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0:43:19 177 人看过

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约定,比如约定月工资数额、岗位、劳动合同期限等。但并不能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进行约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否则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提前约定合同解除条件。

一、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农民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告知农民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与农民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与农民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农民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二、退休后要遵守竞业限制吗

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的,退休后要遵守协议的约定,但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退休人员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仍有再就业的能力,亦仍存在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的可能,竞业限制协议的履行客观上也是必要的。

竞业限制的注意事项是: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在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协议离职赔偿金根据什么发放

协议离职赔偿金需要根据被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来发放。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常识】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一是劳动者对劳动关系的消灭主观上无法定过错。如果因可归责于劳动者主观过错的原因而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例如辞职),劳动者本应对合同解除所可能带来的对自己生活不利后果负责。因此,劳动者对合同解除主观上无过错作为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之一是世界各国法律的普遍规定,我国也不例外。一般而言,劳动者辞职和劳动者因出现用人单位有权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而被辞退的,其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该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该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
    2023-06-10
    283人看过
  • 有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如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
    公司有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经证明不符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公布的聘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按照用人单位或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023-05-07
    168人看过
  • 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一、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书面通知“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指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2、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二、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怎么办因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
    2023-04-18
    97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劳动合同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
    2023-08-04
    144人看过
  • 无法提供约定劳动条件解除合同
    案由申诉人:黄某等四人,某市政工程公司临时工。被诉人:某市政工程公司。1995年5月17日,某市政工程公司以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为由,提前终止黄某等四名临时工的劳动合同,黄某等人不服,于1995年5月18日申请仲裁。调查过程黄某等四人于1995年1月5日被招为某市政工程公司临时工,双方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一、招用乙方(黄某等人)担任汽车司机,甲方(某市政工程公司)保证提供车辆,每人每月工资五百元;二、乙方每人预交一千元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不退保证金,反之则如数退还:三、如甲方违约,则补发乙方三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在履行合同中,甲方系租用外单位车辆。因甲方逾期不交租金,对方收回车辆,造成乙方无车可开。甲方便提出将乙方改为泥瓦工。乙方不同意,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以便另找单位好发挥个人专长。甲方不同意,决定从3月10日起停止乙方工作,停发工资,待甲方找到车辆后再
    2023-06-09
    239人看过
  • 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可约定合同附解除条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怎么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023-07-06
    182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哪条规定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哪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的内容是:1、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点应当是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每满1个月支付二倍工资;2、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点应当是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满1年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11个月;3、当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点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二、什么是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结束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于企业劳动合同的解除,多数国家都有自己的立法规定,并有各自严格的限制条件和程序。三、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1)一般情况下,劳动
    2023-06-19
    439人看过
  •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案由申诉人:杨某,女,24岁,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合同制工人。被诉人:某化妆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男,40岁,某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申诉人杨某因被诉人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其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被诉人以杨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杨某补偿经济损失并作废杨某档案。杨某不服,认为被诉人侵犯其合法权益,于1995年8月10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诉人支付应得工资,并将其档案移交其新工作单位。调查过程杨某1992年2月被某化妆品有限公司招收为合同制工人,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五年。入厂后,杨某被分配到化妆品有限公司在某百货大楼租赁的柜台当营业员,销售本公司经销的各类化妆品。申诉人与被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杨某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为120元,试用期满后公司每月发基本工资120元,并将个人收人与效益挂钩,即与杨某柜台销售额挂钩.销售额的3%归杨某。第一年杨某
    2023-06-09
    247人看过
  • 以解约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咨询案例】张女士是某广告设计公司的总经理。2013年5月公司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书,聘请李某为公司设计师。2015年9月,公司搬迁新址至重庆财富中心。李某因嫌上班地点远离自己居住地,遂向公司提出辞职。同月,公司与其签订解约合同书。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即为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同时约定,李某辞职6个月内不得在类似岗位工作或泄露公司设计秘密的竞业禁止条款。10月份,李某便在另一家广告设计公司担任设计师。请问,解约合同书中的竞业禁止条款有效吗?我们公司可以起诉李某违约吗?【法律解答】张女士所述情形属于典型的以解约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根据张女士所述,双方原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因为新成立的解约合同书而解除。合同解除后,李某是否受相关合同约束呢?根据解约合同书关于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李某应当遵守。理由是根据合同法规定,解约合同书实际上又是成立了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其相关约定自然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时根据《
    2023-06-09
    262人看过
  • 单位在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下,该怎样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在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下,如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是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并不等于终身合同。在出现《劳动法》第24、25、26、27条的情形时,也可以依法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023-04-21
    28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哪一条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哪一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结束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于企业劳动合同的解除,多数国家都有自己的立法规定,并有各自严格的限制条件和程序。(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内的;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什么?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
    2023-04-13
    11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该如何行使
    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的行使是主要存在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和行使特别解除权两种情况。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二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企业未成立工会该怎么解除合同企业未成立工会解除合同的方式如下:1、企业未成立工会可以依法解除合同;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企业应当成立工会,但未成立工会不影响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合同需要走的流程为:1、协议解除,一般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2、行使解除权,通知对方,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二、单方面解约的后果是什么用人单位单方面解约,要分析解约是否合法,如果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则没有经济赔偿金的;如果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经济
    2023-06-26
    7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条款解除要约吗
    劳动合同解除适用要约,向单位要约,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一、怎样来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如下: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另一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2、要约邀请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要约是指他人与自己签订合同的意思,是法律行为;3、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邀请人撤回邀请时,只要不给善意对方造成信任利益损失,邀请人不承担法律责任;要约发生后,应对要约人和受约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要约人违反有效要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什么是要约的构成要件要约有四个要素:(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发出要约的目的是签订合同,要约人必须让接受要约的对方知道是谁发出要约才能做出承诺。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并具体化。(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对方发出。合同是由于对方对要约的承诺而成立的,因此要约不能向希望
    2023-03-02
    194人看过
  •  当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主要介绍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遵守《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无需用人单位批准立即离开,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和办理离职手续等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提交书面离职申请,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即可离职。因此,劳动者可以直接提交辞职信就离开,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和招聘费用。1.用人单位未遵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无需用人单位的批准即可立即离开,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和办理离职手续等事项;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提交书面离职申请,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即可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
    2023-09-02
    365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解除的内容有哪些,如何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0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
    • 无需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在劳动合同中有法律效力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6
      可以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有。
    •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8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
    • 劳动合同中未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如何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1
      1、关于你列举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务院已于2008年年1月15日废止了。所以不再适用。 2、关于旷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约定由企业制度来确定,一般企业或设定在1-3天。所以你得查阅该企业的规章制度,若没有的或未经你确认过的规定,法律上可以视作无效约定。 3、旷工扣款原则上只扣缺勤当日工资,而非整月份的劳动所得。为此你可以获得7月份内实际劳动日的薪资。 综合以上情况,建议你向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提
    • 劳动合同在哪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28
      1、劳动关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