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第一条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属于一级医疗事故。其中死亡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属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第二条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属于二级医疗事故。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属于二级甲等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属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属于二级丙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
第三条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属于三级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属于三级甲等医疗事故。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属于三级乙等医疗事故。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属于三级丙等医疗事故。
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属于三级丁等医疗事故。
第四条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属于四级医疗事故。
一、医疗事故等级鉴定的流程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
医疗事故怎么划分?医疗事故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184人看过
-
医疗事故等级怎么划分,有哪些等级,标准是什
307人看过
-
【事故等级划分】划分事故等级的标准
186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标准包括二级甲等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114人看过
-
医疗事故及医疗事故的等级划分
298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分类方法和等级划分标准解析
376人看过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这里不包括脑死亡。 目前我国医学上对死亡确定有一个通用标准,即心跳和呼吸永久停止,生... 更多>
-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等级怎么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6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等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怎么划分?医疗事故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9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
-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鉴定标准,三级医疗事故鉴定的范围是安徽在线咨询 2021-03-04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m2; 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
-
医疗事故鉴定标准包括二级甲等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是如何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9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 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
-
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分级,有什么标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1《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医疗事故分为三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死亡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严重残废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