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拆迁具有强制性吗
大家都知道,在进行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不能强行去做。
我们应该遵守先给补偿、再让人家搬家这样的原则,并且要严格依照土地原来的使用性质来及时付清所有的赔偿款,千万别用什么暴力手段或者威胁之类的非法途径来逼迫被征收者搬走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被征地后被拆迁房子如何分配
1、讲讲怎么分房子吧:按照法律法规,房子被拆了之后,你有两种选择——拿钱或者换房。
2、如果你觉得换房更合适呢,那么市政府和县政府就要给你提供用来换的新房子啦,同时还要帮你算清楚,原来的房子值多少钱,新的房子又值多少钱,然后把这两者之间的差价给结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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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子属于强制性拆迁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2房屋拆迁不具有强制性,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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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强制拆迁,什么是强制性拆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6-12强制拆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而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将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予以拆除的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强制拆迁是一种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该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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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拆迁遇到强制性拆迁要怎么办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6遭遇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可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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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征地拆迁处罚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1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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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拆迁具体是什么内容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7房屋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法院作出决定→实施(1)行政强迁,由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实施;根据拆迁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在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同时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进行补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