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对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的规定有哪些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物业费的组成部分有什么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三、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
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第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
什么是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
67人看过
-
民法典制定业主对共有物权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
131人看过
-
民法典的业主的相关义务及责任有哪些规定
318人看过
-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法院支持吗
450人看过
-
民法典的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规定
150人看过
-
民法典对物业服务人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吗
215人看过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民法典对于业主的定义怎么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23律师解答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一般是买房的人,即小区的住户,物业是为小区住户服务的,因此称住户为业主。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物业管理法对业主的权利义务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1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
-
小区物业对业主的支配权一般规定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51、小区业主对其选购物业管理的特有一部分具有排他的使用权;但对一共有一部分并不单独具有使用权,只是和别的全体人员小区业主一起一同具有,而且这一使用权的尺寸,还和其选购物业管理占全部物业管理中的产权年限市场份额相关,这类支配权就是一共有一部分的持份权; 2、小区业主也有权利参加小区业主权益的机构———业主委员会,这类支配权称之为小区业主机构的组员权。
-
物业费交房后业主对原装修业主有没有支付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1交房后未装修的,业主应缴纳物业费。只要房子已经交给业主,业主就需要缴纳物业费,无论是否入住。 业主以未入住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的,物业可以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业主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物业服务公司有权拒绝业主支付物业费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4不可以。 1、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2、只要物业服务合同是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依法通过的决议签订,即对所有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不得以未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进行抗辩。 3、只要物业服务企业依照约定提供了相应服务,其便已经尽到了合同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 风险提示:物业管理企业在平时的物业管理服务中,要真正以业主为关注焦点,提高业主满足率,在保证自身权益的前提下,最大化地满足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