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向主债务人追偿后可以向担保人追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1 00:36:46 365 人看过

债权人放弃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担保人提供担保物担保,或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如果一般保证责任,担保人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1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担保人如何去向债主追债
    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依法到法院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偿债务。担保人追偿债务的,以其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数额为限。如保证人自行承担的数额超过主债权范围的,对超过部分,不能行使追偿权。一、为他人提供担保需注意法律风险有什么为他人提供担保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如下:1、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等额追偿,以弥补损失;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3、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担保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有哪些规定(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
    2023-04-03
    256人看过
  • 债权人起诉后是否可以再向债务人追偿
    债权人起诉后可以再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因为债务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欠10万到30万不还会判多久欠债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不涉及刑事犯罪,不会判刑。但是债务人借钱不还,被债权人起诉的,胜诉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债务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那么债务人可能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于个人债务纠纷怎么解决处理个人债务纠纷的方式可以采取下列两种:1、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然后等待法院判决后,如果胜诉了即可要求对方还款,如果不服判决结果的,可以提起上诉。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三、法院执行了对方没钱给接下来该怎么办法
    2023-04-12
    145人看过
  • 破产清偿不够可以向担保人追偿吗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申报债权、参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分配,又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实践中,债权人何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呢?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答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指出,债权人应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规定,仅适用于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时保证期间尚未届满,而在债权人申报债权参加清偿破产财产程序期间保证期间届满的情形。即在上述情况下,考虑到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期间不便对保证人行使权利,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破产终结后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23-03-29
    405人看过
  • 向债务人追偿能否主张利息
    欠款如果来源于借款合同,且合同对利息有约定,则可以以合同为主要依据计算利息,债务可以依此来主张利息;如欠款来源于借款合同,且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需分两种情况:1、债权人催告后,债务人及时还款则不能主张利息借款合同对利息和借款期限均无约定,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还款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借款人及时偿还了欠款,债权人不能主张利息。2、债权人催告后,债务人后逾期还款,则能够主张利息关于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应视为借款人无偿占用的规定仅限于“借款期内利息”,但对于逾期利息,并不因为借款期内利息约定条款的有无而决定是否支付。借款期内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没有约定利息,也并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无偿借贷,在出借人催告并给予合理的期限后,借款人仍不归还,则已经构成了迟延履行,需要承担迟延履行责任,即逾期的利息。一、私人借贷不还法律后果有什么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
    2023-03-07
    435人看过
  • 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的期限有多长
    保证人向债务人追偿的诉讼时效有多长?1。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为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二年内。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保证人对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享有抗辩权;保证人对上述诉讼时效不主张抗辩权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主债务人同意支付外,不得对主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因此,保证人的追索权一般在履行债务或者对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两年内行使,并受主债务诉讼时效的限制。追索权诉讼时效也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保证人追索权的设立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无论保证人如何履行债务,无论保证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他都享有追索权。2。债务人因保证人的履行而免除责任。所谓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而不是债权债务消灭。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致使债务人不能免除责任的,保证人无权请求赔偿。例如,债务人因自己履行债务被免除责任时,即使保证
    2023-05-08
    381人看过
  •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如何向债务人追偿
    一、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如何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要向债主追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连带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如果担保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的三年内,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1.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2.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
    2024-01-05
    139人看过
  • 债权人去世后,是否可向担保人追讨债务
    当债权人由于意外事故而导致生命无法挽回时,其近亲有权向负债人进行追索赔偿。倘若负债人不能如期偿还债务,债权人的近亲便可转而请求保证人偿还欠款。无论担保行为采用何种方式,债权人都需在担保期限之内向保证人提出偿债请求,否则,保证人将不再承担此项担保责任。首先,关于担保合同以及借款合同未曾对担保期间进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债权人的近亲应当自还款到期日算起,但需在6个月的时间内要求保证人偿清欠款。第二点,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了担保期间的规定,那么债权人的近亲唯有在这个期限之内才能向保证人提出偿债要求。此外,保证人必须具备法律所规定的资格,即他们需要符合以下五个基本条件:首先,保证人应当与本次事件无关;其次,担任保证人的公民享有完整的政治权利,自身人身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再次,保证人须拥有在本地的常住户籍及稳定的居住场所;然后,保证人要拥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以履行担保义务;最后,保证人之前并无明显违约记录。《
    2024-07-30
    198人看过
  • 担保人是不是可以放弃追偿权
    一、担保人是不是可以放弃追偿权担保人可以放弃追偿权,担保人的追偿权是当担保人承担了其约定的担保责任之后,对债务人在其承担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追偿的权利,担保人放弃该权利的,则他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债权人可以不起诉担保人吗债权人可以不起诉担保人,债务人可以只起诉债权人承担偿还义务。保证人在保证范围与保证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超过保证范围与保证期限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不能履行偿还义务的,在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与保证期限内,债权人可以选择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民法典》第六百九
    2024-02-05
    469人看过
  • 债务加入人能否向债务人追偿
    一、债务加入人能否向债务人追偿债务加入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追讨欠款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面对欠债不还应该注意哪些1、调查对方的经济状况,俗话说不怕不还钱的就怕不要命的,所以最好先了解对方的经济状况,掌握其财产动向,这样就能知道对方是否有能力偿还。2、针对对方借钱的事情收集有效证据。比如电话录音、欠条以及其他的方式
    2024-02-05
    477人看过
  • 担保人代为清偿后可以向其追偿的人是哪些
    一、担保人代为清偿后可以向其追偿的人是哪些担保人代为清偿后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则需要按照约定处理。《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担保人起诉债务人的时效是多久担保人起诉债务人的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担保人起诉债务人法院怎样判决1.如果保证人没有列债权人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追加债权人作为第三人,因为
    2023-08-30
    489人看过
  • 被担保人的债权人怎样向被担保人追偿?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被执行后,以何种方式向被担保人追偿,实现权利呢?实践中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担保人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后,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担保人。因为担保人在未实际承担连带清偿前,其责任仅是督促被担保人履行义务,并承担约定连带责任,一旦被担保人履行义务后,担保人的使命即告完成,与被担保人之间的约定民事法律关系便告消亡。担保人一旦为被担保人实体上承担了清偿义务后,即获得了到期债权,也就是说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关系转化为了债权债务关系,担保人获得了诉权和胜诉权。因为,该担保行为是在人民法院执行中发生的,一旦担保人代被担保人清偿了义务后,担保关系迅速转为债权债务关系,而且这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标的数额,经人民法院查核过,被担保人没有理由也不可能提出异议。抵押人能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人为债务提供担保的,不债务人清偿
    2023-08-15
    267人看过
  • 借款人无力偿还,是否可以向担保人追偿?
    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是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的。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担保的方式不一样,就需要采取不同的索偿措施:1、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起,在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债权人可以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若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的,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2、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只有在尽最大可能向债务人追偿未果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即经起诉至法院审判且经强制执行依然未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才能在约定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但下列情况除外:(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
    2023-07-06
    193人看过
  • 债务人能否向配偶追偿?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偿,属于债务人个人债务的,不能向其配偶追偿。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主债务人破产还能追偿吗担保人主债务人破产的,保证人是可以对债务人进行追偿的,保证人的追偿是属于破产债权之一,保证可以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第五十二条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
    2023-08-16
    490人看过
  • 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的可以追偿吗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七百零一条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第七百零二条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贷款人不还担保人被起诉如何处理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被起诉的,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人被起诉的,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七百零一条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
    2023-03-12
    4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抵押人可否向主债务人追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8
      抵押人、保证人均可以向主债务人追偿。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担保人清偿债务后,怎样向借款人追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10
      (一)实际上,担保人的责任是相当重的,特别是在连带保证中,担保人跟债务人基本上联系在一起。所以,建议担保人在给债务人作保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此人的基本信用,以免今后因为保证责任,被债权人控告或是破产等都有可能。 (二)当然,担保人在清偿债务后,就要及时找债务人追偿了。虽然说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是有一定关系的,但是关乎钱财的问题怎么也还得拉下脸,况且担保人清偿了债务,就应该有这个底气。但对于这种问题,首
    • 债务人可以向配偶追偿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2
      可以的,只要担保人担保的金额是债务人婚后借贷的,就可以看成是债务人与其妻子的共同债务,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妻子追偿的 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偿吗问题答案如上。
    • 对主债务人放弃可否追究担保人?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20
      1、债权人放弃对债务人追偿债务的,如果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如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可以向保证人追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 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向被保证人追偿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1
      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向被保证人追偿。 1、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 3、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风险提示:票据追索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2、由票据兑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