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的出卖人的取回权有哪些规定
出卖人行使取回权一般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隔地买卖合同。出卖人取回权的实质,是要保障在卖方发货至买方收货这个时间差中,买方破产时卖方的合法权益。这个时间差只存在于隔地买卖合同中,同地买卖中交货直接迅速,如买方破产,卖方可不发货,如已经发货往往也根本没有取回的时间余地。所以,出卖人取回权只存在于隔地买卖合同中。
2、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发送完毕,而买方尚未付清货款。如买方已付清货物价款,卖方权益未受损失,自然也无取回货物之权。如果卖方要求取回货物,而破产管理人要求付清货款、交付货物时,卖方也无权取回货物了,因其权利已可完全实现,取回权也就不存在了。这里的未付清货款,并不问原定清偿期限是否已到,因为无论清偿期到否,破产的事实已使卖方不可能再获得全部货款。
3、在实际受领买卖标的物以前,买受人被宣告破产。买受人被宣告破产,必须发生在买卖标的物在运输途中,即在出卖人已经发出而买受人尚未受领之间。倘若买受人在实际受领标的物后被宣告破产,出卖人的取回权则不能构成,而只能以尚未付诸的买卖价金为由申报破产债权受偿。值得注意的是,买受人对于买卖标的物必须尚未现实地受领、实际地占有,若仅收到出卖人寄出或送出的货物提单或者载货证券,不能认定为业已受领,即便双方当事人事先有相反约定,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无效的。
出卖人取回权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出卖人的价款可以全额得到支付,因此,如果破产管理人向出卖人全额支付了价款,出卖人行使取回权已经没有必要。所以,本条明确规定,管理人可以全额支付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二条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
(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
(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
-
民法典中关于买受人的回赎权及出卖人再出卖权的规定
240人看过
-
民法典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取回权的规定有什么
409人看过
-
出卖人取回权是怎么规定的
166人看过
-
民法典的规定非法人组织权利有哪些?
217人看过
-
出卖人的取回权的规则是什么
33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的婚外情取证方法有哪些
123人看过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 更多>
-
民法典中有哪些规定了人格权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2人格权包括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以上这些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
民法典有抵押权的房屋能否买卖,有哪些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09有抵押权的房屋可以买卖,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如果抵押权人可以证明抵押人的该转让行为会损害其合法权益,则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其债权或者进行提存。
-
民法典有哪些规定可以出质权利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3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民法典的有哪些规定物权的权利内容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8关于物权的规定有以下这些: 1、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3、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4、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5、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
-
民法典规定房屋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16民法典无产权证的房屋不可以购买。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产权证是对该房屋房拥有所有权的证明,购买无产权证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