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原告的地点和身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0:31:05 499 人看过

应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到原告自己的住所地起诉;双方都不在住所地,且离开超过一年的,到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起诉离婚的原告有什么限制条件

起诉离婚的原告具有如下的限制条件:若女方处于怀孕期间,或者终止妊娠不满半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还有就是前一次起诉被驳回后,没有新的特殊法定情况,同一原告,不能在半年内二次起诉,必须要等第一次判决生效满6个月后,才可以再次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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