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性障碍应尽快消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0:56:27 107 人看过

初见我国信访系统第一位全国人大代表魏旋君,她的和善、感性、健谈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身为江西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局长的她得知记者想就维护农民工权益问题采访她时,显得很乐意:农民工是弱势群体,真的很想为他们说话。在轻松的气氛中,对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有过深入研究的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我国现阶段有1.3亿农民工,他们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类特殊群体。由于我国现有国情的限制,涉及农民工权益的相关体制、机制仍不完善。请谈一下如何从根本上保护他们的权益?

魏旋君:具体来说,应当设立专项基金对没有生活来源的农民工进行经济援助;设立农民工的就业保障金制度、失业保险金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监控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

记者:现阶段我国已经出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一系列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要想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还应当完善哪些法律制度?

魏旋君:在国家层面,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保制度、基本医疗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并使相应的法律法规具体化、条文化,增强操作性,加强立法、执法的各个环节,使农民工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依法予以保护。除加强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外,应加快针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立法工作,从源头上做到有法可依。

记者:我们了解到,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有很多待遇水平都远远低于城镇职工,这一现象如何得到解决?

魏旋君:从根本上讲,应当尽快消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制度性障碍。应简化农民进城就业的手续,取消专为农民工设置的登记项目,实行暂住证一证管理。培育和规范劳动力市场中介,提供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和权益保障,降低农民工就业成本。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相关岗位劳动定额的行业参考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延长工时和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农民工和其他职工要实行同工同酬。

记者:据了解,农民工因长期在外务工,其土地承包权益也经常受到侵害,应当如何改变这一现象?

魏旋君:应当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市场化的农村土地有偿流转制度,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土地不仅是农民的生产资料,也是他们的生活保障。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纠正违法收回农民工承包地的行为。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能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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