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强制执行与税务保全的相关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14:11:50 282 人看过

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是税务机关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有效手段,也是税务行政手段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二者有以下不同:

(一)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分别适用不同范围。税收保全措施只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适用于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这是因为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一般没有直接可供扣押的商品、货物。此外,税收保全措施适用于纳税义务发生前,还谈不上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和纳税担保问题。而税务强制执行措施则适用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此时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和纳税担保义务已经发生,上述单位或自然人逾期未缴税款,经限期催缴无效可以强制执行。

(二)税收保全措施适用于纳税义务发生前,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纳税担保义务发生以后。税收保全措施只适用于有逃避纳税义务嫌疑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前,纳税人无必须纳税的义务,国家税收权益尚未最后流失,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扣押商品、货物或冻结纳税人银行存款后,税款已获支付保障,此时不能划拨纳税人存款,也不能拍卖或变卖查封、扣押的商品、货物,因此,税收保全措施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财产事先保证或准备。一旦纳税义务发生后,税收保全措施就自动嬗变为强制执行措施,此外,对于已发生纳税义务而不限期纳税、扣缴或履行纳税担保义务的,经县级以上税务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划拨纳税人存款,拍卖或变卖查封、扣押的商品、货物抵缴税款。

(三)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要经法定程序环节。税收保全措施的必要前提条件之一是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其中“有根据认为”是指税务机关依据一定线索作出符合逻辑的判断,根据不等于证据,证据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表明真相的事实和材料,证据的收集需要一定时间,由于税收保全措施是一种紧急处理措施,不能等到证据全部收集完毕,否则,可能导致税款流失。因此,税收保全措施的第一道程序是税务机关有依据认定纳税人具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第二道程序是在规定的纳税期前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税,这一期限最长不超过15天,这一期限内如果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迹象的,税务机关应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此为第三道程序。如纳税人提供担保,税务机关不能使用税收保全措施,如纳税人不提供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局长批准后,税务机关才能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对于税收强制措施的程序而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担保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已经侵犯了国家税收权益,这是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前提条件。此种情况下,税务机关首先应责令限期纳税,这一期限最长不超过15天,对于逾期仍不纳税的,经县级以上税务局长批准后才能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扣押、查封财产后,拍卖、变卖环节不需要再履行县以上税务局长审批手续。

(四)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顺序不同。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措施作用的对象是被执行人的资金、商品、货物或其他应税财产,由于实物财产不如货币资金易计算价值,并且还要发生保管、维护等费用,所以,执行顺序是先冻结银行账户或通知银行扣缴税款,被执行人资金不足以完成涉税义务的,再对其他实物资产执行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否可以
    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可以的,因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必须要有可执行的内容,而且已经生效,税务机关通常情况进行的行政处罚,都是有执行的内容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指依法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法律没有授予行政机关以强制执行权,或者法律虽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同时又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邮政部门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授予其强制执行权,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相对人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的内容。《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可见,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是具有法律依据,依照法定程序做出的具体
    2023-03-22
    111人看过
  • 税务机关能不能强制执行罚款
    税务机关可以强制执行罚款。具体规定是,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的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023-04-15
    285人看过
  • 税务机关能否解除强制执行措施
    林某从事食杂买卖,月核定营业额3000元,每月应纳各种税款及附加175.8元。按税务机关规定,8月份的税款应在次月,即9月10日缴清。林某未按时缴纳。后经税务机关多次催缴和宣传教育,林某以定额过高为由拒不缴纳。税务机关于9月24日,依照法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对林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扣押后,林某认识到自己不缴纳税款已触犯法律,当场表示愿意补交应缴税款、滞纳金,要求税务机关立即解除扣押。那么,税务机关能否解除强制执行措施,返还所扣押的货物呢?法理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2023-06-06
    257人看过
  • 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几个月期限?
    一、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几个月期限?1、罚款的强制执行税务行政机关“自执”罚款的开始时间应为纳税人逾期缴纳罚款的三个月后。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三款的规定,税务行政机关“自执”罚款须同时具备逾期不履行、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三个条件。3、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起诉,而起诉的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为三个月。二、税款与滞纳金的强制执行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第一款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滞纳金,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滞纳金,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扣款、扣押、查封、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2、对已缴纳税款
    2023-06-02
    297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强制执行的关系:合法吗?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如果是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的,则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该由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交了罚款还能行政复议吗一、交了罚款还能行政复议吗1、交了罚款还能行政复议。对于交通违章行为,交完罚款之后也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当事人对于该违章行为存在异议,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去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行政复议机关接到申请之后要及时处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
    2023-07-11
    434人看过
  • 税务行政强制种类及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
    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税务行政强制种类包括哪些种类?税务行政处罚管理现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有七种: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和(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规定的处罚种类。考虑到其他法律法规具体调整的需要,因此《行政处罚法》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种类时在第八条特别作了一条附加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这实际上是在行政处罚的种类上开了一个口子,按此规定在《行政处罚法》颁布前其他生效的法律、法规规定
    2023-05-06
    6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税务机关对行政强制的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税务行政强制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原因,为防止以后应当征收的税款无法征收,对纳税人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一)税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和《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税务行政强制措施有三种: 1、冻结存款; 2、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3、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查封、扣押措施通常放在一起表述,但二者是有差异的。查封措施的执法特
    • 税务机关适用行政强制法?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3
      税务机关适用行政强制法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分为两大类:一是行政强制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包括五种: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
    • 税务局说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叫它保全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7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前,限制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处理可用于纳税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其目的是防止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防止未来税收无法保证或难以保证,从而保证国家税收的及时充分入库。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的执法行为。因此,税收保全措施是行政强制执行的。
    • 税务机关能不能强制执行罚款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3
      1、税务机关可以强制执行罚款。 2、具体规定是,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的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 社保法与行政强制的关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从行政强制法和社保法的角度看,社会保险的缴纳具有强制性。 社会保险的特点交接: 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