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可以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人的财产,折抵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就会暂不执行,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执行。如果债务人阻挠执行,法院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新破产法的重整制度具有的特点
1、重整申请时间提前、启动主体多元化。提出破产与和解申请,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不仅债务人、债权人可提出重整申请,债务人的股东也可在一定条件下提出。根据新破产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金融机构进行重整的申请。
2、重整程序适用优先。在同时存在破产、和解与重整申请的情况下,重整申请优先受理。重整程序启动后,所有执行程序、清算程序和和解程序均中止或终结,重整程序优先适用。
3、参与重整活动的主体多元化、重整措施多样化。债权人包括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各利害关系人均参与重整程序的进行。重整企业可运用多种重整措施,达到恢复经营能力、清偿债务、避免破产的目的,除延期或减免偿还债务外,还可采取核减或增加注册资本,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或债券,将债权转为股份,转让营业或资产等方法。重整的目的在于维持公司之事业,而不限于公司本身,故必要时还可采取解散原有公司、设立第二公司或采取公司分立、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方法。
4、担保物权受限。在重整程序中,物权担保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受到限制,这是其与破产法上其他程序的重大不同之处。限制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保证债务人不因担保财产的执行而影响生产经营,无法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上称之为“责任财产”。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对责任财产所采取的手段称为保全。债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一为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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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债权人会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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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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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与债务人为破产保证人之间有责任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13债务人破产后,理论上保证人仍承担着责任,但是也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也有效时,那么当债务人破产时,你不履行义务时,保证人就需要替你承担合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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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破产后,保证人是否有权向债务人的保证责任人追偿其保证责任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是,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法律为避免保证人与承担保证责任后不能实现追偿权,特别规定了追偿权预先行使制度,以使保证人在一定的法定事由时,可以再为清偿保证债务前几项主债务人就自己将要承担的保证责任向主债务人求偿。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经债权人申请,或自行申请破产,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即进入破产程序。此时,设有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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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债务还款责任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8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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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为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4都可以的,破产法有明确的规定。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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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债权人会议责任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9破产法债权人会议任务如下: 1、核查债权情况; 2、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任免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债务人的营业停续; 6、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