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筹备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意见汕头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2002年10月31日,省人民政府以第79号令发布了《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定》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建立和完善有形土地市场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定,是加强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制度创新。《规定》的颁布实施,确立了有形土地市场的法律地位,对加强我市的土地管理,保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减少国有和集体土地资产的流失,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定》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上来,要把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规定》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来要求,高标准建设好我市的有形土地交易市场,杜绝一切隐形交易和非公开市场交易的行为。
二、切实加强对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监管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将五类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全部纳入土地交易机构公开交易,即:
(1)商业、旅游、娱乐、写字楼、宾馆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含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进行合营合作建房);
(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4)为实现抵押权而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5)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凡属上述应当进入而没有进入土地交易机构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规划与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予办理产权变更或他项权利登记手续。对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属于《规定》明确应当进入土地交易机构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且申请人没有提出公开交易要求的,土地交易机构必须为其办理交易手续,代收代缴有关税费,出具土地使用权交易证明书。对非法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炒买炒卖土地使用权或变相炒买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土地交易机构,加强土地交易机构的管理,规范土地交易的运作
各地要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尽快依法建立完善土地交易机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切实履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机构的职责,做好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服务工作;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要尽快成立土地交易机构,在此机构成立运作前,由其原土地房产交易管理机构行使《规定》赋予土地交易机构的职能。各地监察和规划与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土地交易机构的管理,规范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要加强土地交易机构的制度建设,督促和帮助土地交易机构制定和完善工作规程、服务承诺、交易规则、交易须知和程序等各项工作制度。土地交易机构必须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收费标准、办事时限等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重视抓好土地交易机构的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把土地交易机构的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作为确保有形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要不断完善土地交易机构内部制约机制,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防止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护土地使用权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同时,其他机构也不得利用土地交易机构拍卖土地使用权而收取佣金。
五、结合地方实际,尽快进行立法配套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我市立法计划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尽快提出《汕头经济特区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草拟稿,按立法程序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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