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债权审核认定指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21:00:55 131 人看过

申报的程序与审核: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一、债权通知书什么意思?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二、债权申报的类型和期限

(一)、破产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

(二)、破产债权申报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申报相关文章
  • 破产案件中对税收债权的审查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将税收债权列为了第二顺位的清偿顺序,但对税收债权是否需要申报没有明确的规定。税收债权是否需要申报实务中,对于税收债权是否需要申报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破产企业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税收债权不必申报,而对于作为第一清偿顺序的劳动债权则明确规定了不必申报,因此,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必申报的情况下,税收债权与其他债权一样也应该进行申报,并适用企业破产法有关债权申报的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税收债权具有特殊性,依法纳税是企业对国家应尽的强制性义务,此种债权具有公共性、强制性,企业应当按时缴纳,不得拖欠,只有在法定理由时才可以减、免、缓缴,因此,税收债权不应适用有关企业破产法有关债权申报的规定,作为管理人应主动对税收债权进行调查、审查。对于上述两种观点,其从不同的角度对税收债权是否需要申报进行了解释,应该说都存在一定的道理。考虑到税收债权的特殊性,对其的处
    2023-06-14
    181人看过
  • 试论破产案件中或然债权的理解与认定
    破产债权既可以是现实债权,也可以是或然债权。所谓或然债权是指在发生上不确定的债权,也即债权是否发生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债务人承担的仅是一种债务的可能性,需待条件成熟,债务人才成为现实负债人。1最典型的或然债权就是保证债权,在保证法律关系中,债务人是现实负债人,担保人则是或有负债人。或然债权还包括附条件的债权,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担保债权的规定不是十分明确,本文拟对整个或然债权的理解与认定进行论述。一、对担保债权的理解和认定(一)关于《若干规定》第55条第1款第(10)项规定的不同理解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规定,债权人得知保证人(债务人)破产的情事后,享有是否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的选择权。按照这一规定,当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申报。而《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2023-06-05
    143人看过
  • 如何进行破产债权申报与审核
    进行破产债权的申报由债权人向法院申报,破产债权的审核主要有以下内容:1、破产债权申报的期限;2、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3、破产债权的形成依据;4、破产债权的计算;等等。一、甲方破产欠工程款怎么办可以通过申报破产债权的方式来争取维护权利。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二、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有何区别?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1、概念不同,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2、适用范围不
    2023-04-04
    98人看过
  • 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破产费用预案审核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0]128号)。3、研究辽宁部分有色金属和煤炭企业关闭破产有关问题的纪要(国阅[1999]33号)。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0]11号)。5、全国辽宁省专员办业务一处岗位责任人:李维勤联系电话:0931-8478223
    2023-06-06
    496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认定是否需要法院审判?
    以下债权属于破产债权:1、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2、放弃有财产担保的优先受偿权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害的部分;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金额超过担保价款,未清偿部分;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被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被列为破产债权。代位诉讼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依照这一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
    2023-07-07
    89人看过
  • 破产审查案件和破产案件的差异
    破产案件受理的条件形式审查。判定破产申请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形式条件的工作程序,称为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申请人是否具备破产申请资格(即是否为债权人或债务人);(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本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4)债务人是否属于破产法适用范围内的民事主体。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破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要更正、补充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按期更正、补充材料的,人民法院自收到更正补充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未按期更正、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破产审查案件是什么含义破产审查案件是指审查一下申请破产的企业是否具有破产资格。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在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申请而已受理为准。因此,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三种破产程序均
    2023-07-08
    397人看过
  • 破产案件审理中破产债权清收、财产变现问题有哪些
    (一)破产债权清收难破产企业债权作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作为破产财产一并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对破产企业债权的追索比较困难,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原因有三:是大部分债权形成时间久远,企业追偿债权的意识不强,导致大部分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企业管理上存在疏漏,有的因保管不善丢失了主要证据,而有些债权仅是挂帐,无书面证据、有的甚至涉嫌原业务员贪污、挪用,难以追回;二,是破产企业的债权对象分布广,有的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有的“下落不明”,有的债务人知道企业破产后都有一种赖帐心理,这些都使得破产企业追索债权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且往往得不偿失,使得破产企业的债权名存实亡。三,是破产企业的债务人也属于亏损企业,如果向企业追索债权,则可能会导致该企业破产,造成企业破产的恶性循环,不利于社会稳定。大部分破产案件债权的清收率很低。对此我们的一般做法是,要求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及时送达《偿还
    2023-04-28
    174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破产债权确认之诉是指哪些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是指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审核记载的债权有异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破产债权确认之诉的管辖法院是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一、超过债权申报期限还能申报吗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二、申报债权以后能不能再起诉申报债权以后能再起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利害关系人如果对破产有争议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2023-03-19
    139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申报与审核情况的介绍
    破产债权的申报与审核也是破产清算中的重要部分,也可称之为破产债权的清理,由于破产债权主要是法律问题,故律师在这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一)破产债权的申报该项工作主要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报,清算组的工作不多。(二)破产债权的审核清算组在破产债权的清理中主要的工作是对其进行审核主要有:1、破产债权申报的期限。2、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3、破产债权的形成依据。4、破产债权的计算。5、对破产债权的重复申报的审核。6、编制破产债权申报一览表。还有对担保债权的审核,全部审核完毕后,一般出具破产债权审核报告和破产债权确认报告。
    2023-06-04
    76人看过
  • 债权人怎么办理破产案件
    如果债务人被栽定破产,那么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诉讼继续进行,在诉讼过程中,法院的判决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冲突。一、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吗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租赁物属于出租人所有,不属于承租人的财产,因此不属于破产财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集体企业申请破产条件集体企业申请破产条件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由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受到严格限制。国发[1994]909号文指出,试点城市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
    2023-06-23
    371人看过
  • 破产确定债权债务是否要审理
    一、破产确定债权债务是否要审理1、如果要确定破产的债权债务,需要经法院审理。法院在立案后会审理破产案件,确定破产人的财产范围和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确定债权人申报的财产是否属于破产企业需偿还的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二、破产债权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1、这包括认定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破
    2023-06-17
    459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审查确认权不宜赋予债权人会议
    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债权人会议享有三大职权: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2、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3、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笔者认为,将债权的审查确认权赋予债权人会议来行使,似乎是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交由另一主体,在立法上不无探讨之余地。首先,从理论基础上看,破产债权由债权人会议行使审查权和确认权违背程序逻辑。因债权人会议就债权是否存在、金额多少及性质归属一经作出有效决议,对全体债权人自然产生约束力。而且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七日内,若无其他债权人就此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则任何债权人均丧失复议权,因此,债权人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债权的决议,遂取得了不可推翻的法律效力。由此所形成的局面则是诉中之诉的复杂态势。在此诉讼格局中,债权人会议无疑处于裁判者地位。债权人会议行使司法权,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而且与其程序地位中的内在规律相悖,背离了任何人均
    2023-04-23
    315人看过
  • 破产案件审理法院
    确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必须先确定债务人的住所地。对于“住所地”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营业地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办事机构所在地通常是指企业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破产重组算破产吗破产重整并不是简单的破产,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
    2023-07-18
    290人看过
  • 别除权与破产债权指什么
    别除权是指在一个企业破产之前的破产清算中用之前有规定抵押的东西进行抵押的权利;而破产债权是指在企业破产之后的债务问提方便的权利,两者在时间和界定上有很大的区别但两者是存在包含关系的,两者也不存在相互的联系。别除权的产生是由于在破产宣告前,别除权人在破产债务人的财产上已设定担保物权,所以别除权就只能对被特定的财产行使。一、企业破产重组后债务会打折吗企业破产重组后债务是不会打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在宣告破产后,债权人依法从清算财产中得到赔偿。破产重整并不是破产,而破产清算才是我们通俗意义上的破产。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
    2023-04-05
    34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 更多>

    #债权申报
    相关咨询
    • 破产债权的审核认定实务,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2
      律师解答 破产债权的审核认定实务是: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包括无担保债权、放弃优先债权、担保差额债权、代保债权、索赔债权。
    • 破产债权如何申报与审核?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19
      破产债权申报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破产债权申报的审核应当由破产管理人进行审核,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没有财产担保,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据。
    • 破产债权确认属于财产案件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6
      是属于财产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债权确认诉讼属于独立于破产案件的财产争议诉讼案件,故依法应缴纳诉讼费用。 所谓破产债权确认诉讼,是指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审核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以实体判决的形式审查确认有争议的债权。由于各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立法技术的差异,对债权确认诉讼的概念、称谓
    • 怎么进行破产债权申报与审核?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4
      进行破产债权的申报由债权人向法院申报,破产债权的审核主要有以下内容: 1、破产债权申报的期限; 2、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 3、破产债权的形成依据; 4、破产债权的计算;等等。
    • 合同审核指引合作协议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06
      框架协议或者战略合作协议之类的合同,一般内容应较为概括,明确双方合作意愿、合作机制等,无实质权利义务条款和违约责任。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设置一些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应注意审查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