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填报税源监控表。公司和股权转让需要依法缴税。股权转让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但在实践中,由于交易方式不同(比如现金收购、股权交换),或者涉及所在行业的特殊性质,也可能涉及其他税种,例如房地产业可能会涉及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
实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国税发[200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重点企业税源的变化情况、客观真实地了解国民经济运行态势,为组织税收收入提供直接的数据参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工作,相应地建立起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
1999年11月和12月,总局在四川省和广东省分别对国税局和地税局就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布置和数据库软件培训,为了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办法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此项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级税务机关领导要给以高度重视。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是掌握经济税源变动情况的有效途径,是组织税收收入的基础性工作,可以为分析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内在关系提供客观的依据。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要充分重视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工作,加强领导和督促,势力把此项工作贯彻到基层。
二、配置专人专机。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是一项对计算机技术掌握、税收业务水平和责任心要求很高的工作。各地对此项工作务必要调配业务技术骨干专人负责。为了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袭,省、地(市)一级税务部门应配置专用微机,并预装计算机病毒防火墙。
三、制定有效措施。各地应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办法提出的工作要求,制定出落实此项工作的有效措施,确保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数据的数量质量和及时上报。特别要建立税务部门与重点企业的联系制度,确保企业数据真实可靠。各省级局年终应对下属各级局的重点税源监控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考评,督促各级税务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四、认真做好数据的应用分析。重点税源监控是为组织税收收入和强化税收征管服务的。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重点税源监控提供的数据,按月分季作好税源分析和汇报工作,彻底搞清税源变化的原因,为税收收入的增收和清欠服务。
五、2000年协同时上报1999年和2000年两个年度的月份报表,以便进行同期比较分析。以后年度只上报当年各月的数据,于每月25日前上报前一月的数据。
附件: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税源监控是通过建立税源数据库从而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源税收情况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税源监控工作对于加强组织税收收入,促进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工作十五规划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确定重点税源企业的基本原则。重点税源企业的确定,分别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为对象,以企业上年实际税收完成情况为依据,逐级确定重点税源户标准和名单。
第三条重点税源企业的确定标准。纳入国家税务总局管理的重点税源企业是以各地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收入为标准,即以1999年增值税和消费税年入库税款2000万元以上,营业税年入库税款500万以上的作为重点税源企业。省以下各级重点税源企业的划分标准可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要求达到流转税收入的60%以上,同时兼顾行业分布,重点监控工业满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和社会服务业。重点税源企业一经确定,原则上年度内不做调整,新产生的重点税源企业应在次年的数据库调整中加入,但不得删除低于建库标准的原有重点税源企业。原有的重点税源企业,其年度实缴税额在连续三年不满足建库标准的50%时,可以删除。删除的企业名单和代码应上报上一级税务局备案。
策四条重点税源数据库的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以纳税人为对象,以全国税收系统统一的计算机大系统为依托,应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软件、统一的税务登记编码(编码规定附后)、统一的指标体系建立重点税源数据库。
国税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对象,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主要税种,建立重点税源数据库;地税局以营业税纳税人为对象建库,着重对营业税税源的管理,同时结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两个数据库的资料,实现对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主要税种税源的管理。
重点税源数据库是税务系统内部的共享数据库,由各级税务机关计划统计部门统一管理。为避免重复劳动和增加企业负担,各税收业务部门不再单独另外建立类似的数据库。
第五条重点税源数据库实行总局、省级局、地(市)级局和县级局四级管理模式,由下而上,层层负责。
第六条重点税源数据库的报表和指标体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数据库和营业税纳税人数据库数据来自重点税源企业月报表,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表(附件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表(附件4),营业税纳税人企业表(附件5)和营业税纳税人项目表(附件6)。其上报指标的设置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由少而多,逐步完善。
第七条重点税源数据库报表的数据来源。以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纳税申报附列表的数据为基础填报,具体填报口径见填表说明(附后)。数据指标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总局规定的数据指标的基础上自行增设附列报表或指标。
第八条重点税源数据库数据上报方式。重点税源企业月报表由企业填报,一式两份,分别送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若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没有涉及国税收入的,可不报国税局),据以产生基础数据库,然后按统一的规定格式,通过税务系统广域网逐级上报上一级税务机关数据库。
重点税源数据库的数据实行月报制度。上报总局的时间为月后25日之前(节假日顺延)。
第九条重点税源数据库的应用范围和使用权限。重点税源数据库的数据属机密级,只限于税务机关内部使用,主要服务于税收收入的分析和预测、税收政策分析、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对外提供和引用。因泄密而产生的后果,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各级税务机关应按月对重点税源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分析,反映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税源和税收变化情况,编写月份和季度分析报告。省级税务局按季向总局计划统计司报送季度分析报告。对税源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企业,应上报总局专题调查报告。
第十一条重点税源监控工作职责。重点税源监控工作要设置专职岗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向企业催报数据、重点税源数据库的日常管理维护、及时向上一级税务局上报数据、编写数据的应用分析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重点税源户开展调查研究,了解重点税源户的生产经营情况。
第十二条考核与奖惩。对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依据是日常基础工作记录和抽查结果,内容包括重点税源监控数据以及分析报告的时效性.指标的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具体考核办法另行下达),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表彰。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八条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
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必须进一步规范股权转让交税
151人看过
-
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登记须提供完税证明
245人看过
-
企业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必须要交纳哪些税
157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的标志,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的?
282人看过
-
股权转让双方都必须纳税吗
171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必须做到的事
210人看过
公司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以实现公司股东权利的转移的行为。包括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和外部股权转让两种方式。当股东决定股权转让时,可能会涉及到股份变更、权利变更、权益变动等事项,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更多>
-
转让控股股东股份必须通知公司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04股东间转移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要通知其他股东,都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就可以转让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
-
把公司股权给进行转让了,公司股权无偿转让交什么税?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31将自己所持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别人,受赠人因无偿受赠取得的受赠所得,会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如果股权转让方是法人企业的,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居民企业在转让时按规定预交企业所得税;对于未在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否必须以股权对价转让?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2股权转让一般要求原有股东或者第三人受让股份。 依照原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不能请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有的股份的。公司资本的原则资本法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要求公司在存续的期间,应当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公司资本确定后不能随意改变。允许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将会影响公司资本的充实率。按照资本多数的原则,股权的行使按照所持的股份多少来确定表决权。大股东可能会通过对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控制公司权
-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必须缴税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0要解决个人股权转让如何交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amp;lt;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amp;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
-
公司转让股权必须提交哪些材料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4股权转让或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手续主要有: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