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有的纪检监察法规有哪些?
现有的纪检监察法规大致如下:
1、《纪检监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2、《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
3、《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纪委监察部保密委员会、纪委监察部信息中心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保密工作的通知》
4、《监察部、财政部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6、《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禁止对普通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通知》
7、《国家土地管理局、监察部关于严肃查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越权批地、违法占地建私房的通知》
8、《纪委、外交部、监察部关于对跨地区跨部门团组加强管理、监督和检查坚决制止公款出国旅游的通知》
二、纪检监察的办案程序
办案程序具体如下:
(一)、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
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整个查办案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二)、立案检查
立案是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其管理权限对纪检监察对象的有关违纪问题经过初步调查核实后,认为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决定进行深入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的一种程序性活动。
(三)、调查核实
案件调查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的中心环节,它是进行初核、立案后的一道关键工序,事关整个案件调查成败,在这期间需要对初查认定的问题充实完善证据,同时要对涉及的其他问题以及有关责任人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调查过程中,要查清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条件;违纪行为的发展过程及情节;违纪手段;涉及的人和事以及有关问题的状况;造成的后果。
(四)、移送审理
1、移送审理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立案调查已经终结;
(2)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3)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
2、移送审理的材料和手续。
(1)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
(2)立案依据,包括检举材料、领导批示、立案呈批报告;
(3)调查报告和承办纪检室(纪检组、纪委)的意见;
(4)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和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5)全部证据材料(含有错证据和无错证据)。现在都是调查和审理分卷,我们将调查卷装订编好页码后交给审理室。承办人与接受人办好移送手续。
对立案调查后发现失实的,还需要批准机关销案。在确定销案后,要考虑到调查工作已给被调查人造成一定影响,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在现有的纪检监察法规之中,规定了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享有的职权,这些职权包括对集团公司的重大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在市局纪检组长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等。监察机关等的工作人员,都需要遵守现行监察法规的规定。
-
纪检监察约谈规定
206人看过
-
纪检委和纪检监察局在履行监督责任中的作用有哪些不同?
440人看过
-
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措施有哪些?
113人看过
-
纪检监察立案标准及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200人看过
-
纪检监察法规条款全面解读
104人看过
-
纪检监察部有行政监督责任吗
418人看过
-
-
纪检监察工作原则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5(1)监督权相对独立的原则。监督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监察机关可以拒绝任何没有法律依据的干涉。其次,监督机关是行政系统中专门执行监督职能的机关,其独立性决定。其他行政机关是其监督、监督、举报和诫勉活动的对象,无权干涉其活动。虽然各种社会团体和个人监督监督机关的工作,但监督的目的是使监督工作更好地独立行使监督权,这与干涉监督机关的工作是两回事。第三,监察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一部分,当然要接受
-
检察院纪检监察调查起诉撤案的条文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4检察机关监督撤案的法律规定是: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的决定。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
纪检监察法规必须熟知的包括了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监察机关在调查处理政纪案件中相互协作配合的规定》《监察机关实行回避制度暂行办法》《监察机关没收
-
退赃对纪检监察有用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05有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对于赃物、赔偿、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赃物、赔偿行为可以弥补损害结果、赃物、赔偿金额和主动性,可以减少30个基准刑罚%其中,应严格掌握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保障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