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望梅止渴,预期管理
北京推出了“共有产权房”,与上海的“纯租赁房”、广州的“租购同权”,从本质上讲,都是一种预期管理。用可望不可即的、只属于极少数热的福利,吊住大多数人的胃口。让你舍不得、忘不掉、离不开、等不到,被牢牢的拴在绳上。
“共有产权房”让无数刚需看到了住房的希望,尤其是受困于户籍的“新北京人”。与自住房相比,“共有产权房”的最核心的改变在于:
(1)产权共有、购买门槛降低。“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
(2)区级主导,户籍门槛放宽:“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乍一看很美,但想想自住房现在的中签率,更美好、也更遥远了。需求是无限的,资源却是稀缺的,尤其是核心城市的核心资源,比如住房、教育、医疗等。无论政府出台了什么样的政策,将核心资源的准入门槛降低了多少,最终能享受核心资源的,都是那1%的人。
望梅止渴。这正是政府的高明之处,用一个几乎尝不到的饼,将民众的期许拴的牢牢地。预期管理才是最精明的管理,一本万利。
二、稀缺是绝对的
比如学区房。从纸面上看,即便是北京十几万一平的天价学区,也没有剥夺租房者上学的权利。北京很多小学的招商简章上都注明了,申请入学的条件为“学校服务区片区内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但即便法律保障了租赁房同样拥有就近入学的权利,但学校实际招生时,你仅能排在最后一个顺位。根据户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落户年限、是否为实际居住地等,学校将申请人划分为多个顺位等次。排在最后的集体户籍、租房家庭等,只能奢望优先顺位空余出的捡漏机会,可能性微乎其微。
比如自住房。即便是北京户籍,也会根据户籍所在区、工作所在区、拥有住房情况等,划分为多个顺位。面对有限的住房供应,仅仅是第一轮顺位就抢破了头、中签率不足百分之一,更别说那些不是第一顺位的申请人了。
2017年的自住房改革,不仅面对北京户籍开放,对于没有户籍的“新北京人”一样开放。在我看来,这其中的政策意义远大于现实意义。无论对于政府、还是对于申请人而言,不足1%的申购命中率,即便再降低到0.5%,也不会感受到有什么不同。但多出来那一点点的“新北京人”份额,却足够政府工作报告大书特书、更会让几百万的非京籍家庭欢欣雀跃了。核心的资源,只会更加稀缺。
三、居住权≠所有权
所有权从来都不应该是保障的重点。具体案例可参加饱受诟病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最终沦为了特权阶级掠夺公共利益的幌子。
古人云“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重点是庇护的“庇”,而非资助的“资”。当大多数人还没有享受到更好的居住条件时,提前让一小部分先成为有产阶级,似乎不是那么的公平。
共有产权的逻辑,本质上是继承了经济适用房,即用公共资源去补贴极少数购房人。政策初衷当然是好的,帮助更多的家庭、以更低的成本实现购房梦。但问题是公共资源取之于民、理应用之于民,在大多数家庭的住房需求还未充分满足的情况下,理应将补贴的重点放在房屋居住权、而非房屋所有权上。
答案是:共有产权的政策初衷,并非保障性,而是福利性,政府定向给少数人群的福利和补贴。
四、人才争夺战
从全市统一摇号,到由各区自行制定摇号政策。实际上赋予了各区政府相机行事的灵活空间,海淀区就曾有某个自住房项目,摇号的第一顺位定向为某军工央企的员工,今后这种案例只会变得更多。
这样的政策变化,本质是政府的资源补贴原则,从公平转向了效率,从均等转向了倾斜,从普世转向了定向。北上广深等一线核心城市之间的竞争,从宏观上看,竞争的是产业,从微观上看,竞争的是人才。
未来的自住房、共有产权房、纯租赁房、甚至租购同权,能够惠及到的并非平民大众,而是政府所希望引进的高端人才;资源分配的方式,也从绝对公平、但靠天吃饭的公开摇号,变成了各种打着摇号的名义、但最终全都落到第一顺位的定向输送。
中国人讲究的是绝对公平,不患寡而患不均。不过政府已经想的很清楚了,既然资源是如此的有限,既然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那就索性集中满足少量最能带来经济价值的高端人才,用有限的投入、换来最高效的产出。
五、棋子与弃子
水库论坛一篇文章说,经济学的本质是取舍。在我的理解看来,取舍即是资源的配置,需求(严谨地说是“需要”)是无穷无尽的,但资源却是稀缺的。在无形之手的调解下,价格成为衡量价值的标准;在有形之手的管理下,资格成为平衡供需的手段。
我们正在创造一种新的经济体制:管理经济。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住房、教育、医疗等核心的资源,既不是有钱人的专属,更不是万千草民的福利,而是有资格、有资源人士的特权。
通过“预期管理+定向补贴”的政策组合拳,政府既有充足的底气去安抚底层群众的不满,又能巧妙的实现高端人才的引进。虽然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底层群众最需要政府的倾斜补贴,但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又是最弱势的一个群体,官僚阶层更需要获得能发声、能带来政绩的阶层支持,自古至今、从未有变。
借用《军师联盟》的一句台词,我们生而为棋子,没有资格执棋,唯能选择成为黑子或白子。其实这句话没有说的是,一盘棋局就这么大,更多的人,连进入棋局的资格都没有。愿我们能成为被“取”,而非被“舍”的那一方。
-
财产权的逻辑
159人看过
-
行政许可概念的逻辑结构
106人看过
-
环境公益诉讼的环保逻辑与法律逻辑
204人看过
-
税法逻辑结构
132人看过
-
逻辑证明的构成
470人看过
-
耕地保护与粮补政策:内在逻辑与实际效果
356人看过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
购房合同的逻辑错误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8购房合同逻辑错误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那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例如,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却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购房合同逻辑错误是什么呢,错误就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
-
江苏淮安共有产权房的最新政策是什么?共有产权房的最新政策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8江苏淮安共有产权房的最新政策如下: 6万多元就可买两室一厅,在江苏淮安,这并非天方夜谭。只不过在房产证上,拥有产权的不仅是老百姓个人,同时还有当地政府。 今年3月,这种个人与政府“共有产权”的住房保障新体系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高度肯定。 与经济适用房丑闻不断并受到社会普遍质疑不同,共有产权的“淮安模式”被官方认为是当前住房保障的有益创新,也赢得舆论普遍好感。江苏省住建厅党组书记江里程表示,江苏将
-
法律逻辑指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19法律逻辑指的含义如下:1、第一阶段主要是建立以传统逻辑或一阶逻辑内容为框架的法律逻辑体系,并将这些理论广泛地运用于法律思维领域之中;2、第二阶段主要是从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扩展到了法律发现或获取问题的研究;3、第三阶段主要是对事实发现、法律获取、诉讼主张与裁决证成的规律、规则与方法进行系统的研究,逐渐地建立以事实推理、法律推理、判决推理与法律论证理论为主要内容的不同于传统逻辑与一阶逻辑框架的法律逻辑
-
-
购房合同逻辑错误该怎么办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8购房合同逻辑错误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那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例如,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却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购房合同逻辑错误是什么呢,错误就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