认纠纷。一、隐名股东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个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公司之间,他是怎么样划分这个责任呢。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的,内部股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力,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
    2023-06-19
    389人看过
  • 确认股权纠纷能调解吗?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二)已为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2、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3、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股东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其起诉请求公司交付股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记载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无相反证据证明其请求无理的,人民法院应
    2023-04-18
    169人看过
  •  确认优先受偿权的调解书能否使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提取主要思想,即提取出文章或文本中的核心思想或主旨。接着,我们需要仔细阅读文本,理解其中的内容,并从中提取出主要思想。最后,我们需要将提取出的主要思想简洁明了地表达出来,并保持原意不变。在阅读文本后,我们可以发现,该文本主要讲述的是如何通过学习英语来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因此,我们可以提取出主要思想为“学习英语,提高语言能力”。在具有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解书来确认该权利。如果利害关系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的确认有异议,则可能会对优先受偿权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程序利益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实体结果的不同。因此,在确认具有优先受偿权时,应该充分考虑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公正的结果。 【 法 律 问 题 】 调 解 书 能 否 确 认 具 有 优 先 受 偿 权 ?根据素材所述,优先受偿权可以排除执行。这是因为在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并经人民
    2023-09-25
    107人看过
  • 关于物业调解纠纷下水道是否可以?
    关于物业调解纠纷下水道是可以,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也具有公益性,特别是在公共设施的维护方面更体现了公益性特征,物业管理部门可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通过各种方式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业主自动履行自己的职责,只有提高履行合同义务的自觉性,才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才能促使业主自觉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主动履行业主的义务,从而共同促进物业企业的发展,创建一个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实现双赢。一、物业纠纷调解步骤是什么?第一步,申请,即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双方要求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纠纷的,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征得当事人同意,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主动调解矛盾纠纷。第二步,受理,即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认为属于重大、复杂案件的,建议当事人向街道(乡镇)或区(市)县物业管理
    2023-06-27
    223人看过
  • 确认调解是否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
    确认合同效力不能调解生效。确认合同效力属于确认之诉,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可以调节吗确认合同效力案件不能调解。因为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合同效力确认的诉讼属于确认之诉,是不适用调解制度的,应由法院进行判决。确认合同效力案件属于确认之诉,不适用调解制度的,应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第一百四十三条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发
    2023-07-04
    202人看过
  • 离婚协议能否确认物权
    一、离婚协议能否确认物权1、离婚协议书是可以确认物权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就是确认物权的依据,但如果房屋等财产的,需要办理登记才能确认物权的归属。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
    2023-06-04
    69人看过
  • 法院能否确认用益物权
    一、法院能否确认用益物权法院可以确认用益物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用益物权确认纠纷的注意事项1、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他物权。2、用益物权确认纠的管辖。用益物权确认纠纷一般涉及动产或者不动产。如果法律关系标的物为动产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2条、第23条与第34条等规定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
    2023-05-06
    122人看过
  • 仲裁机构能否确认物权
    一、仲裁机构能否确认物权仲裁是我国法定的纠纷解决途径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因此很明显了,如果当事人的物权受到侵害,或者物权的归属有了争议,那么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然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确权,仲裁行为是可以确定物权的。因此仲裁机构的仲裁行为只要依法依规,那么就可以确认物权。二、什么叫做仲裁仲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但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但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
    2023-05-06
    259人看过
  • 合同效力能否通过调解确认
    合同效力问题本质上是无法经由调解达成解决共识的争议事项。鉴于此,无效合同从签订的那刻起便不具备任何形式的法律约束力,其效力性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职权进行准确评估,并做出最终判决。因此,当事人无权依靠第三方组织的调解来明确认可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8-14
    158人看过
  • 调解书确定债权能否转让
    调解书确定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一、民法典定金合同权利可以转让吗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二、债权转让后由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后一般由债权人或其委托人来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可以使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通知,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通知债务人,只要能够确保该通知到达债务人即可。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三、合同债权转让
    2023-03-19
    23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婚姻关系确认案件能否使用调解
    一、民法典中婚姻关系确认案件能否使用调解不适用。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2023-06-17
    134人看过
  • 物已不存在能否诉讼确认物权
    1.实际灭失请求赔偿。标的物确实已经毁损、毁灭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当事人要求返还的,因此时标的物已不可能重现,除可以返还替代物外,应当向其释明变更诉讼请求为赔偿损失。2.拟制灭失避免诉累。持有标的物的一方否认持有标的物的,权利人可以要求返还财产(若不能返还则赔偿损失),或者直接要求赔偿损失。权利人仅要求返还财产的,在不能查找到具体标的物的情况下,为减少诉累,应向权利人释明增加若不能返还则赔偿损失的请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一并查明标的物的价值;当事人坚持不增加的,可以只判决返还,但应向当事人释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94条的规定。因为根据该条的规定,在不能执行原物的情况下,可能要再次引发诉讼来确定赔偿损失的金额。3.实际灭失不确权及其例外。对于标的物确实已经毁损、毁灭或者下落不明的,一般不宜提起物权确认之诉,应当予以释明
    2023-03-16
    193人看过
  • 离婚调解书能否变动物权
    不能变动物权。离婚民事调解书效力等同于离婚证,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证。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不能使得物权发生变动,要办理过户登记后,物权才发生变动。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书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二、法院开庭前调解会有案底吗案底是指犯罪记录,而调解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法院进行调解后会有相应的笔记,但是没有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
    2023-03-05
    172人看过
  • 优先受偿权能用调解书确认吗
    一、优先受偿权能用调解书确认吗优先受偿权能用调解书确认。在利害关系人有异议时,生效法律文书是否已经确认优先受偿权,严重地影响着优先受偿权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程序利益,甚至可能导致实体结果的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九十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
    2023-09-15
    49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物权确认之诉能否进行调解有什么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22
      物权确认之诉可以调解的。 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在诉讼上称为确认之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权确认纠纷是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的。
    • 物权确认纠纷能否调解,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1
      物权确认纠纷可以调解。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在诉讼上称为确认之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权确认纠纷是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的。
    • 合同确认后能否调解产生效力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22
      确认合同效力不可以调解生效。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对于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合同效力确认之诉属于确认的诉讼,应由法院根据综合的证据以及合同的内容进行判决,不适用于调解制度。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是否能调解如何判决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10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能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确认合同是否有效的调解就是否生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30
      确认合同效力不能调解生效。确认合同效力属于确认之诉,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