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1劳动合同法解释:第1条[立法目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1:12:28 329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专用条款、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补充条款第一条【立法目的】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解释]本文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的

立法目的又称立法目的,本文的立法目的有三层含义:

第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中国开始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固定工人制度改革。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决定在新录用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度n国有企业,开始打破“铁饭碗”在劳动就业制度方面,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一种法定的就业制度,规定它适用于不同所有制的雇主。工人也从新招聘的工人扩大到所有工人,无论固定工人和临时工、经理和普通工人《劳动法》对劳动合同作了专门规定,劳动合同是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式建立。劳动法实施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合同是一种劳动合同制度《劳动法》确立的劳动用工制度,对于打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市场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劳动就业形势呈现多样化,劳动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一些新型劳动关系,如兼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等同时,在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短、试用期被滥用、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转正等将正常的劳动用工转化为劳务派遣等,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也给整个社会的稳定带来了隐患,因此,有必要根据现有的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问题。制定《劳动合同法》是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

第二,保护合法权益劳动者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无论是“单保”还是“双保”,都是一个“焦点”在公众咨询和审议过程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应该是“双重保护”,不仅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由于劳动合同也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一种合同,因此应当平等地保护合同双方的权利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劳动者,增加了用人单位的责任,限制了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这将导致劳动关系的失衡,最终损害劳动者的利益。有人甚至认为,如果劳动合同法过分保护劳动者,忽视用人单位的利益,将会误导海内外投资者,中国法律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甚至伤害投资者的感情,这不利于中国吸引外资的政策,怎么办?以往,多数意见认为,我们应该旗帜鲜明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我国目前的现实是劳动力相对过剩,资本处于强势地位,劳动力处于弱势地位,劳资双方的权力平衡严重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其立法价值在于追求劳资平衡。在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太强,劳动者太弱,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受到平等保护,必然导致劳资关系失衡,偏离劳动合同法应有的价值取向,规定平等自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不能改变劳动关系的实际不平等呃,为了使劳动合同制度在维护中国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有必要向劳动者倾斜,最后,考虑到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社会法,劳动合同立法应该着重解决许多侵害劳动者利益的问题s、例如,雇主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短期劳动合同等。因此,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目标出发,立法仍然定位于向工人倾斜。三、建立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的终极价值目标,法律是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的调节器,任何法律都是劳动合同法的核心劳动是权利义务的分配和社会利益的分配,立法必须在多个利益主体之间找到一个结合点,努力寻求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尤其是处于同一矛盾中的另一方但是,如果立法过度扩大了劳动者权益,增加了企业责任,就会限制企业的就业自主权,难以实施优胜劣汰的柔性管理,影响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影响企业的发展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如果工人权益保护不到位,企业责任要求太少,就会影响劳动力供给,不利于形成高素质、健康的劳动力队伍,最终影响企业的利益因此,劳动合同立法应在公民的劳动权利和用人单位的企业责任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点,以确保和谐的劳动关系。目前,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国劳动就业中得到广泛实施。劳动合同法律化和法制化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确立了建立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最终目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0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法规1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法规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
    2023-04-22
    32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第82条关于双倍工资的解释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该条款的实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自聘用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在这个问题上,全国各地的司法实践并不统一。在有些地方,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充分必要的条件,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外;在某些地方,雇主的过错是适用的要素其次,从该条的字面意思来看,似乎只要从雇佣之日起一个多月内存在“未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状态,用人单位有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事实上,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应简单理解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状态。该法第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精神,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协商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拒绝签订,或者双方未就
    2023-05-07
    1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涉及的是哪方面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涉及的是哪方面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
    2023-04-13
    31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1年合法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劳动合同签1年合法吗劳动合同签1年合法,劳动合同期限是可以任意确定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但是如果已经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二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都愿意续签,或是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那么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是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在劳动者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单位还采取这种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明显是不合法的。二、劳动合同订立包含什么劳动合同订立包含以下内容:1.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4.劳动报酬;5.其他必须要具备的内容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
    2023-06-07
    91人看过
  • 解读劳动法中的n+1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仍不能从事经用人单位调整后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用人单位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的;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法达成协议变更的。n指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月工资支付,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月工资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指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指解除合同前上个月的工资。劳动法中无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工作10年以上,或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2023-07-05
    92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一条【立法目的】(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一条【立法目的】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解释】本条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的规定。工伤保险是一项建立较早的社会保险制度,德国的俾斯麦政府早在1884年就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新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在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中已有规定,1957年,卫生部制定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将职业病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1994年的《劳动法》,也明确规定要建立工伤保险制度。1996年,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到2002年上半年,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工伤保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为4350万,其中,国有企业2711万、集体企业670万、其他内资企业367万、外资企业328万,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有19
    2023-06-05
    246人看过
  • 新劳动法解释: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解释】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的事项。由于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具有哪些内容缺少必要的知识和经验,随意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合同的内容不规范、不完善,从而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因此本条规定了
    2023-06-05
    44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第82条司法解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82条司法解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二、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未签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赔双倍工资;2、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3、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的劳动关系的成立;4、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5、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三、签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
    2023-04-13
    166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解释】本条是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如何支付的规定。无效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它们大都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表明此类合同不符合国家的意志和立法的目的,所以,对此类合同国家就应当实行干预,使其不发生效力,而不管当事人是否主张合同的效力。2、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就是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法律既不保护无效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也不强制当事人履行无效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有其特殊性,是一种具有人身属性、重实际履行的合同,已经发生的人身从属关系
    2023-06-09
    99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九十八条【施行时间】
    第九十八条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施行时间的规定。法律的实施时间也就是法律的生效时间。法律的生效和法律公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的公布是指法律的制定机关将通过的法律向社会予以公告,让大家知道。法律的生效是法律开始施行,开始对社会行为具有约束力。一般法律通过后都会在当日公布。但法律从何时开始生效,是要根据法律的性质和实际需要来决定。通常有三种生效方式:第一种是法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第二种是法律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后才施行,法律中明确规定生效施行的具体日期,我国的法律多数采取这种方式;第三种是法律公布后先试行或者暂行,而后由制定机关加以修改补充,再通过为正式法律,公布施行,在试行或者暂行期间,也有约束力,如1982年通过的民事诉讼法(试行)。劳动合同法采取第二种方式。本条规定:“本法自20
    2023-06-09
    457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问题集(1)
    问题:新劳动法,关于企业要与员工签合同,但是员工不愿意签同时也不愿意办理离职手续,这种情况,做了什么规定?企业应该怎样做?回答:这是一个非常实践的问题,我们在实践的做法中往往会建议用人单位在第三人(可以是工会代表或者当地劳动所的工作人员)在场见证的情况下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仍然不签订,则按照其拒绝达成劳动合同关系处理。当然,前提是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只要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就可以辞职,企业留人的压力、用人的风险更大了,HR部门应该从哪些方面来应对呢?回答:由于法律的强性规定,劳动者要求辞职的权利收到扩大的保护。而对于劳动者这种提前30天的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因此,我们认为可能只能从公司文化和福利待遇,当然也包括人情(^_^)管理的模式来留人了,这一块不是我的专业,可能无法具体答复。而对于其他的风险,则需要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
    2023-06-09
    303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七十九条【对违法行为的举报】
    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解释】本条是关于组织或者个人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举报的规定。举报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有关单位申诉、控告或者检举违法行为的行为。举报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举报为专门机关监督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和有用的线索。举报既方便了组织和个人行使监督权利,又方便了专
    2023-06-09
    490人看过
  • 对《保险法》第30条的目的解释和限缩解释
    樊启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摘要:武汉。最后,某些被告知的投保人可以得到他们没有预期的保险保障,因为一般的投保人是会预期该保险保障的产因此,正如美国著名保险学者所描述的“满足合理期待说”在一定程度是“法庭判决的保险”。12
    2022-04-03
    451人看过
  • 破产法第十九条的立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释义如下: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得以执行的制度。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认为必要时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企业破产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第8条和第11条规定,提出申请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第48条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1]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2023-07-05
    6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交通法第98条第1款指的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98条第1款内容如下: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劳动合同法1是什么?你们可以哦解释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4
      1赔偿,是指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除了正常支付经济补偿金后,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
    • 刑法347条司法解释[1]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
    • n+1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13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
    • 法院解释(1-10)第42条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1
      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买受人主张属于试用买卖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二)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三)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四)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