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侵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2:10:18 245 人看过

一、依法执行职务

依法执行职务被指控侵权的当事人是依据法律的授权以及有关规定行使合法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这通常是指执行公务的行为,但也包括公民自动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行为,如制止犯罪、扭送犯罪嫌疑人等。

二、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指当国内公共利益、它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行为人所采用的一种防卫措施。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自卫权利,也是公民负有的防止、制止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遭受侵害的义务。

三、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现实和紧急的损害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致人损害的行为。

四、自主行为

自主行为指权利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例如,餐馆对用餐后不付款而欲逃走的顾客,有权予以扣留以便追回欠款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受害人同意

受害人同意指受害人事前作出的甘愿承担某种损害后果或者致损风险的明示或默示的意思表示。这是在极少数特殊场合才允许的一种情况。例如,为了公众或他人而自愿捐献自己的血液、皮肤或人体器官等。

六、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七、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指行为人对损害结果不能预见的情况。例如,医疗抢救过程中发生意外停电,造成患者因无法抢救而死亡。

八、受害人过错

受害人过错指受害人因为故意或者过失而未能尽到保护自己的义务,从而欲加害人的行为一起,造成了损害的发生。

九、第三人的行为

第三人的行为如果损害结果是由第三人单独造成或被告人与第三人共同造成的,则应当由第三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特殊侵权相关文章
  • 商标专用权侵权诉讼代理词中有哪些抗辩事由?
    1、通用名称对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的抗辩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范围广泛,可以通过商标争议,要求商评委撤销原告的商标。而作为商标组成部分的通用名称,任何人构成正当使用商品通用名称被申请为注册商标或者注册商标的一部分后,商标权人虽然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但不得限制他人对该商品通用名称的使用。2、药品名称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抗辩药品名称同时又是注册商标,他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药品上使用该药品名称的,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但前提是不能突出使用该批准备案的药品名称。其理由是:第一,药品名称与药品注册商标发生冲突是我国药品管理制度与商标注册制度之间的不协调造成的,作为当事人来说,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第二,允许将药品名称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会造成药品生产者对该药品的垄断,是不公平的,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3、对在先企业名称、中华老字号的正当使用商标和企业名称均属于商业标志的范畴
    2023-06-22
    261人看过
  • 专利侵权的抗辩理由包括什么
    一、专利侵权的抗辩理由包括什么1、专利无效抗辩在答辩期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同时请求法院中止案件审理。目前,对中止诉讼的条件把握得比较严。有的案件可要求被告提供中止诉讼保证金。2、非生产经营目的抗辩《专利法》第11条规定,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因此,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是构成侵犯专利权的必要条件。3、禁止反悔原则抗辩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或维持专利权有效过程中所放弃的内容,不能再纳入专利保护范围。4、捐献规则抗辩对于专利权人仅在说明书中记载而未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视为专利权人已将该技术方案捐献给社会,不得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上述已捐献的内容属于专利保护范围。5、现有技术抗辩被控侵权人又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专利
    2023-06-18
    166人看过
  • 特殊侵权有哪些情形,特殊侵权的证据应该如何收集
    哪些属于特殊侵权特殊侵权纠纷包括十四种类型:(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二)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三)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四)产品责任纠纷;(五)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七)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八)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九)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十)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十一)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十二)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十三)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十四)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十五)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特殊侵权的证据应该如何收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
    2023-06-13
    297人看过
  • 商标侵权属于特殊侵权的哪些?
    一、商标的反向假冒。二、对驰名商标的侵权的认定。企业拥有驰名商标后的好处:1、对抗恶意抢注;2、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3、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4、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5、防止其它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6、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二、驰名商标要具备哪些条件驰名商标具备的条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三、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如下:(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
    2023-06-23
    292人看过
  • 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是什么以及特殊侵权纠纷有哪些
    一: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
    2023-06-13
    476人看过
  • 外观设计抗辩有哪些理由
    1、专利权无效抗辩专利权无效抗辩是专利侵权案件中常用的抗辩措施,对于很多案件,包括发明专利侵权案件,如果被告方主张原告方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和证据如果可能成立,对于受理案件的法院来讲,一般会终止审理的,等待专利无效案件的结果。而专利无效抗辩的最关键因素就是证据,需要证明该专利技术方案或者外观在申请日前公开发表过或者公开使用过,而一般应该以公开发表的证据为主,公开发表可以是正规的公开出版物,如图书、期刊、报纸等,也可以是非正规的公开出版物,如技术手册、数据手册等,但是无论何种出版物都必须具有明确的出版时间,否则没有证明效力。本连环案的第一案中的广告彩页其实都是专利申请日前原告方印刷和投放的,但是由于没有印刷和发行时间因而不能认定。已经公开的技术内容,不论是否合法,一般都可以破坏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非法公开的技术秘密在专利法上也属于公开的技术。2、主张不侵权抗辩时不要浪费宝贵的庭审时间,有理由可
    2023-05-05
    174人看过
  • 法律规定特殊侵权纠纷有哪些免责事由
    特殊侵权纠纷免责事由: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一、特殊侵权的责任举证主体特殊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
    2023-02-28
    174人看过
  • 直接占有人的抗辩权有哪些特点?
    直接占有抗辩权是直接占有人对抗间接占有人占有回复请求权的权利。它是一时的抗辩,不是永久的抗辩,当抗辩事由消灭后,直接占有人应当回复占有。1、直接占有抗辩权不同于占有防御权直接占有抗辩权只存在于相对法律关系之中,是相对权;占有防御权是绝对权的效力,是针对任何人的权利,具有对世性,纵为无权占有人,也可以行使占有防御权,占有防御权也可能由直接占有人对间接占有人行使。2、直接占有抗辩权不同于履行抗辩权直接占有人对间接占有人的占有回复,也是一种给付,这种给付是相对法律关系的客体(标的)。因而行使占有抗辩权,是保留自己给付的行为。学界在表述履行抗辩权时,一般将其界定为保留自己给付的行为,但行使占有抗辩权的保留给付行为,表现为拒不归还占有的他人之物;而行使履行抗辩权的保留给付的行为,是保留给付自己的财产或不提供劳务的行为。意定占有媒介关系存续期间,间接占有人一般并不能现实地请求回复占有,这是由于其基础法
    2023-04-19
    102人看过
  • 简述商标侵权抗辩事由
    商标纠纷的抗辩事由,一般分为两类,即诉讼程序理由抗辩和诉讼实体理由抗辩。诉讼程序理由抗辩,一般为诉讼主体资格抗辩、诉讼管辖抗辩和诉讼时效抗辩。诉讼实体理由抗辩一般为商标权无效抗辩和未侵权抗辩。一、诉讼主体资格抗辩原告与诉讼标的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诉讼得以成立的前提,原告不能证明其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的,起诉自然应予驳回。二、案件管辖抗辩案件的起诉需要符合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果不符合管辖规定,法院也会驳回原告的起诉了。三、诉讼时效抗辩诉讼时效抗辩,即商标纠纷诉讼的当事人一方,就其诉讼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理由。因为超过诉讼时效的,即便是发生了商标侵权行为,法律也不再追究。四、商标权无效抗辩在商标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人有权对他人的商标权提出无效抗辩,不仅包括对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商标注册无效提出抗辩,而且还可以对注册或未注册的商标是否享有驰名商标权进行抗辩。抗辩成功,商标注册被撤销或
    2023-04-23
    346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特殊侵权,特殊侵权证据如何收集
    一、哪些行为属于特殊侵权特殊侵权纠纷包括十四种类型:(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二)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三)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四)产品责任纠纷;(五)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七)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八)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九)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十)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十一)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十二)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十三)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十四)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十五)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二、特殊侵权的证据应该如何收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023-03-28
    195人看过
  • 音乐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几个抗辩理由
    1、无过失抗辩一般来讲,被诉侵权行为人既无侵害的故意,也无过失而造成对他人权利的侵害。如采用的作品已经进入公知领域部享有著作权,如侵权人本身不具有过错。根据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45条第2款的规定,在侵权人不知或者不应知自己的行为属侵权行为时,可以责令行为人返还所得利润或支付法定赔偿额,或者二者并处。这是不当得利所形成的民事责任。2、共同侵权行为抗辩音乐著作权案件中,著作权所包含的各项权利,都有独立的权利内涵,在此过程中虽然每一个权利都可以独立成为一个权利请求,但音乐著作权侵权往往是因多数人在不同的阶段所形成的侵权行为。这些主体的行为具有客观关联性,主观方面具有故意,应当共同承担连带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提起的有关侵权诉讼案例中,很多MTV量贩提出其出巨资采购的卡拉OK点播系统本身已经收录了大量的讼争标的歌曲。我们认为,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该系统的制造商违反著作权法收录
    2023-03-03
    177人看过
  • 委托合同纠纷抗辩的理由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概念和特征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为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在产生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债务人仍应当履行债务。这种权利对于抗辩人而言是一种保护手段,目的是免去自己履行义务可能带来的风险。形成这种抗辩权的基础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之间在合同义务方面的牵连性,与违约有本质上的不同。、二、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种类(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1)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须相对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以合同具备能履行
    2023-02-22
    251人看过
  • 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有哪些不同之处?
    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区别有:1、一般侵权责任适用于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2、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特殊侵权责任的设立不能根据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每种特殊侵权所需的特殊条件都不同;3、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不同。一般侵权责任的证明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赔偿权利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特殊侵权责任倒置举证责任,但倒置范围不是全部侵权责任要件,而是过错证明倒置举证责任。特殊侵权责任的种类有哪些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权民事责任,也称职务侵权责任。2、法人工作人员的侵权责任,即法人对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3、因产品质量不合
    2023-07-07
    379人看过
  • 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特征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特征:(1)行使抗辩权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狭义抗辩权和抗辩权分别是什么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阻碍请求权的行驶。“狭义的抗辩”的功能则在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的请求权存在;2、是否主张不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2023-07-25
    227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典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在我国民法典中,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情况都有具体的条文明确加以规定。 特殊侵权责任实行举证责... 更多>

    #特殊侵权
    相关咨询
    • 公司商标被告侵权商标权不侵权的抗辩理由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5
      接到法院的商标侵权应诉传票,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必过于紧张,在商标侵权官司中,作为被告方除了考虑商标争议外,主要还是应该积极应诉,通过多种事由进行抗辩,维护自己的利益。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
    • 有哪些特殊侵权行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4
      (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行为,或称职务侵权损害行为,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二)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行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因制造、销售的产品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由于人类还不能完全控制自然力量
    • 抗辩权可以放弃吗抗辩权的特征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2
      1、抗辩权可以放弃 2、抗辩权的特征如下: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四)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五)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
    • 履行抗辩权有哪些先履行抗辩权特征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08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关于互负债务是否指两个债务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 哪些是民法上抗辩权以及抗辩权有哪些特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8
      民法上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台湾民法学者洪逊欣先生认为,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